Re: [申訴] #1eQAQ3YT (C_ChatBM) 不服判決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小空)時間1周前 (2025/07/15 16:13),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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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renwu (最是清楚哇她咩)》之銘言: : ※ 引述《coon182 (小空)》之銘言: : : 看板名稱:C_Chat : : 申訴人ID:coon182 : : 申訴對象ID:arrenwu : : 申訴原因: : : 立法院是我國政府機關 : : 普發一萬也是立法委員們在討論的政策 : : 非常強烈的政治議題arrenwu竟然給無違規? : : 還是因為你看他自刪規避才使用3-5判他無違規? : : 如果是這樣那我更不能接受 : : 他違反4-11也不是第一次了 : : 下面是arrenwu的說法 : : 推 arrenwu: 他 13:59:18 發文, 14:02:14 刪文章 98.45.195.96 07/05 12:17 : : → arrenwu: 前後不過3分鐘,也沒有幾個人推文 98.45.195.96 07/05 12:17 : : → arrenwu: 我本就希望4-11可以讓大家在覺得發文違反 98.45.195.96 07/05 12:17 : : → arrenwu: 政治議題違規的情況下盡快修改掉無關部分 98.45.195.96 07/05 12:18 : : 倘若4-11可以用自刪規避,那以後我可以發一篇4-11先釣魚檢舉推文三分鐘內再自刪嗎? : : 況且被檢舉人會刪文是因為我在下面直接說明要去檢舉板檢舉他 : : 他才會趁我還在寫檢舉文的時候自刪(時間差可以請小組長撈回原文對證) : : 根本不是因為不小心的關係才自刪,他也不是第一時間發現錯誤 : 1. 他那個不改的話肯定會4-11。 : 但是他文章在被噓文的三分鐘內就刪除,當下沒多少人真的看到, : 而且文章主體仍然是"該不該買 NS2 和 PS5 Pro" : 他後來也將文章重構了 :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51521143.A.C78.html : 從他迅速刪除文章然後改成合乎板規的表現,我覺得可以引3-5。 結果你還是避重就輕我先推文他才刪除這件事 如果我沒有推文直接表明要檢舉他,他還會刪除文章? 你自始自終都沒有說明這個時間差,一直在解釋他「發現自己錯誤」 原來我推文表明檢舉他叫做「他自己發現錯誤」? 他自己有承認這個錯誤就不會自刪再發文 : 2. 累犯部分,我有去看過他以前 4-11 的犯行。 : 我覺得跟他此次的方式是非常不同的, : 分別是推文和簽名檔大拉拉地擺著。 : 而此次他一下子就改正,我覺得算是很好的變化 : 3. 至於"以後我可以發一篇4-11先釣魚檢舉推文三分鐘內再自刪嗎" : 我的回應是:不建議,因為有水桶的可能。 那他就沒有水桶可能? 你一直糾結在他「自己發現錯誤」這點 然後去表明其他人這樣發就會水桶 難道其他人同樣發這種文一樣「自己發現錯誤」自刪還要被你水桶? 欸,這是你自己說「自己發現錯誤」馬上自刪就能免責的 怎麼換作其他人就不叫「自己發現錯誤」,是故意來亂的? : : 而且板主arrenwu直接在溝通文下面嗆明 : : → arrenwu: 你要問的話:是,我爽的話就給3-5規避 98.45.195.96 07/05 13:01 : : → arrenwu: 只是問題是我爽不爽那個可能不太建議你猜 98.45.195.96 07/05 13:01 : : 如果你爽,你就用3-5讓人迴避 : : 那如果你看到一個ID不爽,你不就是板皇上身? : : 欲平反之結果:立即水桶 tessamaimai 60天 : : 所附證據: : : #1ePCk4mn (C_ChatBM) 檢舉文 : : #1eQAQ3YT (C_ChatBM) 申訴文 : 這個就有點硬要啦 :D : 4. 這部分是我在回應 #1eQAQ3YT (C_ChatBM) 申訴文中一位板友的推文 : → frank123ya: 沒有固定機制=我爽就好 你們別吵 61.228.196.38 07/05 12:57 : → frank123ya: 那大家問你援引標準在哪你也說不出來 61.228.196.38 07/05 13:00 : → frank123ya: 那不就是你爽你就給3-5規避 61.228.196.38 07/05 13:00 : 認真的說,如果要使用 沒有固定機制=我爽就好 這概念, : 那確實3-5就是看板主爽不爽。 : 5. 但這邊隱約在吵的概念是「板主使用3-5怎麼可以沒有明確標準?」 : 板規對3-5的描述本就沒有要求太多, : 就僅僅是說如果違規板友刪除了違規部分,板主可以酌情給予無違規 : 至於"固定觸發機制",我主張3-5根本就不應該有明確的固定觸發機制。 : 3-5是否有固定觸發機制對一般板友並沒有太大意義, : 因為板友需要知道的是「怎麼樣才不會違反板規」, : 而不是「怎麼樣違反板規才可以取得3-5得到無違規」。 : 會需要知道後面這項規則的是樂子人。 : 給予3-5固定的觸發機制就是爽到樂子人而已,一點好處都沒有。 : 如果有板友要來叫說「為什麼XXX可以有3-5我不行」就讓他去叫吧。 : 6. 至於「你看到一個ID不爽,你不就是板皇上身?」, : 3-5對於一個看不爽的ID最多就是不援引啦,也皇不起來。 喔,所以你這邊是自己承認,看不爽ID就不援引3-5免責囉? 你就自己承認對tess廢文很寬容,對其他人很嚴格就好了 講那麼多也改不了你雙標事實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7.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752567194.A.652.html

07/15 16:58, 1周前 , 1F
他刪文章之後發了個正常文章不就是知道
07/15 16:58, 1F

07/15 16:58, 1周前 , 2F
自己原文章有問題嗎? 不然何必修?
07/15 16:58, 2F

07/15 16:58, 1周前 , 3F
2. 不是表明「其他人這樣發就會水桶」,
07/15 16:58, 3F

07/15 16:59, 1周前 , 4F
而是我不建議你發,因為有水桶可能。
07/15 16:59, 4F

07/15 16:59, 1周前 , 5F
理由還是那一個:3-5沒有固定觸發機制
07/15 16:59, 5F

07/15 17:00, 1周前 , 6F
3. 我說的是"3-5部分 板主看ID不爽最多
07/15 17:00, 6F

07/15 17:00, 1周前 , 7F
就是不援引",我援引3-5倒沒有考慮過我看
07/15 17:00, 7F

07/15 17:01, 1周前 , 8F
ID爽不爽。我對該案被檢舉人也沒啥特別
07/15 17:01, 8F

07/15 17:01, 1周前 , 9F
的好惡
07/15 17:01, 9F
文章代碼(AID): #1eTWsQPI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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