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客人 >_<"
我不喜歡推文,還是回文好了...
我覺得推文中的某人想要表達的是說(拍謝啦我沒記ID)
舉例說一間燒烤店,用餐時間規定是兩小時
但是該店當日並無客滿情形.....當客人坐滿兩小時,是否需要通知客人離開?
站在規定上,沒錯,店家絕對沒有錯
但是有時候對事物的觀感並不是建構於"規定"
不然為何同樣的連鎖店,有的大受好評有的被認為是地雷?
明明賣的東西都是一樣,規定也是一樣,為何有會有不同的評價?
我舉的例子,是我實際發生的,去年中秋和一群網友約在某間燒烤店用餐
但是那間燒烤店在我們兩小時用餐完畢的時間到了時,其實店內沒什麼客人
但是並未有服務人員請我們離開,反而我們在那待了四個小時....XD!!....
(不過服務人員有來收爐子就是...@@!~只是真的沒趕人....)
如果說妳覺得店內有客人想找座位看漫畫找不到,請對方離席,
我相信對方也不好意思待著....
可是假若,明明店內還有很多位子,妳卻擺明要求對方繼續消費才能待著...
即使規定上妳是對的,也為了防範未來有人依樣畫葫蘆造成日後困擾這麼做
講道理妳是對的....但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心裡難免有所不滿與不愉快
這也是確實造成的影響的吧?
我不是說這樣做不對或是怎麼樣....只是覺得可換個方式想
有人覺得是"人家貪圖你們家冷氣的便宜"
但是妳也可以這樣想
"反正冷氣開著也是開著,一樣的電費錢,何不給別人一個方便"
"說不定以後他帶朋友來看漫畫,他在旁邊打電動無形幫妳拉客人呢?"
當然前提是打電動的那位客人不可以妨礙人家啦....
我是覺得打電動其實不算什麼妨礙...
(妨礙觀瞻?通常看漫畫的人沒空看別人在幹嘛吧)
而且妳的描述中也不知道他到底打多久標準在哪裡...
是15分鐘還是一個小時?....@@?....
只是提出不同的看法啦....有時候不用什麼都照規定....可以放輕鬆一點.....
說不定其實沒有想像中嚴重.....@@"....
--
神之領域自救會:http://asgard.playstar.idv.tw/
最新自救進度:
★神領自救--具名連署大行動!(詳情見↑網址),已收:2217份
將連署書寄到:郵寄到10099 台北郵政第5-495號信箱 神領自救會 收
自救會專用信箱:Asgard_arise@yahoo.com.tw
自救會綜合事物處理:巴哈姆特的粉圓(亞歷斯--絲蘭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42.10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ComicHouse 近期熱門文章
PTT動漫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