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貼-樂見搞同人誌的自己努力)

看板Comic_Techn (同人誌(陽光沙灘BBS))作者 (稀客卑鄙)時間26年前 (1999/04/01 08: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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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轉貼自漫漫研討社 ( http://www.hotgroup.com.tw/comicman ) 的文章,本來懶得轉了,但是這一篇的確有些值得社團"想想"的 問題點,所以轉來給大家看看~~ 至於一些後續的討論,可以到上址(guest也須註冊)討論,已徵 得原作者同意轉載,但是務必"標示出是從「人際網的漫漫上發 表的文章」,讓有興趣的「理性份子」來共襄盛舉",或是不想 註冊的人可以到漫畫雜貨鋪也有我的雞婆轉貼~ ****************************************************** cominion其實樂見搞同人誌的自己努力! 「流通」之所以難,難在「供貨」的一方,「三天打魚,兩天 晒網」式的「出版」,如何「整合」流通線,是台灣同人誌 「生死」的大事,現在病女孩開出來的「寄賣點清單」真是 「單薄」!每個點20本好了,能賣多少本呢?錢怎麼結算?貨 「只寄賣,不退嗎?」,寄貨成本,誰負擔?………很多來至 於「生意面」的問題,都是同人誌界所無法「解決」的!但這 些「跑前面」一定得面對的事! 現在,同人誌內容在尺度「還是有點那個!」,賣場販賣當場 抓到就是「現行犯」,店長是要「入罪」的! 在同人誌發展的初期,「尺度」是必須有節制的!假設要公開 成列,同人誌團體「必須」考慮成列商品的店家的「安全」問 題,這是最其碼的「尊重」啊!假如因為成列而有事,誰負 「刑責」?店家?還是同人誌社長?還是作者?現在清的都只 是「沒收」而已,這損失由誰負責?你想那個店家願意為賺幾 個錢而損害名譽的呢?現在的同人誌「超尺度」也從來不標 示,寄賣時也沒說明是超尺度作品,事情發生後又沒人能負 責,店家真是倒楣極啦!(除非「好賣極啦」!) 其實,這就是同人誌「現狀」! 運動的理論cominion看起來是……粗造的很,從來未見那個團 能認真思考「同人誌未來!」的整體發展問題!有的只是「好 玩」「創作自由」! 這樣看好了,若這次病女孩成功的整合 「有效的寄賣點」,赤精衛就能有創作上的「堅持」,去與 「寄賣點」「共榮」嗎?是否也能「願意」分享其他同人誌? (也讓它們從這個「寄賣點」出貨呢?)「赤精衛」這個發展 有「歷史」的同人誌團體「會思考」這事嗎? cominion看來,回想「超尺度演出」,其實是看不到「為整體 同人誌『奉獻』的雅量的!」,試想,若那個寄賣店家「發生 事情」,赤精衛下次的成品,還有誰會要呢? 這難道是有替後進同人團體著想的嗎? 一般性創作都還未成氣候,就急著告訴天下所有的人,赤精衛 是個可以「超尺度演出」,這是就「哈哈」了!cominion向來 鼓勵任何創作,喜歡就好!但公開的創作演出就更應該思考一 些「長遠性」與「共同發展」的問題! 好了!也僅是「僅供參考」啦!若有「說重」,就當「耳邊春 風」!說cominion是望日的吠犬好啦! 漫漫研討社 ( http://www.hotgroup.com.tw/comicman ) -- 漫畫討論: http://web.comichouse.com/annly/www/www-comic/index.htm 同人誌討論: http://203.73.235.133/annly/www/www-fans/www-fans.htm
文章代碼(AID): #t0had00 (Comic_Te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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