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GL??百合??

看板GL (Girl's Love)作者 (我愛卡密兒)時間19年前 (2005/12/04 22:4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3 (看更多)
※ 引述《bandfshipper (風音流)》之銘言: : 我不知道可不可以歸為同性戀 我覺得性別認同的事不一定是那麼絕對而強烈的。 當然有希望完全變到另外一邊的人。 但是除此之外,應該還有有許許多多不同的狀態, 比如說網路上的秘密身分、日常生活的講話談吐、穿著打扮、身材等等… 又細緻又多變的狀態,多到除了清晰地帶之外還出現一塊模糊地帶 所以我覺得「很多同性戀都只是跨性別異性戀」還是「很多跨性別都不算同性戀」 都是有點難以清楚回答的題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15.23
文章代碼(AID): #13am3vPf (GL)
文章代碼(AID): #13am3vPf (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