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版權問題

看板Galaxy作者 (colan)時間24年前 (2001/02/24 16: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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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nielR.bbs@ms.twbbs.org (怨念公爵)》之銘言: : 站內發表,未得同意,請勿轉載. : 如果轉錄別人的文章後面加上這樣的聲明 : 那麼到底需要徵求誰的同意呢????? : 是作者的同意還是轉錄人的同意呢?????? 當然是原作者的同意囉 一般而言,作者在授權別人轉錄文章的時候 都只限於轉錄到某一個站或是討論才是 如果有人想要另外轉錄,或是要轉錄到別的地方 應該要再一次徵求原作者的同意才對 當然,如果作者和負責轉錄的人有事先約好 或者是作者有宣告可以自由轉錄那又那當別論了 : 而且自己在發表的時候不是使用站內 : 而是在連線版使用連線的方式公開出 : 也就是說基本上這個轉錄人的聲明已經被自己所打破了 : 轉錄人要求的狀況是只有發表的站能夠看到 : 但是因為自己的行為而使得所有的站都看得到 : 也就是說因為自己的疏失而造成別人侵害到版權的問題 : 假設一個狀況 : 授權人只授權轉錄人在特定的地方轉錄發表 : 但是轉錄人的失誤卻讓授權人的版權受到侵害 : 這中間的責任誰屬呢???????? 這段我看不太懂...抱歉 但是如果事情的情況是 轉錄人只貼在一個地方 但是卻有人可以由別的地方看到 那應該是沒有關係的,因為事實上轉錄人並沒有把它二度轉錄 因為那種情況比較類似,比如說你在某一個地方看到了一篇好文章而邀請朋友也來看 的情形比較類似 當然,一切是以作者的要求為主 : 是不是需要請轉錄人明白的先表示出授權人的授權文件還有授權範圍?? 這個就要看作者怎麼想了 有些作者不會介意這種事情 只要有適當的告知基本上是不會太介意 因為文章發表了就是希望給大家看的 但是也有作者為了某些特殊的原因只希望自己的文章在某些站才看得到 (例如應朋友的要求邀稿,或是要出版刊物之類的) 所以啦,轉錄人在轉錄的時候應該要說明原作者的身份,必要時可以附上聯絡方法 不過,大部份的情形是如果有人想要二度轉錄時,第一位轉錄人也有替對方聯絡原作者 的義務哦~^^ : 以上會關乎眾人未來創作文字的重要議題 : 請大家討論討論 以上我混同人誌的經驗 因為有人在討論所以就提出來供大家參加 請大家也要尊重同人作家的版權哦~^^
文章代碼(AID): #wbslF00 (Gala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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