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赤松] 感謝大家!!!! 我愛你們!!!!

看板KenAkamatsu作者 (Mr. Alien)時間16年前 (2009/07/10 08:48), 編輯推噓13(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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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0 13:17,增添綠色部份。 2009.07.10 13:26,補充紫色部份。 事情的開始,應該是在 #1AK-xeGT 文中Diamod桑發表不喜歡看赤松日常的言論。 而後Diamod桑又在 #1ALAeb75 文中表示對私事文的反感, 其中對赤松夫妻的臆測發言讓包括j桑在內的眾版友感到不舒服。 而弄到吵到最厲害的一篇 #1ALVaz2H , 這篇文章會出現,個人認為起因在於j桑的修推文跟指名道姓的批評。 當時Diamod桑在j桑的文中發表自己試著去了解佳音, 而且覺得j桑發的資料很有價值,但是當下感性上還是不喜歡看到佳音的文章; 而後表示想了解佳音與赤松認識的經過。 以個人當時看到的感覺來說, 認為Diamod桑已經想收了,也不想再跟大家吵了。 只是這是Diamod桑用到了"那個女人"這個詞,讓j桑反應很大; 首先是推文說他想修掉Diamod桑的推文,而後直接刪掉推文, 並且指名道姓的嗆話說他的推文以後看到一次刪一次, 這種不尊重人的人不值得別人尊重。 只是在文章都已經被修掉的情況下,也很難去找出當時是誰對誰錯了。 個人不認為Diamod桑而後的對應適切, 但是修推文加上指名道姓的指責, 這個行為在不管哪個版都是很誇張的舉動。 實際上Diamod桑看到自己被指名道姓的罵, 推文也被刪掉只剩j桑的片面之詞,無從供版衆判斷發言的正確性。 一氣之下會想發文討回公道也還算是人之常情吧? 實際上j桑也是在Diamod桑發文後才把原文中指名道姓的地方和講得比較難聽的地方改掉, 然後就留下一篇稍微暴走的回文讓大家在那邊批了。 根據回文內容,j桑發火的重點在於Diamod桑用"那個女人"稱呼佳音, 認為這樣非常不尊重人,讓他非常的火大,而至於修推文跟人身攻擊。 可是Diamod桑在回文中改用"他內人"稱呼,被指摘不適合後又改成"他老婆", 並註解原文是使用"他內人",以便讓後來的人知道是他錯在先,而不是有人莫名指責。 既然是可以溝通的,有必要弄到這樣給大家公幹嗎? 試問,在以下的情況下本人可以採取的行動是什麼? 本人一直很不喜歡把佳音的料理照片PO上來說是殺人料理的舉動。 根據j桑在 #19kEe0H_ 文中指出, 他只把佳音做的"看起來像是失敗作"的照片PO出來讓大家笑笑, 做的正常的就沒有貼上來了。 這種舉動換個比較不好聽的說法就是: 在別人的布落格裡專找失敗的作品(or看起來失敗的作品)拿出來給大家取笑, 導致很多人誤以為佳音做的料理就是很差,是殺人料理。 佳音在部落格的料理的文章後有很多主婦回應說很值得參考, 這樣挑別人錯誤來取笑的行為個人認為非常不尊重人。 在別篇裡面也不時會出現紳士發言,挑文中提到敏感部位的部份來開玩笑, 就像在 #1AL7DZD2 文中的推文開胸部的玩笑,也造成其他版友的反感。 在看到這些發言而讓本人感到十分不舒服的時候, 本人倒底可以採取什麼樣的行動? A 摸摸鼻子當作沒看到,反正有人看得很開心,   發表反對意見也只是會換來一個"不爽不要看",   沒事不要自找麻煩,息事寧人最好。 B 推文婉轉表明這個行為會讓本人不舒服,期望往後可以改善;   注意自己的用詞,不要引戰,不要人身攻擊。 C 刪他的推文,並且宣稱以後看到一次刪一次,   這種不尊重人的人不值得別人尊重。 D 寄信給版主希望版主能私底下勸導,   或在版規中註明不要有類似發言。 應該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C是個不太恰當的選項吧? 有沒有聽過一句話:「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不管對方做了什麼事情,就算是多麼讓你不開心的事情, 只要你不是執法機關,就沒有權力扼殺他人發言的權利。 控告別人毀謗自己,並在警察來之前把毀謗的證據燒掉, 換來的只會是一個誣告的罪名而已。 最後聲明一點,j桑在文中自稱他筆譯沒我好,所以可能造成他人困擾。 (個人解讀起來是這樣,不知道有沒有誤解) 個人會在之前文章指責翻譯有問題,並不是因為覺得翻譯水準不夠, 而是因為j桑在文中開了很多個人認為不能開的玩笑。 而且很多時候開玩笑還寫得不清不楚,讓人分不清那是個玩笑, 導致很多版友會對赤松跟佳音造成誤會。 因為翻譯問題造成原作者遭人誤會是本人最不喜歡看到的事情之一, 這情況在台灣漫畫翻譯裡面出現很多次,而讓很多人被罵的很冤枉。 而且先不論翻譯問題,專挑比較無厘頭的文章來發表並且常常加上誇飾, 這行為也足以讓只看本版的版友產生誤會了。 會有人覺得這類文章太過頭的原因絕對不是翻譯能力的問題, 而是常常會開一些讓人比較難以接受的玩笑, 有些時候甚至用翻譯開玩笑,讓人間接的對原作者產生反感。 拿翻譯水準出來講還把我的ID拉出來, 會讓我覺得j桑根本誤會了有人會有這種反應的原因。 至少本人不太喜歡j桑的文章就不是這個原因。 但是不管本人的情感如何,也絕對不會去做刪推文跟人身攻擊的動作, 因為這是在PTT裡面的,或說在社會中的基本禮儀。 -- 當你看到你不喜歡的言論出現而出面指責時, 你喜歡看到"開個玩笑而已啦~不要這麼認真嘛^^" 還是喜歡看到"如果上面言論有造成某人不舒服,我感到很抱歉,以後會注意的。"? 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但是在PTT上很多時候會有種笑臉會讓人很想巴下去。 喜歡開玩笑,就要有容忍他人言論的雅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度量, 而不是把一切都化成筆戰的能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7.243

07/10 08:55, , 1F
發端是在3973那篇,這個討論串只是延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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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在赤松版我寧願看閃光文也不想看戰文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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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 =" 應該是某些人一開始就對某些人的言論以不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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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回應 後來才吵起來的 = =a(繼續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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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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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想法:遇到事情請申訴,請檢舉,請不要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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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希望看到這邊也跟海賊版一樣來個新生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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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地貼料理失敗部分,還有用「殺人料理」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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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真的不太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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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L桑 互相溝通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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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覺得我後來說"很抱歉"的情況變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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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中肯,我也很不喜歡斷章取義去虧佳音的料理與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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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胸部大了一點"是她自己開自己玩笑的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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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更正確一點,是攝影師開她玩笑,她覺得無傷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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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本人覺得無傷大雅,未必就代表本市長可以紳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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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事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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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1:58, , 17F
中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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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很難過,覺得L兄把事件的發端歸咎於我,這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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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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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會想發這篇文章, 主要是因為我知道Diamod桑會發那篇被噓到臭頭的是因為修推文跟被指名道姓的批。 同樣是氣到不行,j桑修推文可以說因為忍到不能再忍而爆發尋求他人諒解, 那為什麼不能諒解Diamod桑可能是在一氣之下發了不好聽的話呢? j桑覺得隨便臆測赤松他們的婚姻情形讓他很受傷, Diamod桑也會覺得被修文,還被指名道姓說這個人我不歡迎,不值得受尊重很受傷吧。 一個巴掌拍不響,會有戰文也不會是一個人引起的。 只是在個人觀感之中,跟發表了"可能有不適言論"的人比起來, 個人會比較不喜歡"攻擊可能有不適言論的人"的人。 前面的情況可能沒有惡意,有可能是誤會, 但是後面的就100%有惡意了。 當不願意理性溝通化解誤會而用情緒性言論攻擊他人時, 就要有覺悟承擔下引戰的責任。 現在海賊版在進行新生活運動, 因為大家在PTT上參與打小白實在太習慣了, 習慣到不去確認對方是不是有惡意,而用言論逼到對方不得不當小白。 日文有句俗語是說"ケンカ両成敗",打架打起來兩邊都有錯。 會想發文就是想提醒說,下次遇到類似的情況,冷靜一點, 如果還是堅持自己沒錯都是對方的錯,那這種情況一定會再發生。 ※ 編輯: LukET 來自: 59.115.87.243 (07/10 12:32) ※ 編輯: LukET 來自: 59.115.87.243 (07/10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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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L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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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還是弄錯了重點,我生氣的原因不在於d君對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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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文的反感,而是在於他對老師生活的妄加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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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板友的意見也都是這樣,主要是對於對方那個"怨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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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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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點是必須釐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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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文章我只修掉了那句"我不喜歡那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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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部份主要都是之前推文引發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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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印象當時看到該氏至少有5~6句以上推文,現在看起來一句也沒有留下。 如果要追究這部份,可能要詢問其他當時有在版上的版友。 ※ 編輯: LukET 來自: 59.115.87.243 (07/10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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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我修掉的推文大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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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不喜歡那個女人。很難想像老師會喜歡她是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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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原因"; "我對那種擺出天使的模樣感覺就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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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君的言論大致是這樣。(我沒有加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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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後面有加上"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他們結婚的經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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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看到修推文發言後的"只是想表明意見,之後愛修就修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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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還好.. 社會是多面性的 有不同意見存在很正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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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光是上面推文那幾句就夠嗆了...(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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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請留下來供大家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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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太激動了,這點真的要致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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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3:38, , 38F
總之事情到此為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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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5:17, , 39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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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8:19, , 40F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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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9:59, , 41F
不同意殺人料理那段的觀點
07/10 19:59, 41F

07/12 15:26, , 42F
推薦這篇文章
07/12 15:26, 42F

07/19 05:03, , 43F
LukET的理性思考態度跟妥當用詞,值得效法學習!
07/19 05:03, 43F
文章代碼(AID): #1ALe_af8 (KenAkamatsu)
文章代碼(AID): #1ALe_af8 (KenAkamat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