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異人館旅館殺人事件

看板Kindaichi_Q作者 (王毓箴)時間18年前 (2007/01/17 23:56),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0 (看更多)
※ 引述《ameba13 (ameba13)》之銘言: : ※ 引述《temur (王毓箴)》之銘言: : : 讀者無法得知不破與花江是雙胞胎姊妹 這是本篇作品作者沒有完全揭露給讀者的資訊 : :  不過話說回來 要知道兩個人是不是雙胞胎的話一般也只能從長相來判斷 : :  不破都已經經過整型的話 其實無論如何讀者是很難從中去判斷的 : :  拿湯匙的方式個人覺得其實並沒有什麼說服力 : :  我拿筷子拿碗的方式都算特別 可是小時候和我一起長大的家人也都無此習慣 : :  金田一也說這本可當作純屬巧合來看 但這樣推理又進行不下去了 : :  只好大膽假設再去小心求證了 : :  作者是有把不破與花江拿湯匙的鏡頭特寫出來 也算是盡了告知的義務 : :  不過金田一的推理中 雙胞胎只是他認定不破是兇手的原因之一 : :  除了解釋佐木指甲中的物證外  : :  其餘的推理皆指向不破身為本案主導者的角色所形成的可能犯罪佈置 : :  如分配房間 把俵田等人調至旅館外等 : :  也就是說 應該是金田一先懷疑不破是兇手  : :  但他想不透佐木指甲裡的DNA檢定是怎麼一回事 : : 進而去懷疑不破與花江是否為雙胞胎姊妹 : :  所以拿湯匙的方式或者不是金田一不小心看到的 是他刻意觀察的 : :  但即便是如此其實金田一的推理仍不完備  : :  因為他的推理終究也只是諸多可能性的其中一種 不過是最有可能的就是了 : :  佐木的死有二個原因 其一是他拍到了改寫的劇本 : :  其二是如果殺了佐木然後用紅色密室的手法可以把罪推給花江 : :  如果只有其中一個原因的話我想不破可能還會有點猶豫 : :  可兩者同時滿足 加上不破原本就想殺花江的話 那麼佐木就只有死路一條了 : 以日劇版來說的話 : 只有錄影帶被偷走,紅色密室的手法用虹川死在那裡就好了 : 就是修正這個BUG : 只能說當時作者想用佐木之死來給讀者震撼 : 說之前出現的角色沒有豁免權的也會死 : 卻沒有想到讓佐木死的理由根本不充分 : 敲昏佐木把錄影帶偷走、把劇本處理掉就好了 : 讓筆跡無法去對照就行了 : 並沒有非殺佐木的理由 這個嘛 我覺得不破會想殺佐木一號並不意外 並不是個BUG 有問題的地方在於金田一的說明 金田一是說不破不得不殺掉佐木  所以在游泳池殺了虹川 把原來的密室計畫用來殺掉佐木  因為是虹川死後佐木才從錄影帶看出改劇本的手法  所以虹川死在游泳池與佐木是無關的 但這樣就沒解釋不破為什麼要改計畫  對不破而言 有個人死在紅色房間 是她用來使花江成為替死鬼的手段  可她卻讓她的兩個目標在此手法還沒使用前就把他們幹掉 為什麼呢  要嘛就是虹川死也不肯進入紅色房間 讓不破不得不放棄此手法  要嘛就是不破另外還有個想幹掉的人 要改讓此人死在紅色房間  如果是前一種可能的話不破就沒辦法了 那怎麼樣才能把罪推到花江上面呢  或許不破一度放棄要殺花江吧 她需要一個聲音來阻止自己殺掉花江  所以就放棄陷害花江直接用任誰也查不出來的方式幹掉虹川  可是回頭又發現佐木破解了劇本下毒之謎了  不破情急之下 正好佐木要死不死就住在自己安排的紅色房間裡  一陣陰錯陽差後又回到原來的計畫 所以不破就又下手殺了佐木和花江  不破當然可以不殺佐木 拿走錄影帶就好了 可是她不一定想得到這點啊  每個讀者第一次第二次看這個案件時會想到不破不一定要殺佐木嗎 應該很少吧  再加上佐木一死就可以用紅色密室手法殺掉花江並陷害她啊  所以佐木一號就因此下台一鞠躬啦  再來談第二種可能 不破放棄在紅色密室殺掉虹川 是因為她另外有想幹掉的人  我相信 在佐木還沒得知改劇本手法前 這個人九成九是金田一  金田一本來就與不破不太對盤 再加上他是有可能妨礙自己的偵探  我相信不破應該是曾經想幹掉金田一的吧 只是後來佐木發現改劇本手法  所以她就把目標改成佐木  以上是我自己補強劇情 原作完全沒提到 不過我覺得也是解釋得通就是了   還一個題外話 我覺得以角色而言 佐木二號比一號還成功些  佐木一號提前下場換上更成功的佐木二號 也不算是敗筆吧 : 相同的,用膠囊下毒這種沒有的事去陷害花江就是個問題 : 用實際做過的改劇本去陷害花江不就好了 : 所謂用更多的謊言去圓一個謊言就是這樣 : 手法搞太多反而容易露出破綻 : 這是這一篇最大的BUG  可能是不破下意識的要隱藏她所使用的手法 這就是她差狹山恭次的地方  一般犯人都會想隱藏自己的犯罪手法 因為覺得從這個真正的手法會讓自己被懷疑  狹山聰明的地方就是放了很多訊息給警方 其中應該有些是真實的訊息  可是其實什麼也查不出來 這樣才有可能完成完全犯罪  不破沒有那麼冷靜 考慮的也沒有那麼週詳 可其實如果沒有金田一的話是無所謂的  花江的DNA 是鐵一般的物證 她又有動機 連遺書都寫好了  犯罪手法雖然很牽強但也沒證據她不會成功 因為萬代事實上是死了啊  重點是 她是承辦的警視 要主導案情偵辦方向並不難  如果沒有金田一的話 她的手法還是可能成功的 俵田事實上什麼都沒看出來啊  還有一點 我想也是主要的原因之一 這是本格推理漫畫  等於說是作者與讀者的較量 在金田一解謎前 真正的手法還是要隱藏起來的  我們當然都知道花江寫的膠囊下毒不太可能 那是柯南才會出現的手法  但在金田一解謎之前 讀者是否可想出萬代毒殺之謎呢 : :  我後來想到了 不破可能怕有人去對筆跡吧 所以一定要幹掉佐木  : :  但撕掉劇本拿掉影帶後還是可以把此手法寫在花江的假遺書上 : :  只能說不破是棋差一著吧 愈想隱藏的事實反而愈容易都推理出來  : :  可能俵田盯得很緊吧 他和不破是死對頭啊 : 俵田只不過是個部下,不破那時候根本沒人懷疑到他 : 盯他幹嘛呢?  俵田有說他負責封鎖舞台 不破為了降低自己的嫌疑所以就沒再去管那把刀子了  因為事實上沒人可證明那把刀是不破放上去的啊   反正沒真的用到 沒必要為此增加自己的嫌疑 : :  但話說回來 這把劍既然沒起作用 現場已被封死下其實也沒必須要急著收掉 : :  因為同樣的 要不是金田一設計了原劇本排戲那樣的演出  : :  也沒人可證明這把劍是她放上去的 不破沒有舞台常識沒做反光處理  : :  相同的 她其實也不知道有人對這把毒劍起了懷疑 : :  虹川那樣的死法 再怎麼的神探也查不出來 萬代的死也沒有直接證據 : :  連續殺人事件本來就有些是可以賴掉的 : :  不過在本格派的推理美學裡 手法被看穿了之後兇手就有認罪的義務了 : :  法律上有沒有罪如何認定那不是金田一所關心的 他只是個想知道真相的偵探 : :  金田一有個壞習慣 每次要把兇手揪出來時幾乎都會把本案相關人士一併找來 : :  間接造成了某些悲劇 包括有些其實很可憐的兇手以自殺結尾 : :  有些兇手在解密的場合時被其他復仇者殺死 : :  有些兇手仇家目標還沒殺完的話也可以藉此最後機會一了心願 : :  而如果此案為高遠遙一所設計時更有兇手被高遠滅口之風險 : 想到六角村兇手最後破案還抓狂起來殺了一堆人 : 金田一還完全記不清楚教訓老玩這套 : 如果當時直接叫警方把兇手逮捕起來 : 等於救了四條人命了 : 歌劇院那集也夠誇張 : 把箭拿掉就可以了,金田一卻非搞個偷調手錶魔術 : 讓兇手還中箭身亡 : 這一點在卡通就被改掉了,把箭拿掉就射不出來 : 一樣能有騙兇手的效果 : :  不過此案件找所有相關者來倒是找對了  : :  甚至金田一還襄請在警界有不錯風評的明智警視押陣 : :  大概是希望能夠給予不破鳴美一定程度的壓力讓她自亂陣腳認罪 : :  話又說回來 不破假冒身份和過去的犯罪既已被金田一所掌握 : :  在警界的前途大概也沒了 想殺的人也都被解決了 : : 所以她也就很瀟灑的認罪了 : 應該說他的身分曝光,就算不以這個案件定他罪 : 以前她殺人的案件也沒過期,同樣能以之前的案件定他罪  其實這一點 我覺得金田一所對付的兇手都一樣 認罪認得太瀟灑了  或許這就像高遠遙一講的一樣 魔術師手法被拆穿了 就只好下台一鞠躬啦  本格推理漫畫裡的兇手被金田一找到了 手法被揭穿了 就只好認罪啦  因為接下來還有一段要講動機啊 兇手不認罪一直抗辯就進行不了下一段了  我沒有法律知識 我不知道有些所謂金田一的證據在法庭上能不能定罪  像薰衣草山莊那個事件 金田一推論屍體移動的證據是白羅對著金田一的行李叫  請問這能當成證據嗎 搞不好是你金田一自己不知道怎麼得罪這隻狗的啊  法庭上如果拖了一隻狗來當證人(證狗) 法官會不會把一干人等都轟出法庭呢  當然啦薰衣草山莊事件裡小櫻從頭到尾都沒有抗辯 直接跳到訴說動機的部份  但無論如何沒有任何證據小櫻殺了女醫生   也沒有很強的證據蒲生是死在本館再一起坐車到別館而不是直接死在別館  ( 畫出來的畫面裡小櫻殺了蒲生後放卡片時沒有帶手套 有可能留下指紋     但從頭到尾劍持都沒有去查 難怪一天到晚會被明智釘 )  當然啦 金田一也不是真的要犯人怎麼樣 法律上他好像不是很在意  只是身為一個偵探他想要把真相找出來吧  只是 像魔犬森林事件裡 當千家問金田一 ”你有證據嗎 ”時  我多麼希望金田一雙手一攤和千家說   ”沒有 千家 你贏了 但我知道我說的是真相 ” 而不是衝到那群瘋狗中  其實金田一這麼多所謂的連續殺人事件中 就法律面而言 就事理面而言  哪些兇殺案是兇手可以賴掉的 這是個很有意思的題目  但那終究不是本格推理漫畫的重點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58.165

01/19 14:00, , 1F
說道這個 我也想看看偵探 在法庭上的與兇手辯證的故事
01/19 14:00, 1F

01/19 14:01, , 2F
不過那應該是律師的工作了
01/19 14:01, 2F
文章代碼(AID): #15haSM7G (Kindaichi_Q)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5haSM7G (Kindaichi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