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洩] 租書店的灰暗,小讀者的無奈

看板Maiden_Road (女性向CHAT板)作者 (龍明)時間16年前 (2008/08/07 16:14), 編輯推噓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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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嘛...我覺得話不能這樣說。雖然目前很多家長對自身責任的認識不足,但也 : 不能因此就說小孩有事全部都是家庭教育的問題。 : 至少未成年人去租書店租18禁漫畫,要負責制止的應該是書店老闆而不是家長。 : 就算家長在家裡耳提面命不準借漫畫、不準借18禁漫畫,正對性有好奇的年輕小 : 朋友還是有很多方式夾帶漫畫回去。(或是有很多管道可以看...你知道的) : 其實我也是不贊成未成年人在沒有成人輔導、陪伴、或教育的情況下去看18禁作品 : 的...所以老實說這件事真正該反省的是那個為了多收一份出租錢而沒做好控管的 : 書店老闆。 其實我也是贊同對於未成年要做限制與隔離 租書店在這方面的確需要注意 : 刑法第235條第一項: : 散布、播送或販賣、或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 : 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 : 本來這就是爭議性很大的條文,但目前來說並沒有被宣告違憲,所以還是有效的。 : 如果是動用到刑法的話應該都是用這條吧...(有沒有其他特別法或條例我不清楚) : 而且上述條文本來就不是針對未成年人,也就是說成年人也是本條規範的對象唷... : 這條的其中一個聲請釋憲案就是晶晶書庫因販售男同志寫真集被法院以妨害風化和 : 猥褻罪名起訴後做的聲請,不過結論還是沒有違憲...我記得當時晶晶書庫好像也是 : 主張已有完善隔離(書是封起來的)應該可以流通,不過似乎還是敗了就是...||| : (因為我沒有注意後續發展所以如果有誤還請高手指正~XD) : 總之...個人覺得要嘛修法...要嘛某一任的大法官做出有利的解釋...否則其實很多 : 過激的BL作品目前還是游走在法律邊緣的。 那個案件做成了617號解釋 其實可以看出已經放寬不少(相對以往啦XD) 對於限制的內容已經限縮到除了SM,暴力或是獸交等(這些叫做逾越限制級XD) 所以基本上來說一般的A片A漫,撇去那種太過激的,內容都是沒問題的 (不過同志或是BL內容,解釋上似乎相對較嚴格) 問題在於隔離這些到什麼程度 雖然沒有去查證,不過我想被用警察用兒少法騷擾的應該比刑法多 因為租書店就算在封面貼了1/2的18禁,只要未成年人可以飄到前面看, 警察就可以去了 囧 我想租書店真的要避免, 比較好的辦法是像書展那樣,開個18禁區 然後擋在入口一個個檢查身分證, 只不過有多少書店有這樣的空間和人力? 所以我想很多書店才會寧願收掉書吧.... 或許該開個18禁租書店,不要放未成年的進去(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2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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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真的有18禁租書店,說不定會不敢進去(除非都是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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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同樓上...我有一次不小心踏進某便利屋,被眾多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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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包圍,當場愣住不知道該往哪裡移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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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北車那個的話,往樓上移動就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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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車的那個便利屋我都很大方的進去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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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中永和 不過很~久很久(至少1年左右)沒去租書店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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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上個月跑去借漫畫 發現我去的兩間都有開闢18禁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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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用門板擋住 不過除此之外好像沒特別把關(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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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家有用鎖 說要借鑰匙才可以進去 不過好像寫好看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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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過三重有某家漫畫店直接在門口貼未滿十八勿進入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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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之前在KMALL樓下那間或是光華,其實只要不是陰陰暗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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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店,女生進去不用太擔心啦 男生幾乎都會自動閃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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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cgx_yT (Maiden_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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