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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出版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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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karidon (東)時間16年前 (2009/06/24 12: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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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只看有(到目前的)劇漫賞有這個規定. 那個算比較特別吧 出版社有現成的銷貨管道. 個人賣的好處是獲利自己通包. 但是想做到那麼大的銷量表示編輯的工作你也得自己吃下來 看你的規模……. 像一些小店會貼免用統一發票標誌. 想做得比較正式的話你可以去辦營利事業登記. 其實這不一定……. 尖端近期和長鴻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umma (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時間16年前 (2009/06/23 22: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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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個問題關係到你要不要走書店/正式通路。. 如果本本都像同人誌那樣親力親為,低調一點不讓國稅局發現,那其實很多. 同人作者已經在這條路上實現很多年了。. 其實市面上很多書是沒有ISBN的,你在路邊天橋下或夜市的路邊攤裡可以撿
(還有132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ylaMiller時間16年前 (2009/06/22 17: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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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之前國家辦的漫畫比賽得獎後必須把作品出版一定的數量. 像這些得獎者如果依靠出版社賣自己的作品和不靠出版社賣自己的作品有不同嗎?. 會不會有什麼違法情況發生?. 如果有出版社公司行號就可以取得ISBN,如果沒有ISBN有沒有什麼差別?. 是否一定要開統一發票? 像同人場那樣賣會不會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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