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出版

看板Native (台灣漫畫交流)作者 (東)時間16年前 (2009/06/24 12: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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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umma (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之銘言: : ※ 引述《LaylaMiller ()》之銘言: : : 記得之前國家辦的漫畫比賽得獎後必須把作品出版一定的數量 : ‧‧‧‧‧‧‧ 好像只看有(到目前的)劇漫賞有這個規定 那個算比較特別吧 : : 像這些得獎者如果依靠出版社賣自己的作品和不靠出版社賣自己的作品有不同嗎? : : 會不會有什麼違法情況發生? 出版社有現成的銷貨管道 個人賣的好處是獲利自己通包 但是想做到那麼大的銷量表示編輯的工作你也得自己吃下來 : : 如果有出版社公司行號就可以取得ISBN,如果沒有ISBN有沒有什麼差別? : : 是否一定要開統一發票? 像同人場那樣賣會不會有問題? 看你的規模…… 像一些小店會貼免用統一發票標誌 想做得比較正式的話你可以去辦營利事業登記 : ^^^^^^^^這個問題關係到你要不要走書店/正式通路。 : 如果本本都像同人誌那樣親力親為,低調一點不讓國稅局發現,那其實很多 : 同人作者已經在這條路上實現很多年了。 : 其實市面上很多書是沒有ISBN的,你在路邊天橋下或夜市的路邊攤裡可以撿 : 到非常多沒有正式申報的出版物。但請注意我提到的發現地點,你不會在誠 : 品或金石堂這些通路找到這種東西,因為店家需要有進銷存做發票作帳繳稅 : 才能拿到牌照等。 其實這不一定…… 尖端近期和長鴻的漫畫都沒有ISBN 只有EAN碼 但是照樣可以上通路 : 如果沒有一個可以拿出的正式單據,怎樣才能證明‧‧‧‧所說的作品出版 : 有出版一定數量呢?是自己拿張紙用word打打「茲證明已售出500本xx作品」 : 然後蓋自己的印章嗎?還是開個部落格宣稱作品已經突破百萬單行本銷量? : 所以就看當時參賽辦法是怎麼要求的了。申請ISBN反而是整件事裡最簡單的 : 一件事。 對 個人也是可以申請ISBN的 不過想問原po看到要印量證明的是哪個比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2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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