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出版
※ 引述《LaylaMiller ()》之銘言:
: 記得之前國家辦的漫畫比賽得獎後必須把作品出版一定的數量
‧‧‧‧‧‧‧
: 像這些得獎者如果依靠出版社賣自己的作品和不靠出版社賣自己的作品有不同嗎?
: 會不會有什麼違法情況發生?
: 如果有出版社公司行號就可以取得ISBN,如果沒有ISBN有沒有什麼差別?
: 是否一定要開統一發票? 像同人場那樣賣會不會有問題?
^^^^^^^^^^^^^^^^^^^^
^^^^^^^^這個問題關係到你要不要走書店/正式通路。
如果本本都像同人誌那樣親力親為,低調一點不讓國稅局發現,那其實很多
同人作者已經在這條路上實現很多年了。
其實市面上很多書是沒有ISBN的,你在路邊天橋下或夜市的路邊攤裡可以撿
到非常多沒有正式申報的出版物。但請注意我提到的發現地點,你不會在誠
品或金石堂這些通路找到這種東西,因為店家需要有進銷存做發票作帳繳稅
才能拿到牌照等。
如果沒有一個可以拿出的正式單據,怎樣才能證明‧‧‧‧所說的作品出版
有出版一定數量呢?是自己拿張紙用word打打「茲證明已售出500本xx作品」
然後蓋自己的印章嗎?還是開個部落格宣稱作品已經突破百萬單行本銷量?
所以就看當時參賽辦法是怎麼要求的了。申請ISBN反而是整件事裡最簡單的
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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