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保存文章與尊重作者的兩難

看板TAMURA作者 (魚天)時間23年前 (2001/07/15 10: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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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pher (紫星)》之銘言: : ※ 引述《JerRong (市井升斗)》之銘言: : : 個人拙見:尚未得到授權前可以引網址介紹大家去看。 : 我目前在網站上的做法是: : 標出原作者的名字和出處網址 : 之前在網站上有網友建議 : 如果想收錄這類的文章的話 : 不妨可以在文後註明: : "本網站極為希望向原作者取得轉載授權﹐ : 但始終無法如願﹐ : 故原作者若看到此篇文章又不希望本網站將此篇貼出, : 請連絡網站站長﹐ : 站長會立將此篇撤下" : 我想如果最後沒有人提出比這更好的辦法的話 : 我可能就會採取這樣的方式了 我想 我是個過分拘泥於形式的人 這段話可以說是非常合情合理了 可是 感覺仍是有點怪怪的 或者 介紹網址是個比較折衷的方法? : 但我不知道這類的文章是否能夠轉到沙灘來 : 這點還要再問問大家以及版主羽燕的意見 : (偏偏羽燕現在到宜蘭去了....--_____--) : 不曉得各位的意見如何呢? 在某些網路族心中 www和bbs幾乎是截然不同的 有些人在www的介面上發表了文章 或許完全沒有想過尚有BBS的存在 冒冒然 就援用上述方式 似有不妥 -- 虛幻世界中追尋名諱? 無須贅言 我就是astrofish
文章代碼(AID): #xKFmV00 (TAM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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