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棋局規則
※ 引述《logs ( )》之銘言:
: 完全不會下圍棋
: 最近華視又播棋靈王想問問一下
: 既然先下者有不可抹滅的優勢
: 而且圍棋的勝負以贏得的棋子「數量」為判斷依據
: 那有沒有比賽規則是兩方共下偶數場
: 誰先誰後無所謂,但是均下一樣場數
: 如甲先下五場,那乙也要有另外五場是先下
: 接著計算全部的總數量,才論勝負
你要如何處理中押? 中押勝算贏幾目?
照你這樣的玩法豈不是要每盤都下到終局?
你知道職業棋士的棋道嗎?
身為一個職業棋士,在終局算出二十幾手後半目負是基本的能力,
加藤正夫在某次頭銜戰裡面算過一百多手後半目輸棋而棄子投降,
職業棋士除了靠棋吃飯,下出流傳千古的名局更是終生職志,對
他們來說下到終盤整地數目後輸對手十目以上是一件恥辱,如果
中盤下出錯手,就要打出過強手挑戰對方,如果被對方成功防禦,
就要棄子投降引頸待宰,佐為在新初段賽下過強手設陷阱想讓名
人中招但是名人偏不吃,使得佐為目數差距過大,因此乖乖投降,
如果沒有在適當時機投降,就得老實下完整盤,算出輸幾目,並
且為自己沒有在適當時機投降而浪費雙方對局時間與體力而道歉。
這就是職業棋士的嚴酷世界。
然後你覺得中盤大差還要不要下到終局咧?
: 簡單講就好像打棒球一樣
: 棒球比賽不是計算贏幾局而是贏幾分
類比錯誤。
棒球依照現在的看法通常將前三局稱為前段,中三局稱為中段,後三局稱為
後段,若是要勉強比對,只能說這九局相當於一盤棋的佈局、中盤、官子三
階段。
所以你提倡的規則,其實對照到棒球就變成了
雙方球隊都要打偶數場比賽,最後以勝分差決勝負。
所以就會出現 10:1 4:5 3:5 2:4 0:1 0:2 六番勝負的系列賽最後是因為
10:1投手大爆炸決定整個系列賽的勝負,那後面五勝是啥,後面五場球賽
還要不要買票進去看呀 ?
這才是正確的對比。
一場比賽之為一場比賽,就是因為它是一個連續的過程,這場比賽沒打好,
下一場比賽又是一個全新的開始,圍棋的每一局都是獨立的過程,這局沒下
好,隔十天再來,雙方又是在乾淨的棋盤上從頭廝殺。
: 當然兩局以上的車輪戰有可能太過費神費力
: 不過這樣的多局規則似乎可以消除先手後手的優勢差異
: 但似乎沒有聽過這樣的制度
: 是否這樣的規則有什麼不妥之處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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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6/22 20:4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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