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鬼滅之刃電影遭大量上傳IG、FB限動 木棉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泡泡龍)時間3年前 (2020/11/03 18:42), 3年前編輯推噓-19(01918)
留言37則, 22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11 (看更多)
: 噓 jim924211: 可憐啊,被打臉回不了乾脆裝作沒看到 11/03 13:24 : → jim924211: 還有那個說「宣導酒駕有用?」的那個躲去哪了 11/03 13:26 來啦,繼續回。真的是,每個都回說我洗文章,不回又有這種。 現在繼續回打你臉,但是歡迎你改噓我洗文章( ^.< ) : 噓 tsubasa6405: 這部片尾放了大量正片的剪輯圖片,如果錄片尾合法, 11/03 04:01 : → tsubasa6405: 表示正片這些橋段你拍照上傳也合法了,差別只是一個 11/03 04:01 : → tsubasa6405: 有工作人員名單另一個沒有 11/03 04:01 : → tsubasa6405: 還是你還沒看過所以認為這部片尾只是單純的跑馬燈? 11/03 04:07 : 噓 tsubasa6405: 你不是說不談正片只談片尾嗎?那片尾有正片的大量圖 11/03 04:11 : → tsubasa6405: 片剪輯要怎麼分開來談? 11/03 04:11 : → tsubasa6405: 如果著作權法認為拍照正片上傳IG是合法的,那你說片 11/03 04:13 : → tsubasa6405: 尾100%合法不就很明確了? 11/03 04:13 : → tsubasa6405: 話說你都貼四篇了,怎麼會在意有完沒完呢? 11/03 04:14 : 噓 coolmayday: 第一篇你只談片尾都沒說 還想繼續搖著不違法的旗幟? 11/03 04:42 : → coolmayday: 回到後面才因為推文才說自己只談拍片尾... 11/03 04:45 這兩個閱讀能力有問題的一起回啦,我從來就沒有「只說拍片尾不違法」,我說的是只要 符合「合理使用」的要求,拍攝電影片段就不違法--而拍攝片尾,肯定滿足合理使用的 要求,所以不違法。只是因為談正片,還要談「核心/非核心」不拿出具體片段無法進行 判斷罷了。 : 噓 ikuJJ: 欸你要不要把前面幾篇廢文大家嘴爆你的部分先回一下啊,是 11/03 08:57 : → ikuJJ: 不是發現被大家嘴爆了才趕快發一篇新廢文轉移焦點?戰力是 11/03 08:57 : → ikuJJ: 有沒有這麼弱? 11/03 08:57 : 噓 peanut20700: 只挑回得了的回阿 回不了就裝死 嘻嘻 11/03 09:26 然後你到底要跳針幾次啦?每篇都在跳針我也沒說什麼,還是每篇回你,好意思說我只挑 回的了得回,回不了就裝死?就跟你說自己去看第一篇文章的推文,到底有沒有人在說「 拍電影片段違法?」跳針了一整天打死不看,好意思說人裝死zz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13.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04400174.A.126.html

11/03 18:43, 3年前 , 1F
你到底要幾篇啦
11/03 18:43, 1F

11/03 18:45, 3年前 , 2F
小學生私信吵好嗎不要洗版
11/03 18:45, 2F

11/03 18:45, 3年前 , 3F
你誰?
11/03 18:45, 3F

11/03 18:46, 3年前 , 4F
自己的文不回還要一直開新文章不就洗文章==
11/03 18:46, 4F

11/03 18:47, 3年前 , 5F
法律大師來了 大家筆記本拿出來
11/03 18:47, 5F

11/03 18:49, 3年前 , 6F
(笑)
11/03 18:49, 6F

11/03 18:49, 3年前 , 7F
洗阿 幹嘛不洗 又不犯法也不犯板規 他道德門過的當然洗爆
11/03 18:49, 7F

11/03 18:49, 3年前 , 8F
跳 跳 跳乎伊爽 跳 跳 跳乎伊勇
11/03 18:49, 8F

11/03 18:52, 3年前 , 9F
到底要幾篇
11/03 18:52, 9F

11/03 19:01, 3年前 , 10F
到底要幾篇? 回推文在第一篇自己文章回就好
11/03 19:01, 10F

11/03 19:05, 3年前 , 11F
你484不會編輯?
11/03 19:05, 11F

11/03 19:05, 3年前 , 12F
拿鏈鋸人釣魚欠噓
11/03 19:05, 12F

11/03 19:07, 3年前 , 13F
合理使用是你定義的??
11/03 19:07, 13F

11/03 19:08, 3年前 , 14F
鍵盤法學大師喔?
11/03 19:08, 14F

11/03 19:09, 3年前 , 15F
本來就要求不得盜攝了,結果盜攝後變成合理使用?
11/03 19:09, 15F

11/03 19:09, 3年前 , 16F
真的合理使用為何日本那邊會有動作呢,好奇怪喔
11/03 19:09, 16F

11/03 19:09, 3年前 , 17F
啊不是很合理
11/03 19:09, 17F
挖,在網路上不斷勸導,真的是好大的動作呢!

11/03 19:10, 3年前 , 18F
規定進去就不能拍 還講什麼?
11/03 19:10, 18F

11/03 19:21, 3年前 , 19F
不勸導不然要幹嘛,還請提供高見給木棉花好嗎
11/03 19:21, 19F

11/03 19:21, 3年前 , 20F
順便酒駕也提個高見,看能不能在不宣導的狀態下
11/03 19:21, 20F

11/03 19:21, 3年前 , 21F
少死一些人
11/03 19:21, 21F

11/03 19:22, 3年前 , 22F
還真搞不清楚為何自己會被噓爛嗎
11/03 19:22, 22F

11/03 19:48, 3年前 , 23F
拍正片要討論到核心非核心才能判斷 那你第一篇還說完
11/03 19:48, 23F

11/03 19:48, 3年前 , 24F
全合法的行為? 到底誰閱讀能力有問題...
11/03 19:48, 24F

11/03 19:49, 3年前 , 25F
噓,無需多言
11/03 19:49, 25F

11/03 19:50, 3年前 , 26F
承認自己敘述邏輯有誤很難?不會編輯文章你要先講啊
11/03 19:50, 26F
很明顯是你閱讀能力有問題啊,同樣的東西前面早就說過了zzz

11/03 20:01, 3年前 , 27F
準備桶吧你 掰
11/03 20:01, 27F

11/03 20:16, 3年前 , 28F
哭阿
11/03 20:16, 28F

11/03 21:49, 3年前 , 29F
自打臉
11/03 21:49, 29F

11/04 01:24, 3年前 , 30F
???
11/04 01:24, 30F

11/04 03:36, 3年前 , 31F
所以你的譴責只限於說拍電影片段違法的人囉
11/04 03:36, 31F

11/04 03:36, 3年前 , 32F
重新定義譴責 邏輯死去
11/04 03:36, 32F

11/04 03:37, 3年前 , 33F
看起來你比較像在跳針欸 只會叫人看推文
11/04 03:37, 33F

11/04 03:37, 3年前 , 34F
自己論述有問題 承認一下很難嗎 臉皮很薄
11/04 03:37, 34F
沒辦法,不像有人臉皮厚成這樣,事實證據擺在那裡就是不敢看。

11/04 06:00, 3年前 , 35F
舉一個毫無關係的事實證據 說人法盲結果自己是文盲
11/04 06:00, 35F

11/04 06:00, 3年前 , 36F
法律人真的很會凹zz
11/04 06:00, 36F
你口口聲聲說是我把問題導向法律,我跟你說第一篇下面的推文就一堆人在討論法律,你 就開死裝死跳針到現在,我也是不知道這是什麼盲啦zzz

11/04 08:10, 3年前 , 37F
大家可以散會了,這種人根本來引戰和洗板的
11/04 08:10, 37F
※ 編輯: BoBoLung (218.164.119.8 臺灣), 11/04/2020 08: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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