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歐美酸「日本抓動漫盜版卻放任同人」?
※ 引述《Winux (Windows X Linux)》之銘言:
: 歐美酸「日本抓動漫盜版卻放任同人」?出版社員工揭差異:這群人沒資格叫粉絲
: https://tw.news.yahoo.com/share/d983a42b-4bcd-42cc-b5fc-334ab41895bd
: 日本動漫盜版能提升人氣的說法,最近在日本和歐美社群,可以說是非常熱門的話題。甚至
: 有歐美網友提出「日本盛行二創同人誌,卻還批評盜版,是很奇怪的事情」,認為出版社應
: 該要去抓這些人才對。結果引來一名漫畫和雜誌出版社的工作者出面回應,解釋二創同人和
: 盜版之間的差異。
: 一名出版社工作者表示,從法律嚴格定義來看,所有沒經官方正式授權的同人創作本質上確
: 實都屬於盜版。雖然同人活動在日本已經發展成龐大的產業規模,但其實際地位依然處於法
: 律的灰色地帶。除非獲得版權方的明確授權,否則任何引用原作角色、世界觀的行為,在現
: 行法律框架下都是潛在的侵權風險。
: 而目前同人誌之所以能盛行,主要是出版社和原創作者採取「默許」的態度。該業界人士表
: 示,假如版權方嚴格依法檢舉,市面上大多數的二創作品絕對會被下架,但官方通常會考慮
: 到讀者熱情和作品討論度,只要不涉及到太大的商業規模,或損害作品本身的形象,基本上
: 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因為這種微妙的平衡,支撐起了整個日本獨有的二創生態。
: 許多日本網友也同意,官方不輕易對同人創作拔刀,主要是同人作品能很有效的延長原作的
: 生命週期,並且凝聚粉絲向心力。甚至許多職業漫畫家和創作者,其實早期都是從同人界出
: 身。若過度執法,可能會流失具有潛力的創作者,更可能導致粉絲圈縮減,最終對日本 ACG
: 產業整體發展造成重大的打擊。
: 反過來說,盜版和那些仿冒的產品,對於原本作品則是一點幫助都沒有,只會損害原始創作
: 者本身的利益。業者還提到出版社一直都有在收集相關數據,他們發現只要人們獲得盜版,
: 就會單純的滿足於此,不會再去購買正版。他更直言這些人沒有資格稱為「作品的粉絲」,
: 所以不該和二創同人等粉絲向的活動,放在一起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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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時代讓跨國交流便容易後,不少日本人才發覺歐美有些人的版權觀念其實並沒有某些盜
: 版大國好多少,或者說也許日本人才是版權觀念的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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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不論是質疑的人,還是新聞中所謂的「出版社工作者」,對著作權法規的掌握甚至連最粗淺的皮毛都沒有。
有關著作權,在國際法上最重要的條約《伯恩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Berne
Convention)第2條第3款明確指出:
"Translations, adaptations, arrangements of music and other alterations of a
literary or artistic work shall be protected as original works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copyright in the original work."
「轉譯、改寫、音樂改編以及對其他文學或藝術作品之更動,應在不影響原作之著作權的前提下,受到與原作等同之著作權保障」
我國《著作權法》第6條也明確規定:
「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
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我不清楚日本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但考慮到日本是《伯恩公約》締約國,相關規定應該八九不離十。
「二創」、「同人」,不就是典型到不能再典型的「衍生著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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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e away, O human child!
To the waters and the wild
With a faery, hand in hand.
For the world's more full of weeping than you can understand.
Yeats "The Stolen Ch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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