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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IWIN其實是很正常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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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退個一兆步,假設:. IWIN真的中立公平無私心無影響力. 臺灣的法規明確明定界線並符合使用者習慣. 站方遇到事情不是先刪除而是認真對待每一個case判斷是否有問題. 法官公正無私不會依循舊例而是每個情況都仔細分析. 看起來沒有問題了嗎? 問題可大了. 最嚴重的問題之一仍然是檢舉方付出的責任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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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交通違規的檢舉還是直接跟警察檢舉. 只是有統一平台(有嗎???). 如果交通違規的檢舉,. 中間多一道民間機構,大家想想會怎樣. 如果民間機構沒影響力,誰理你. 如果民間機構有影響力,那事情就大條了. 民間機構不變的情況下,. 要怎麼從沒影響力變成有影響力<===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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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民間組織是否有實權可以,但你舉的兩個例子很糟糕。因為Hays Code跟CCA並不是真正的第三方民間團體,而是出版方基於商業需要成立的業界自律團體。那些出版商都是自願接受管束的,既是S又是M。. Hays Code跟CCA很容易被誤解成媒體審查條款,但這跟歷史實情相違,也不適合拿到現在的商業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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