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C_Chat ]
討論串[閒聊] 殺害你親友的人被法律保護著 你會怎麼做?
共 14 篇文章
內容預覽:
直接殺回去啊. 義憤殺人7年以下. 不是當場用不了義憤殺人. 想辦法讓法官心證不就好了?. 既然認為法律保護加害人. 那乾脆加入加害人集團. 用行動反抗法律全世界天天上演. 中國殺法官、美國自製坦克大鬧市區. 台灣人也可以用行動展示對法律的不信任. 最好是像自製坦克那樣有點創意才有流量. --. ※
(還有219個字)
內容預覽:
法律人說都是立法問題,法律規定只能判這麼輕. 然後累犯+多案,居然用犯人好可憐的理由判緩刑. 對未成年施暴要加重其刑1/2,結果從七年變成七年又一個月. 法律人說是鑑定問題、專業問題. 結果精神檢定說沒心神喪失,法官拒絕採信,換醫師檢定換到他爽. 醫事審議說醫療處置沒有疏失,而且有書跟研究當證據,法
(還有374個字)
內容預覽:
現在有個問題:修法根本沒用,即使規定犯罪重罰、死刑,而且重罰、死刑都合憲。高貴的精英就是可以找理由不用,例如大法官設下極難實現的使用條件,重罰看得到吃不到,下面的法官找理由牽拖就是不判 etc. 法條是死的人才是活的,不改變執行者那不管法條怎麼改我高貴的精英就是不辦啊,你奈我何?. 小弟認為制度必須
(還有2617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