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政見] daniel0527
※ [本文轉錄自 C_Chat 看板 #1eU9m9ay ]
作者: daniel0527 (凡人) 看板: C_Chat
標題: [政見] daniel0527
時間: Thu Jul 17 14:45:25 2025
PartA: 個人資料與政見
1.個人帳號資料 (上站次數/退文數)
《ID暱稱》daniel0527 (凡人) 《經濟狀況》小康 ($23773)
《登入次數》480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54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7/17/2025 10:56:04 Thu 《上次故鄉》140.114.56.57
2.可處理板務時間
20:00~,若有緊急事件(如違反善良風俗或洩漏個資等)可緊急對應
3.參選原因及目標
沒人了(X
姑且也在這個板上待了許久,希望可以維持讓大家和平討論的地方
4.對於希洽板風的看法
希望可以增加以ACGN為主體之討論
曾提議過「回文也必須有ACG點」之板務#1dtibw0X (C_ChatBM)
但最終覆議數量不足,故尊重板友選擇
另針對手遊大宗(原神、鐵道、絕區零、鳴潮、妮姬、棕色塵埃等)易出現踩一捧一或引戰
希望可以讓板友在正常討論各遊戲優缺點的同時,避免針對玩家族群人身攻擊或嘲諷
5.未來政見以及對於舉辦活動之看法
首先放個自介#1eDTg8GM (C_Chat)以便板友更快認識我
遊戲部分目前涉獵
公主連結、崩壞:星穹鐵道、絕區零、鳴潮、妮姬、Master Duel、魔獸世界、快打旋風6
因此針對目前討論度較高(也可以說較容易引起紛爭XD)的手遊應有一定的判定能力
動畫、漫畫、輕小說部分就比較少接觸了,近幾年有持續追蹤的作品大概就
孤獨搖滾、GBC、青春豬頭、正相反的你與我、義妹生活、排球少年、勇者赫魯庫
另外我沒看VT,只有聽一些V唱歌例如波羅ノ鬼、Hebi.、H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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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見:
1.廚、豚等字會依據前後文意進行判定,而非全面禁止
延續現任群組長之決議#1YG8cpSQ (C_GenreBoard)
若板友在使用時未帶任何負面攻擊之語氣,如
「百合廚大喜」、「東方廚特有的無所不在」、「邦邦豚也太多了」
我會傾向無違規,惟廚、豚二字由於語源帶有貶意,在判決上會更加嚴格,如
「OO廚的腦子真的都怪怪的」
這類例子會依據被檢舉人之答辯判定是否違規
2.除重大案件(違反法律或善良風俗),不主動海巡
因板規3-5的存在,主動海巡不免引起爭議
且海巡代表個人判案,我認為我的經驗還沒辦法快速又準確的個人判案
主要是我懶惰
3.鼓勵板友申訴
雖然這點看起來很像在臭,但真不是
新手判案難免有誤,且我自認也並非甚麼邏輯很清晰的人
若能讓小組長翻案,也對日後讓我能做出正確判決的機率高一點
至於活動暫時還沒什麼想法,看到板主判案的辛苦我只希望盡量做出正確的判決
如果真的有餘裕,板上之前常有猜歌電台的宣傳#1coU97Im (C_Chat)
因為我比較喜歡聽歌,真的有機會的話可能會比較類似方式舉辦
PartB: 板務判定標準
1.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5【人身攻擊違規】的認定標準
4-5的對象有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而前者需當事人主動檢舉
由於4-5對象為現實人物,故針對二次元角色(如魯夫、博人)之謾罵不在此限
惟VT在#1dysBsVK (C_Chat)決議下定義為現實存在之從業人員
故若針對「Holo社的VT們」地圖砲,我的解讀是會受4-5規範的
另針對特定負面或違反之族群(如黃牛、殺人犯等),目前是違反4-5的#1eTVtjmP (C_Chat)
我的認知是你可以罵這些族群,但不要用到那麼強烈的字詞如「死全家」、「低能」等
我也很討厭黃牛,但我不會在公開場合強烈的攻擊對方,畢竟我對負能量忍受度滿低的
若板友真的不吐不快,可以針對「行為」攻擊 或是沒人檢舉就不會處理了
現任a板有說明在研議相關對策,屆時會再以他為主
2.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7【蓄意引戰/亂板違規】的認定標準
常違反4-7應是踩一捧一或多次負面攻擊等行為
目前常發生在大宗手遊如原神、鳴潮等,畢竟玩的人多討論的人也多
這個暫時沒想到甚麼解決方案,只能請大家多多注意自身言論了:(
3.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11【政治文違規】的認定標準,
(1) 如果"蔣中正"這詞彙出現在討論裡面的時候,
什麼樣的情形你會判違規?什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這裡必須承認,因為現實中我幾乎不看政治,我對4-11非常的陌生
我的理解是在提及蔣中正時,能從文意判斷與戒嚴後之政治議題相關就會判違規
若只提他參加辛亥革命我會給無違規
這方面我會再多多向板主群及小組長請教:(
(2) 如果"立法院"這詞彙出現在討論裡面的時候,
什麼樣的情形你會判違規?什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提及五院我會一律給違規
若是前科紀錄較少,且積極修改的情況下我會引用3-5改判
(3) "中華民國法規"的討論常常會引發4-11違規。
怎麼樣提到法規的情形你會判違規?怎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這題好難:(
引用之前的判決,只提及這些政策未帶任何主觀意識,我會給無違規
如營養午餐#1eKA8cjO (C_ChatBM)、文化幣#1eJ_gWYE (C_ChatBM)
但若帶上主觀意識,我會給違規
如颱風假#1eQcIQY4 (C_ChatBM) #1eQdMG7N (C_ChatBM)
台中騎樓#1eMVmtHZ (C_ChatBM) #1eMVq-eL (C_ChatBM)(此案判無違,但我會判違規)
想法上會盡可能與a板主此篇接近#1eMaomEZ (C_ChatBM)
---
必須說C_Chat板對4-11真的很嚴格,舉我自己以前發的文為例#1deW1sX1 (C_Chat)
https://i.imgur.com/CoR0XSq.png

這張圖被遮住的部分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我也是發文之後才覺得好像有點危險才把他遮住
但不可否認,也是因為這樣的板規我才不會看到一些奇怪的人吵我看不懂的東西:)
各有利弊啦
另外因為這半年來C_ChatBM討論量大增,我想補充一些其他板規的解讀
4-1 〔無ACG點違規〕
我想也是板友印象比較深刻的爭議判決
從最早純聲優不帶點#1dtY_9NK (C_Chat),到冷門角色被判違規#1dubeFwQ (C_Chat)
引申到之後VT到底帶不帶點,最終板務決議VT比照從業人員#1dysBsVK (C_Chat)
同時板務決議4-1會以更寬鬆的方式判定,舉小組長判例#1eR0A9ms (C_GenreBoard)
該文章僅提及VT名字,與內文無任何連結之處,即使改以其他名詞代替也不妨礙文意
以我自己認定會認為違反4-1,但既有小組長判例參考,日後判決標準會以此為準
都給那麼鬆了,還有24小時修改時間,應該不會有人違反了吧
4-8 〔劇透違規〕
這個近期開趴的案例是Ave Mujica
目前規範是文章標題不可包含關鍵劇情或三個月之內劇情,關鍵劇情屬主觀認定
至於4-8規範的對象,先前曾有人檢舉VT直播的內容是否屬於劇透#1dtm5DfS (C_ChatBM)
而a板回覆#1dtu6qal (C_ChatBM),基本上同意
https://i.meee.com.tw/rNcZ2kA.png

唯獨此篇#1eRJZPj- (C_ChatBM),雖然我沒看吉伊卡娃但該作品應屬序列性作品
此案我會給違規
還有4-8對劇情的計算為以官方最早發布時間為準
而目前動畫大多數為輕改、漫改,其實不乏有人被後續的劇情雷到
例如#1eOFBlSo (C_ChatBM)、#1eT6uehA (C_ChatBM)
但老實說這個管理起來超級麻煩,我還要去確認現在動畫對應漫畫/小說的集數
甚至還要去閱讀作品確認是否為關鍵劇情
這只能說管理不便,目前暫時沒有解法,還請各位多擔待了
再來還有一點是我最想討論的,就是內鬼情報
目前內鬼情報多出自於手遊如鐵道、鳴潮等,其性質類似周刊漫畫的圖透
觀察之前周刊漫畫的案例,大部分討論還算OK
例如當時五條悟的重大事件,鮮少有人將其直接打在標題
然而回到手遊,雖然大多數人也會直接在標題標明內鬼,並避免直接打出劇情
但手遊的劇情該如何定義?未來卡池、抽卡動畫、角色建模這些該算嗎?
先前蔚藍檔案針對卡池例子#1brQJj5p (C_ChatBM)是判無違規
如果今天標題是「卡提希婭確定有大小型態」,因為牽涉到劇情相關我該給違規嗎?
https://i.meee.com.tw/umaz9ag.png

反正大家討論看起來好像滿正常的,真的有遇到再說...吧
以上,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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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56.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52734729.A.93C.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aniel0527 (140.114.56.57 臺灣), 07/17/2025 14: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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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評論政策帶上主觀形容詞(如白癡、很棒)時
可以講得出是自身生活經歷而非連結政府意向,我會給無違規
因為這是當事人實際生活真的遇到的問題,並非想批評/讚賞制定此政策的人
而我引用的這案#1eMVq-eL (C_ChatBM),後面補了一句「證明華人的貪」且也無辯解
所以我才會給違規
對我來說,對政策加上主觀形容詞很容易被連結到政府意向,流程大概如下
新竹光復路有夠塞,道路規劃有夠白癡
↓
規劃這道路的人有夠白癡
↓
這個人的政黨有夠白癡
這樣就容易被聯結到4-11的爭執,所以我才認為要盡可能避免對政策加上主觀的形容詞
如果真的想加,要盡可能的表達自己是純粹生活經歷,而非連結制定此政策的人/政黨意向
不知您是否有任何指教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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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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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aniel0527 (36.230.132.67 臺灣), 07/19/2025 01: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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