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板規4-5、4-7應有的標準
原文恕刪,我還是覺得配合C_Chat應該要這樣啦...引用我以前的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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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RQoHv2F (C_ChatBM) [ptt.cc] Fw: [政見] pp1877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33748345.A.08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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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擬立 4-2 爭議文章違規,分為輕度重度以不同罰則處理,
用意是提供板友檢舉失控的討論串、系列文等文章,
這樣就不必在那邊猜板主有沒有看到或有沒有想要阻止。
(2) 4-5 人身攻擊違規 改成只處理個人(當事人檢舉)的部分,群體攻擊移至4-7。
順帶一提C_BOO沒在管人身攻擊,請自己訴諸司法控告誰誰誰對你人身攻擊。
(3) 擬立 4-6 私人恩怨違規,分為輕度重度以不同罰則處理,
即原本"4-7Ⅰ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用意是可用輕度罰則來處理板友非於C_Chat發生的事被過度針對的糾紛。
順帶一提C_BOO一般沒在管私人恩怨,除非你影響到整體板面秩序。
(4)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細項調整或刪除並改為分輕度重度以不同罰則處理,
包含前面 4-5 人身攻擊違規的群體部分,通常會以輕度(可能水桶7天)處理,
我認為因為板上的群體無法客觀定義,所以那種地圖炮言論應以引戰來論,
這樣更能保證處理原4-5群體部分不會讓檢舉人有對號入座的嘲諷感。
順帶一提C_BOO沒在管引戰,敏感話題不必擔心誰崩潰或誰玻璃心。
其實板主們認定帶有負面含意而成立違規的人身攻擊並沒有啥不合理,
但更多時候只是板主認為這詞在當下不能完全放任隨便大家說會形成釣魚場面,
所以我覺得人身攻擊這部分最好設成僅由當事人是否在意而檢舉再行判斷較好,
當然不是說這樣就可以各種地圖炮怎樣,我只是把這部分移到用引戰來判定,
然後我分成了輕重度,但標準上想怎麼罰還是讓板主決定,
可是至少不會每次都30天起跳,這往往會讓很多人覺得這樣也罰太重,
雖然反過來講也可以說原本覺得不到30天程度的可以不罰的會改罰7天,
但我覺得應該沒有什麼板主會想做到那個地步,通常只會變順勢罰輕點而已,
所以這樣的改法能讓不少原本認定的禁詞可以變相解禁或藉此放寬很多,
人身攻擊只看個人,所以對方不在意不檢舉就沒差,這點雖然跟以前看起來一樣,
可是這樣再也沒有非當事人能檢舉該詞群體人身攻擊,板主對這詞必須判違規的窘況,
儘管那次群體人身攻擊根本沒引起什麼爭議,為此判罰難免會讓人有文字獄的感覺,
而只要移到引戰,就能變讓板主判定這事是不是不行,能斟酌情況的範圍就更大,
如果沒出啥事,板主可以不用因為誰提到了個肥宅什麼廚的就只好把他送入水桶,
當然你們說如果明明無心釣魚,可是願者們自己瘋狂入漁網怎辦?
這我也沒辦法,你們得記得這裡板旨是和諧,只要上升到那地步,板主很難不判任何罰,
不過就算把這些事情設到引戰,板主也仍是有權選擇逆風不罰,看個人怎麼發揮囉...
至於擺明板外私人恩怨針對的移出引戰也是有其用意,這不該看是否算引戰來判斷,
失控討論串或系列文是供檢舉用,大家都知道檢舉有實質程序意義,所以不用再多講,
結論是這部分的改法也算是板主擴權,但整體來說可以寬容的空間也會更大,
正常的話一般會順勢變成舊標準改輕罰,當然我也得先聲明不論怎改都有利有弊,
仍擔心濫權也可以設計成單一板主主動判的就7天,板主多數決才能30天以上,
不過我當時提這些是被那時的板主強烈反對,幸好我沒資格參選,
那次我也只是順勢提些意見跟提醒某件隱板講過卻不鳥我的事還有宣傳C_BOO而已,
總之看現在新板主們有什麼想法吧!當然也歡迎板友們集思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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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要在PTT討論ACGN與其衍生話題時能有最大自由空間發表意見該去哪個板?
卡漫夢工廠 > C_Genre > C_BOO 試閱 ◎[西布] 有話就直說的ACGN討論板
順帶一提,C_BOO板是十八禁限制級看板,歡迎所有能為自己言行負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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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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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可以再改,詳細也可以再調整,沒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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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什麼"知法玩法"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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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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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其實板規你們想改從不是不能改,想參閱板友意見也能主動調查,
什麼都一定要求程序實質意義的話,改那條4-2就是在諷刺這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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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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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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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你聰明,不過這邊板規該講的我還是有講吧?大概也沒幾個人能比我熟板規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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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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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會在意,不過已經釋懷了...反正中國那個樣,人也還是多嘛~你們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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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就不能說次剛剛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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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覺得我沒說過啥沒道理的話啊...不過畢竟我是
C_BOO板主 前希洽板皇老大兼地下板主暨板主互助會邊緣人板分部長
所以就算被以人廢言,我也覺得沒啥大不了的,反正世界上這樣的人多的是...
不過我建議不要覺得我的話有道理,這樣你也會被變成邊板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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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好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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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只是希洽沒噓這我不否認,不過能經營到現在已經不是只有這個理由,
身為已經是實質上推翻這個群組舊時代的起點,能一直試閱到現在是很特別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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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晚上到那個房間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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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下次考慮,不過我實在不會講笑話,以前我畫ANSI的笑點也是要稍微醞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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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間接被我弄走,一個好像挺把我當回事的,不過我也只是想做我覺得正確的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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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銀魂那樣也不錯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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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一直搞不懂推我可愛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從哪時開始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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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額...我這肥宅也想要,胃口也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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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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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來可以,但要接受能平等彼此對噴,我這可不像希洽還能"老師他罵我!罰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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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話,難得我休禮拜天,開個房間一起玩個遊戲不是也不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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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沒有,不過沒一定要玩那個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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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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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否認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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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在這次討論範圍內,不過那個要改也不是不行,
不用次數可以看總天數,反正沒違反站規組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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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發政見主要就是那麼回事嘛~
※ 編輯: pp1877 (111.248.163.56 臺灣), 09/05/2021 17: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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