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板規4-5、4-7應有的標準

看板C_ChatBM作者 (我做人坦蕩蕩)時間3年前 (2021/09/09 12:42), 編輯推噓4(4015)
留言19則, 10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根據大家的推文 我改一些地方 板規要有標準 應該要盡量減少人的主觀判斷 才不會幾乎每一篇都要用"個案"來討論 而每個人的想法又不一樣 4-5、4-7沒有標準 全憑個人判斷 有失公允 所以 板規應該要有所依憑 才有標準 4-5、4-7應該修改或增列 文章與推文,禁止謾罵、人身攻擊或歧視特定族群 "謾罵"等負面詞句,以"教育部國語辭典為準" (所有的筆戰、引戰、挑釁、酸人或歧視等等,皆以謾罵為標準,: 皆必須由受害人或受害人團體檢舉) 以教育部辭典、字典、成語典為主,輔以各種國內外字典 亦可補充解釋 由檢舉人舉證 能在網路上找到 具有負面意涵的解釋 被檢舉人 也能在網路上舉證 不具負面意涵 比如 民明書房 維基 萌典...等等 參考網站 地圖砲 應該由受害團體檢舉 不然你怎麼知道對方開心還是不開心? 還是被罵了也根本不在意 對方不在意 你卻代位檢舉 不需要吧! 引戰 有爭議 自然有正反兩方的說法 不能算引戰 不然 只要你跟別人意見相左 互相攻訐 不就是引戰了嗎? 別人說你 你不能回反對意見 不然就是引戰 這樣對嗎? 引戰應該定義為對方開始人身攻擊之後 才算 就事論事 不能當作引戰 以現在的板規 山也引戰 海也引戰 為什麼不去看看別人如何辨論 難道 辯論也是在引戰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7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31162524.A.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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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以前帝大辯論圈的挺熟的 我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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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這版被判4-5 4-7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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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想吃退文的 喔 是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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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都過不了辯圈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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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判案最近才吵完 不懂現在提這個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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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4:09, 3年前 , 8F
好了啦 網路發言還在那邊人手一本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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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4:27, 3年前 , 9F
是因為心有定見了才有辯圈標準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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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檢舉人的檢舉理由就有到達辯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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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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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4:29, 3年前 , 12F
分類是建議,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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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4:53, 3年前 , 13F
我是看到提案人提到 看看別人如何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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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 這我還真的看有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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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5:16, 3年前 , 15F
其實辯論很厲害在這邊並沒有什麼用的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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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6:39, 3年前 , 16F
某人最近被桶之後就在各檢舉文下語無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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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6:39, 3年前 , 17F
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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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16:54, 3年前 , 18F

09/09 17:40, 3年前 , 19F
反正他也不是提板務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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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XEP2SDn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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