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cTxeUmQ (C_ChatBM) 不服結果/判決不當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Glitchmaster)時間2月前 (2024/09/04 12:10), 2月前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3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1/1
看板名稱:C_Chat 申訴人ID:Glitchmaster 申訴對象ID:risingheart 申訴原因:r板主逾三日至今無回應,而仍無法接受判決果。 nh507121板主對於判無違有回應,本人理解其意,且查過往並未有與此理由相悖之判決, 因此雖對結果不服,但認為n板主對於其判決解釋已足夠充分而無須於小組再次回應,故 不列申訴對象。參照申訴案#1bIInzhu (C_GenreBoard)與其改判成立判 決#1bNt71W9 (C_GenreBoard)。 n板主提供本站使用手冊說明,雖本人依稀記得先前轉錄政見文時非為完全照該說明走。 因此是否其實現行ctrl+x/^X功能轉錄是否也非板規所稱轉錄? 本人有參閱過更先前一4-19違規後來經申訴於BM板改判無違的案例。 依檢舉案#1bTC6AZw (C_ChatBM),非手冊轉錄或現行功能轉錄亦成立轉文違規,且r板主 確實於該案判決為違規,而又於本案判無違規,實屬不合理,這點申訴文討論中cr板友亦 有點出,而縱使如cy板友所述為該案為原文作者檢舉,是否為作者檢舉不影響轉錄定義, 也應為無由。 而就轉文違規這條來看,是否爾後欲轉錄水桶者文章僅需將其全文複製貼上修正用字,或 以截圖貼圖即可規避板規制裁?如為是,本條板規是否就形同虛設?而參照第二段,現行 功能轉錄非手冊流程,亦非板規轉錄,也應非違規? 具上,在此請小組明察,並對r板主對於判決反覆且至今無說明的狀況給予審視。 欲平反之結果:4-19改判違規        對於r板主此判決反覆且至今無說明予以適當論處        重新認定板規4-19與3-2-Ⅲ明確定義        對於板規4-19存在意義認定是否應修改其內容 所附證據:原文章:#1cn1dT5g (C_Chat)      檢舉文:#1cnEv-CI (C_ChatBM)      申訴文:#1cposVtR (C_ChatB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97.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725423003.A.4E9.html ※ 編輯: Glitchmaster (220.133.97.209 臺灣), 09/04/2024 12:12:46

09/05 19:49, 2月前 , 1F
轉錄為ptt特有的功能
09/05 19:49, 1F

09/05 19:50, 2月前 , 2F
本案的情況為轉載,站規有明確區分出轉
09/05 19:50, 2F

09/05 19:51, 2月前 , 3F
載和轉錄兩者的不同
09/05 19:51, 3F

09/05 19:54, 2月前 , 4F
兩者的定義不同
09/05 19:54, 4F

09/05 20:42, 2月前 , 5F
是嗎 我粗看部分規章 可能是沒找到
09/05 20:42, 5F

09/14 22:18, 2月前 , 6F
本案受理
09/14 22:18, 6F
文章代碼(AID): #1crzsRJf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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