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f9TRr8U (C_ChatBM)不服判決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馬津)時間8小時前 (2025/12/08 10:41), 8小時前編輯推噓6(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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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次之申訴,以下回應 壹、判決依據和核心主張 一.使用者LastAttack於C_ChatBM發表之板務文 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違反C_ChatBM板規B-2-1 二.核心理由:該使用者濫用[板務]分類,並非出於真心建議或改善看板之目的 而是透過極端化、激將法(使用者自承),意圖挑釁持有特定立場之板友,擾亂秩序 貳、針對申訴理由之逐點駁斥 一、關於兩篇板務方向不同,但都是為了釐清規則之辯解 1.事實:申訴人短時間內提出兩篇截然相反的提案。 第一篇主張放寬,第二篇主張極端加嚴 2.駁斥:第二篇板務文內文語氣充滿嘲諷,並非理性討論之態度 該文提出的「每一張圖每一篇文都單獨問一次授權」在實務上具備顯而易見的 不可執行性(荒謬推論),顯示其目的並非建設性建議 而是來嘲諷不同立場的板友 二、關於激將法不是亂板之辯解 1.申訴人自白:申訴人於申訴文自承:「動機是要刺激...俗稱催票」 「...文中激將法兩件事好好剝開看待」 2.駁斥:C_ChatBM為板務功能性看板,非個人個板 [板務]分類之設置目的,是為了匯集眾人智慧改善看板運作 申訴人將板務提案作為「激將法」的工具 甚至在申訴中針對部分板友進行情緒動員,此舉已嚴重偏離板務討論之本質 若板主群允許使用者以激將法為由發表極端提案來攻擊異己 C_ChatBM將淪為鬥爭的戰場,而非處理板務之地。 三、關於動機論 1.申訴人主張:內文邏輯通順就不該桶 2.駁斥跡證確鑿:板主群判決依據公開發言之跡證 申訴人在申訴文表明,發文是針對「反對者」、為了「戳穿岳不群」 這些跡證證明了文章的主要目的是挑釁於製造混亂,而非板務或建議 3.即便文章表面邏輯形式上通順 但若其內容是為了癱瘓討論或引戰(如惡意癱瘓式提案) 依據之精神,板主群有權認定其為亂板文 參、結語 一.使用者LastAttack之行為,本質是利用C_ChatBM的[板務]分類 進行一場針對特定使用者的挑釁實驗 其文章內容雖披著提案的外衣,但內核充滿敵意與嘲諷,且自承使用激將手段 二.為了維護C_ChatBM的嚴肅性和秩序,避免淪為發洩個人情緒或惡意引戰工具 板主群維持之判決並無不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1.84.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765161661.A.B08.html ※ 編輯: mazjin (140.131.84.121 臺灣), 12/08/2025 10: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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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前先問創作者或版權擁有者壓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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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不可執行性啊==就問而已欸。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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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轉發前先問具不可執行性?那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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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GTES沒做這種不可執行性的行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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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桶GTES,你不覺得自己很矛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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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同那些話是激將法卻又主張那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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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攻擊異己也很奇怪,激將法的釋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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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對方,使人下決心做某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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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本意還是結果都無關攻擊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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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支持桶GTES者是我友軍並非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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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張圖每一篇文都單獨問一次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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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是把GTES行為入罪化的合理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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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個叫GTES的人轉發了N篇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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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未經授權並被原作者檢舉,GTES就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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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桶N次不是嗎?為了確保GTES這種未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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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轉載的行為一定被桶,「每一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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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篇文都單獨問一次授權」是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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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要求,壓根不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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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啦還有辯解看一半的,我在檢舉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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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也明確說了針對他們,是指他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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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要爭取附議的目標客群。戳穿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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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也只是無意間戳穿的,在他們回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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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板務文之前,我根本無從得知他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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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實意想桶未經授權轉貼行為,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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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偽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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癱瘓式提案更是可笑的指控,板務文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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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能被癱瘓之處是7-1-Ⅴ一年內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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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或相似議題於主板討論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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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若要把GTES這種未經授權轉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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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明確入罪,基本上就是要提我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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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文的內容。並且板主也說了我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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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是相反的提案,換言之我第二篇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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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就算通過,主張有帶出處轉貼不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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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的板務提議照7-1-Ⅴ也還是能受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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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癱瘓。所謂癱瘓式提案,根本是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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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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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GTES未經授權轉貼該桶,那我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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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文幾乎就是正解,無所謂惡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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癱瘓討論。而主張帶出處轉貼就不該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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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並非相同或相似議題也無所謂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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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12:35, 6小時前 , 41F
瘓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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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DZgzi8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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