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能沒有Kira

看板DeathNote作者 (掛網中)時間19年前 (2006/02/24 02:51),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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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urdened (雨中點菸...)》之銘言: : ※ 引述《Talkman (沒C杯杯都是殘廢)》之銘言: : : 基本上討論歸討論 : : 你這段我看了非常不爽 : : 跟你想法不同就叫做人云亦云不會自己思考嗎 : 你不爽也算是自找的吧 : 什麼叫沒有法律可判就不算犯罪... 你斷章取義了喔 原本t是說"所謂的有罪無罪就是根據社會習俗道德法律等等作為依據所判定的" 這句話本身絕對沒有錯 他可沒說只有法律決定行為是不是被允許的 容我找出你反駁的話中的錯誤 : 難道鑽法律漏洞你舉雙手贊成? : 問你自己就好 有思考的話就不會舉強暴這種例子 : 我的重點在於 即使某國家強暴不算犯罪 : 但是強暴總是不被允許的 除非你假設某國的人民喜歡這樣玩 ▔▽▔〣 就是這裡 你說"強暴是不被允許的" 我問你 究竟是不被"什麼"允許? 且先假設有一個國家法律規定強暴不犯法 那麼強暴是不是被允許的? 你說不是 但是為什麼不是 是什麼規範告訴我們這件事情是不被允許的? 若不是法律那當然就只有社會價值觀 且再假設那個地方的社會價值觀也允許強暴 那麼對他們而言強暴可不可以? 答案顯而易見 好吧,現在的社會價值觀可能會告訴你 我把強暴掛在嘴邊是對女性的不尊重 這也是因為這個社會的規範告訴你兩性"應該"平等 (他的"應當"的前提是什麼?又是怎麼推論得來的? 我想你不知道 只是單純的毫無理由的接受而已) 但是你若是懷疑所謂社會規範的"理所當然" 就會發現你所認為的善惡對錯根本沒有意義 因為就算你認為是對(或錯) 在另外的價值觀體系下卻不這樣認為 因此我不評論月這樣做是對還是錯 因為在我已然成立的立場下(因著這個社會) 我沒辦法做到客觀的評斷(而實際上就連有沒有客觀的評斷我也不知道) 而月在判斷有罪無罪的時候加入了自己的主觀 自然是有違常理 違常理不等於是錯的 我依舊沒有告訴你對錯 但我只能說這是不合"理"的 : : 錯了 : : 這只是代表killer的正義不是絕對的正義 : 沒錯啊 不是絕對正義 不過還算符合民意 : 即使強暴不犯法 被害人總不會說他願意他喜歡被強暴 : 讓人感到不舒服的事情當然是不應該 在這裡我不論及對錯 只是我想請問 讓"人"感到不舒服的事是不應該 那讓"其他生物"感受到不舒服應不應該? 若你認為後者是受允許的那難道不是矛盾嗎? 這也是不合"理"的 那麼這個"理"是什麼? 我想這是挺重要的問題 那麼我先要在這裡說一下我的基本命題 那就是 "對錯必須要有一個客觀(現實上不存在),或是相對客觀(正如t所說的)標準才能判定" 這樣說的話,社會規範跟法律就是相對客觀的判準 因此月若要說誰有罪誰無罪 1.應該要按照對方所處的法律程序 2.應該要依照對方所處的價值體系 月他違反了這個命題 所以我說是不合理 我想這個基本命題是應該是無從反駁的(可以試試看) 因此我得到先前說的結論--月依他自己的價值觀殺人這麼做不合理 至於這個不合理的對錯 了解我的推論的人應該心裡有個答案吧 (睡前胡亂一po,漫畫還是看看就好XD) -- 下面刪光光 同樣的道理而已 --

12/19 12:39,
董卓:臣又來向皇上請安了。
12/19 12:39

12/19 12:39,
孫 土 :不要在那一直臣又臣又的!
12/19 12:39

12/19 12:39,
董卓:臣又做錯什麼?人非 月 貝 孰能無過啊?
12/19 12:39

12/19 12:39,
曹操:(豆 中指)你再給恁爸臣又來臣又去的試試看!
12/19 12:39

12/19 12:39,
劉備:別吵!你們搞得我好 糸 張 月 上腺都快爆了!
12/19 12: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125 ※ 編輯: eternalsaga 來自: 140.112.244.125 (02/24 03:39) ※ 編輯: eternalsaga 來自: 140.112.244.125 (02/24 03:41)

02/24 13:45, , 1F
推簽名檔
02/24 13:45, 1F

02/24 14:56, , 2F
大推文章以及簽名檔XD
02/24 14:56, 2F

02/25 01:26, , 3F
都推
02/25 01:26, 3F

02/25 10:03, , 4F
如果以月本來就是要創造一個新規範,那就是合理的
02/25 10:03, 4F
文章代碼(AID): #13_WGlkN (Death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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