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回覆公告是否違規 小組長之判決
關於這問題問題在於時間點:
※ 引述《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之銘言:
: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83624942.A.E64.html
: 小組長於1/5已經下判決了 才短短經過5天 板主就忘記了 真不簡單
: 有興趣的大家可以點進去看 懶人包就是
小組長的判決是指,F在回公告文的時間點,過去有人回公告文但沒事,所以依舊例
不該判F罰則。
然而這次事件時間點確是如此
1.過去有人回公告文沒被罰 2.F回了公告文 3.我回文公告說再回公告者水桶兩週
以下是該篇公告:
這個問題因為跟公告有關,所以我回應你的問題,但之前我記得上個月有說過回
公告文者水桶兩週:
https://www.ptt.cc/bbs/DragonBall/M.1482234352.A.D01.html
: 小組長認為板規三的意義在於 不讓管理者以外之人亂用"公告"這個標題聯署文章
: 雖然強行將它解釋為不能回覆公告文章 也是可以
: 但是在龍珠板過往回覆公告 並無所謂判罰之情形 可見此行為在龍珠板並不視為違規
^^^^^^^^^^^^^^^^^^^^^^^^^^^
: 回覆公告文章不判罰 已經是一種慣例
: 所以回覆公告文章 依小組長的意思是可以的 還是板主認為自己凌駕於小組長之上
: 才經過五天就推翻掉小組長的判決?
也就是小組長認定不應判罰是因為F回公告文的時間點是""2"",在2之前並沒有人被罰
所以應按舊例,然而現在這次事件是發生在3以後,也就是我已公告說回公告文要罰水
桶兩週,所以依時間點當然生效。
小組長判罰不違規是因為""時間點""的問題,在當下時間點回公告文當然OK,問題是現
在的時間點已有公告說要判罰,所以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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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ragonBall/M.1484030988.A.B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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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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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刪文是依據""站規""關先射箭再話把何事??
※ 編輯: gkc (36.229.12.49), 01/10/2017 14:53:11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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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站規,站規是後來才設的??
※ 編輯: gkc (36.229.12.49), 01/10/2017 14: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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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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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03, , 10F
01/10 15:03, 10F
本篇文可以討論,但先約法三章:
在此為了避免文不對題的問題,本篇討論規定:
1.本篇討論勿偷渡戰文,或明為討論版務,實則行罵人之實。(請純粹討論事情)
EX:拿S版主來當比方,如果我在談到關於版上洗文的議題時,忽然話鋒一轉,提說像S
版主之前的那些文章就是一個洗文或無意義文的例子。
像這類疑似指桑罵槐,或者討論中包裝罵人的內容就是錯的一律禁止。以維持良好討
論風氣。
2.推文討論請與本次事件有關
請推文討論與本次主題直接相關。
違者水桶兩週。
※ 編輯: gkc (36.229.12.49), 01/10/2017 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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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05,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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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髒話罵人本就不對吧,這叫陷阱?? 你看過我用髒話罵過任何一個版友??
※ 編輯: gkc (36.229.12.49), 01/10/2017 15:06:59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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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已公告說要處理,那就沒有不聲明的問題。就算不依版規,依""站規""一樣屬版主權限
※ 編輯: gkc (36.229.12.49), 01/10/2017 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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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既然已公告說這樣會處理,並且版規三本來就有公告文相關規定,我只是聲明我的
""認定標準"",所以沒有問題。
※ 編輯: gkc (36.229.12.49), 01/10/2017 15: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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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麼小組長的公告你就記得一清二楚??
況且版規三本來就有公告文相關規定,我的公告只是補充我的判定標準而已。
※ 編輯: gkc (36.229.12.49), 01/10/2017 15: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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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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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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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那是事實,過去有人因說了一句和該小組長意見不同的話被無條件水桶。
※ 編輯: gkc (36.229.12.49), 01/11/2017 14:11:17
噓
01/13 16:29, ,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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