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很不合理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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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有217回內容,不喜勿視。. 請看這幾頁. http://140.116.5.200/~f6492111/share/0001.jpg. http://140.116.5.200/~f6492111/share/0002.jpg. http://140.116.5.200/~f649211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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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tguy (我是硬漢,很激情!)》之銘言:. 這問題我之前也有想過. 我給他的理由是. 當 賴那 往達陣區跑時. 進 的位置不是在他的後方,是在他的斜前方. 因為 進 是防守的一方. 防守的那方位置應該是在進攻方的前面或是斜前方. 也因為這樣 所以才有可能有追的到的可能. --. 以上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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