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創作] 怪物教父 尾聲

看板LightNovel (輕小說)作者 (安全的愛)時間12年前 (2013/10/10 12:23), 編輯推噓9(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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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個人意見的部份我就刪掉了 只留下要討論的部分 ※ 引述《firegsh (揚名依戈)》之銘言: : 回到故事內容,我為什麼覺得沒那麼像輕小說。舉一段來說: : * : 「而且妳的教父搞不好也不想當妳的教父,像妳這種驕縱的小女孩,誰會想要呢?一定是 : 勉為其難地接受養育妳的責任,然後像喂豬一樣把妳養大就好。想一想我還真是可憐,接 : 下這個災難!」找到機會,卡洛琳就想逗逗這個小女孩。 : 「卡洛琳最討厭了!」樂芙嘟起臉頰。 : 「是嗎?」卡洛琳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嘴角不住抽動。「那走開,不要靠近我。」 : 「我偏要跟著妳!」樂芙插腰。 : 「嗯?那來追我啊!」卡洛琳忍不住笑開嘴。 : 「不要跑!」 : 「呵呵!」卡洛琳快步跑了起來,並維持一定的距離讓樂芙追上。 : 婦人與女孩在森林裡追逐起來。 : * : 個人對這段比較了過去閱讀輕小說的看法是,兩人在對話時通常不會穿插那麼多的動作。 : 這通常是華文小說的習慣: : 「對話」動作 : 「對話」動作 : 「對話」動作 : 而,輕小說通常為了瀏覽順利、避免打亂閱讀節奏,通常把劇情重心放在對話而非修飾用 : 的動作敘述,或者,乾脆把動作敘述甚至是個人心態的描寫統一放在一大段對話之間: : 「對話」 : 「對話」 : 「對話」 : 動作 : 我不會比較兩種寫法的優劣,但我認為一般輕小說不會做出太多細微動作的描述。在只有 華人文壇的小說名家 從金庸到九把刀 幾乎都是第一種寫法 也就是對話與敘述頻繁的穿插 因為這種寫法可以有時序性的把畫面描繪出來 造成好像在看電影一樣 有運鏡的即視感 所以與其說這是「習慣」 不如說這是比較理想的寫法 至於第二種寫法在輕小說比較「常見」我倒覺得是作者水準的問題 文筆越差 或者越粗製濫造的作者 越容易出現這種狀況 我記得國中時期 常常有小屁妹拿她寫的小說要我看 百分之九十大概都是這種筆法 所以你覺得輕小這種筆法常見 其實是反映輕小良莠不齊的程度特別高 而你來者不拒 什麼____都願意看下去 倒是非輕小的華文小說 因為「要被看到」的門檻比較高 所以反而很難看到這種生澀稚嫩的文筆 其實像最近很紅的刀劍神域 或者頗負盛名的罌籠葬 幾乎也都也是以第一種寫法為主 把第二種筆法歸類為輕小的特色 我覺得有汙名化輕小的嫌疑啊 : 兩名角色時使用如此多動作方面的描述,在輕小說是比較少見的。 : 直接一點說,先把動作敘述去掉看看: : * : 「而且啊……妳的教父搞不好也不想當妳的教父,像妳這種驕縱的小女孩,誰會想要呢? : 一定是勉為其難地接受養育妳的責任,然後像喂豬一樣把妳養大就好。唉唉,想一想我還 : 真是可憐,接下這個災難!」 : 「卡洛琳最討厭了!」 : 「是嗎?那走開,不要靠近我。」 : 「我偏要跟著妳!」 : 「嗯?那來追我啊!」 : 「不要跑!」 : 「呵呵!」 : 卡洛琳快步跑了起來,並維持一定的距離讓樂芙追上。 : 婦人與女孩在森林裡追逐起來。 : * : 如果覺得這樣的對話太過單調,我直接跳過某些步驟,進行改寫試試: : * : 「而且妳的教父搞不好也不是真心想當妳的教父呢。像妳這種一臉驕縱的小女孩根本就是 : 個燙手山芋,誰能承受的起呢?怎麼想都一定是勉為其難地接受養育妳的責任,然後打著 : 像喂豬一樣把妳養大就好的如意算盤吧!唉--想一想我還真是可憐,居然接下了這樣的 : 災難!」 : 「什麼嘛,真過份!人家明明一點也不驕縱……卡洛琳最討厭了!」 : 「哦--是嗎?既然這麼討厭我,那走開,不要靠近我。」 : 卡洛琳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懶洋洋地擺了擺手。 : 「唔--我偏要跟著妳!」 : 「嗯?那就來追我試試看啊!」 : 卡洛琳裙擺飛揚地快步跑了起來,卻又刻意維持一定的距離,讓樂芙始終追趕不上。 : 「不要跑!」 : 「呵呵!」 : 婦人與女孩邊笑邊嬉鬧著,在森林裡展開了激烈的追逐。 : * : 總之就最小幅度地修了一下「個人」覺得比較有意思的寫法吧…… 這......真的是我看過最慘不忍睹的改寫了...... 把本來還算流暢的口語式對白 改成一堆裝腔作勢的冗言贅字 真的不會比較有意思啊 反而會讓人失去閱讀的耐心 其實單就閱讀感受來說 原作比你的改寫好很多啊 而且我發現到 你似乎還有字彙使用上的問題 比如「一臉驕縱的小女孩」 這裡似乎是想用「驕縱」來形容「表情」 但驕縱這個詞在一般使用上 通常會用來形容個性 而不是表情 當然我不是說 你這樣用是錯的 畢竟相由心生 某些個性的形容詞 也常會用來形容表情 比如溫柔、開朗、嚴肅、奸詐 ...... 但某些字彙就不會這樣兩邊用 例如: 樂觀、樸實、天兵、燦爛 ...... 當你用在不常用的地方 讀起來就是怪怪的 這也就是我們所謂的語感 不過語感差不見得沒好處啦~ 雖然不適合寫小說 但可以考慮寫新詩(?)當文青 我 是個 燦爛的 人 有著 樂觀又天兵 的 表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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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前者是有優點 不過用後者能表現畫面功力更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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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小說又多半是前者 演變的太過繁複又不如後者簡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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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金庸到九把刀 從刀劍神域到罌籠葬 他們都選擇了第一種方式去表現 所以你要走第二種 等於是要超越這些人啊...... 這種邏輯很像是 100公尺的世界冠軍是用「跑」的 但如果我能用「爬」的爬出跟他一樣的速度 我就比他更快了 邏輯上當然對 但實務上很不務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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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要幾個對話框擺在一起中間要不要插敘述,這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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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小說這種狀況特別多,是日常系輕小說很注重對話的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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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搞笑或者輕鬆的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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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方式不同 沒有優劣之分吧? 前者作到簡潔直觀也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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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小說會採後者 我不認為純粹是文筆高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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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輕小說只是沒有「XXX道」「OOO道」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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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作、表情、想法的描寫還是有阿 不同作者不同密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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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應該是這些描寫的質量吧 太冗的話的確不如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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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的不同罷了,狼辛也是用第二種的方式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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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狼辛是我見過文筆算不錯的輕小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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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看狼辛幾乎也都是以第一種為主耶 對話之間會頻繁的穿插敘述 除非是一堆路人的喊話 才會對話連發 還是說我看的是網路版 所以跟實體書差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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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只是因為想表達的重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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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注重對話與動作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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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注重的則是對話,而動作只是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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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老實說,賣得好=/=文筆好,像我喜歡刀劍神域的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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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文筆部分就覺得普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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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手邊有的第一集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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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了一天的雨,所以路上變得比較泥濘,用走的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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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比坐馬車還要快。沒必要讓他跟著車一起慢慢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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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也是,商人最在乎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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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很有趣的話,時間就是金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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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樣的連續對話在狼辛當中很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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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優劣之分吧 手法的不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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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動作和對話是分段來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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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當然找的出一段啊 但整體比例來看 第一種筆法還是多於第二種吧 至少我網路版大致掃一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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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論成就 靈山也是第一種阿 人家還得諾貝爾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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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山與其說是小說 不如說比較像散文了 ※ 編輯: safelove 來自: 123.192.251.29 (10/1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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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或少一點都不重要吧...重點是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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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談這筆法好不好,不能用多或少來當根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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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小說應該沒有在文筆上有特殊的寫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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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第一第二種,其實所有輕小說內都會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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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應該是在用的時間與劇情的氣氛表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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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推進劇情速度快、比較輕鬆,第二種適合詳細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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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為輕小的賣點是『輕鬆閱讀』才第一種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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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好像也有用了很多第二種的輕小,這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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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小說的定義已經快變成出版社說了算而不是文筆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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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使用第一種第二種的優劣,我覺得還是要看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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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捨,文筆不單是描述狀況的細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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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好作者會配合劇情選擇細膩或簡潔的描寫,進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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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氣氛使讀者更容易融入其中....我認為是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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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金庸來戰輕小還蠻神奇的,這不是相差頗大的領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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