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日GO][問題] GooglePlay課金失敗 OR-IEH-01

看板TypeMoon作者 (心結)時間6年前 (2018/03/12 18:08), 6年前編輯推噓6(604)
留言10則, 7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8/15 (看更多)
※本文不可轉錄至他版,或ptt及其直接附屬服務以外的網路服務平台 ※以下內容是本魯靠著粗淺的法感跟法律知識跟大家分享一下鍵盤法律人的法律觀點 ※有錯請揪請刁,但本人對內容概不負責:P 0.我在用什麼服務? 「課金」(即應用程式內購)使用的google服務應該是Google Payments 1.契約主體?GPC 根據《Google Payments - 買家服務條款》(下稱系爭契約 https://goo.gl/jU9Kbx ) 買家(就是課金玩家)的契約當事人是Google Payment Corp. (屬Google LLC的獨資子公司,下稱GPC) 地址在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USA *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台估」) 母公司GOOGLE INTERNATIONAL LLC(下稱GIL) 跟GPC是不同間公司,不過我並不清楚台估在台灣到底在做什麼業務,克服? 2.契約準據法及管轄合意?依美國法在美國吉 根據系爭契約第21條,系爭契約之準據法為美國加州法律, 屬人與專屬管轄權歸於加州聖塔克萊拉郡 (Santa Clara County) 的法院 也就是說,依契約條款來看,契約法律關係本身不適用台灣法加以規範 然後,就算真的要吉也得去美國吉 (不過後面會提到定型化契約條款的效力) 3.課金出事了我要吉誰?這次事件是GPC 這要看「課金出事」具體是指是什麼情況。 以本次主動退款為例,一般情況下要吉的是GPC(那個設立在加州的公司) 因為是Google主動退款,所以要吉Google Play付款平台即GPC 而不是台估 而不是台估 而不是台估(很重要說三遍) 目前看了幾個有關使用Google服務的民事求償判決(但無關Google Payments), 大部分都是因為「台估不是該案系爭服務契約主體」就直接駁回了, 這也很合理,就告錯人嘛(誰叫Google法務厲害,知道要拆公司省訴訟成本 另外其實可以先不用忙著吉下去,先跟消保官申訴看看、找消基會諮詢, 或找立委諸公開記者會(立委願意的話,但這招在這個案件類型,沒有立即幫助) 總之請大家多利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並且做好訴訟成本評估 4.我可以在台灣吉嗎?有機會 雖然他準據法跟合意管轄訂成那樣,還是有機會在台灣吉他 首先Google Payment服務理論上可以納入消保法的適用範圍,從而有同法47條適用 (參照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訴字第495號判決, 判決理由中似乎肯認消保法適用, 但注意管轄部分並非本案主要爭點,民事法院可能不支持這個看法) 再來, 合意管轄原則上依民事訴訟法(下稱民訴)第24條,可以排除消保法47條的適用 但是依民訴第28第2項, 第24條的合意管轄,在下列情況下,可以排除合意管轄之拘束: A.當事人之一造為法人或商人 B.依其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成立者,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 C.他造於為本案之言詞辯論前,得聲請移送於其他管轄法院。 所以最好的結果就是民訴第24條+GPC服務條款第21條=合意管轄在加州法院 →民訴第28條第2項排除合意管轄 →消保法第47條在台灣(消費關係發生地)法院 但實際上有沒有顯失公平,還是有賴法院衡量,還有消費關係發生地也可能爭執一番 所以只是「有機會」在台灣吉 如果不行,你還是要跑去美國吉他,這樣看,訴訟成本比實際上受到的匯損多太多了 5.吉下去我會贏嗎? 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很重要說三遍) 這是很重要的觀念,訴訟勝敗從來只可能是機率高低問題 如果哪個律師道長在判決確定前跟你說你案件必贏, 請你不要太相信他,或僅理解成「機率很高」的意思 有道是:產婆不包生子,律師不包勝訴 ww 實體法律關係的東西過於複雜,光是建立請求權基礎跟損害界定就是一大難事了 甚至還可能有涉外法的問題 (但準據法條款也可能依消保法第12條或民法第247-1排除,從而僅適用台灣法) 至於跨境電商規範就更高深奧妙,所以這邊就不獻醜了 6.就算贏了又能怎樣?不能怎樣(苦笑) GPC在國外設立,而且在台灣似乎沒有設分公司 (台估是GIL的分公司,而不是GPC的) 就算勝訴確定了,在台灣大概也沒得執行GPC的財產, 最後還是得去美國請求承認我國判決並聲請執行,即使真的成功了,也是曠日廢時 比較有問題的是,台估客服也有處理GPC業務(打電話過去聽起來是台灣人接?) 不知道GPC實際上在台灣是怎個運作方式? 不過就算退一萬步退到海邊去,算我上面契約主體或契約條款全部解釋錯好了 基本上Google服務中所發生的爭議處理起來都一樣麻煩且爭議成本高 7.結論 Google很大,搞起來很麻煩(大哭)。 簡單講,要先想辦法讓台灣法院接受案件進行實質審理 就算進行實體審查,也還有很多爭點要攻防 就算真的勝訴,還是得回美國去才能拿他(GPC)有皮條 乾,講得這麼絕望搞得我好像GPC的打手= = 但就我所知跨境電商就是如此高風險的服務 短期救濟大概就本文說的那樣 長期救濟靠政府建立跨境電商的服務規範法制,但…幾年內可能都不用肖想= = 最不可能但最有效的就是日版FGO跟台版一樣開放台灣其他付款功能,但…唉算惹 本魯粗淺知識提供大家參考一下,但不保證正確性,因此所生損害也不負責 但是講錯了歡迎大家來恥笑或臭譙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231.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ypeMoon/M.1520849324.A.AA2.html

03/12 18:12, 6年前 , 1F
這篇我每個字都看得懂但為什麼感覺好胃痛
03/12 18:12, 1F
仰觀是有陰影嗎XD

03/12 18:12, 6年前 , 2F
推個~
03/12 18:12, 2F

03/12 18:13, 6年前 , 3F
目前我想搞清楚 是不是針對FGO
03/12 18:13, 3F
這個恐怕連鹽川也不知道 看本篇能不能釣到台估內部人(?

03/12 18:15, 6年前 , 4F
感覺其他遊戲都不像FGO有明顯的災情...可能盜刷還是退
03/12 18:15, 4F

03/12 18:15, 6年前 , 5F
款太多了嗎...?
03/12 18:15, 5F
看災情也有除了FGO以外的內購被波及的就是了

03/12 18:16, 6年前 , 6F
隔壁才剛看到一個退款退太多被封鎖課金功能的農夫
03/12 18:16, 6F

03/12 18:16, 6年前 , 7F
不過那個很明顯是自己責任就是
03/12 18:16, 7F
(對台估)給你錢,不要退!

03/12 18:37, 6年前 , 8F
好難看懂><
03/12 18:37, 8F
看結論就好啦,最懶人包就是,課金被強制退款要吉起來無敵麻煩 ※ 編輯: qlver (118.165.231.91), 03/12/2018 19:21:54

03/12 20:11, 6年前 , 9F
課金被退款,沒有權益損失啊。要等到被鎖帳才發生損失。如果
03/12 20:11, 9F

03/12 20:11, 6年前 , 10F
沒被鎖,應該是APP方要去告GPC才是?
03/12 20:11, 10F
沒錯,所以我本文才會幾乎不談實體法律關係的東西 現在預期會發生的損害有兩種 1.鎖帳 2.依DW政策乖乖補買產生的匯損 會不會發生都不知道(但換成我可能還是會做2)即使真的有損害成就,要吉到贏也不容易 如果沒鎖帳也沒補買沒扣石,根本就沒煩惱啦 但這麼大規模的退款,鹽川不可能沒注意到吧 ※ 編輯: qlver (118.165.231.91), 03/12/2018 20:20:21
文章代碼(AID): #1Qfb6igY (TypeMo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Qfb6igY (TypeM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