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愚呂不該受這麼重的冥獄界刑罰

看板YUYUHAKUSHO作者 (水野亞美老公)時間19年前 (2007/03/01 10:17), 編輯推噓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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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冊p.50 戶愚呂自願受罰到冥獄界 其一: 定義:冥獄界的刑罰:A:最殘酷 B:持續一萬年的痛苦,然後重複一萬次,然後變成無 ^^^^^^^^^^^^^^^^^^^^^^^^^^^^^^^^ 這句話是贅言了, 10000*10001,可以直接說是 持續一億零一萬年的痛苦 然則首先一般認為地球碎片40億年前形成 人類大約 200萬年前才出現。 如果從有人類以來,就有人受這種刑,恐怕到我們這一代,這個人服的刑才百分之二 還要受刑九千八百多萬年的刑 這合理乎? 更何況"假如"戶愚呂就算一直為非作歹,才50年 焉能用上億年的刑? 其二:這種刑罰不符合比例原則 (法律的一種原則) 其三:這種刑罰不人道。生不如死的刑罰不應當這麼久,又沒有假釋,應當廢除。 相信就是台灣最亂的立法院也能很快三讀通過廢除。 其四:服完刑之後(是無),雖未明言,十之八九大概就是消失了,那等於就是死。 還原全句話為: 『你先去受上億年苦刑,然後去死。』 既然要死刑之,何必還要給他苦刑? 給人(妖)苦刑的目的,不過就是要他改過向善, 若給人如此折磨的刑罰之後,何必死刑? 這種刑罰比任何犯罪都要殘暴。 更甚於凌虐致死。 其五:靈界有多大權限(越說越氣憤),能判人這種刑? 小閻羅王年齡不過是浦飯50倍,千年都不到了,距離億年遠之又遠。 雖不知他老爸幾歲,但 同樣的13冊靈界所管理的只是靈界一小部分, p.182 假設把那圖形容為18層地獄,靈界只不過地下一樓的一半。 小小靈界焉能有此種刑罰。 其六:哪有犯人自己可以選擇受何種刑罰的道理。 法官或陪審團有權 也有義務 判應當合理的刑罰。 以戶愚呂的情形,他早就在贖罪了,我認為應該判其緩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9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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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第六點,我覺得小閻王大概是尊重戶愚呂的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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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不照他的意思做,戶愚呂應該有發飆砸了小閻王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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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錢XD 總之,原po你認真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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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從這個角度來看真的滿有趣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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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孩子的空想法律教室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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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言甚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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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重複一萬次這是小閻王胡謅的...反正他也無法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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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接受各種不同的痛苦之後(應該沒有到1萬種) 就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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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歸於虛無 而這些痛苦執行期間非常久 讓你覺得好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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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在重複(反正大部分都是痛) 會覺得比坐牢一億年還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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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的刑罰本來就不能跟人間的法律相比...否則就不需要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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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 例如人間規定未滿18歲殺人不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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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下地獄還是有刀山油鍋在等著...這就是差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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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那裡的時間系統和人界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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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vZUufM (YUYUHAKUS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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