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創] 在一起,好不好?(上)(勿M)

看板BB-Love (Boy's Love)作者 (艾薇)時間13年前 (2013/01/13 22:5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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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了輪廓就當作宇宙* 但也不要見著了陽光,就當作是晴天 窗外艷陽高照,天空湛藍的像是要溢出水來。 你開了手機,按下快速鍵, 打了電話給他,提議一起到戶外走走,曬曬前些日子陰雨帶來的霉氣。 公園的草地在陽光的照射下,顯得更加青綠, 你低頭聞了聞,說有太陽的味道,滿足的笑著。 逕自躺在小斜坡上,閉起了眼,一臉享受的表情, 難得的日照,自己活脫脫像是某種強烈需要陽光的植物, 急忙地想要接收更多得來不易的陽光,進行光合作用,儲存些能量。 前些日子的陰冷天氣,煞是折磨。 你懷疑自己的身體某處已經開始有黴菌胞子開始活動,菌絲深入了身體, 只差沒有灰綠色的證明。 他看著你如同小孩子一般的舉動,不禁笑了出來, 也和你一齊躺在草地斜坡上。 「吶,你還喜歡我嗎?」你睜開了眼,伸直了雙手,用手掌擋了眼前過於耀眼的陽光, 光亮從指縫滲透了過去,仍然是無法直視陽光,於是你微微瞇起了眼。 「嗯,一直喜歡。這你不早就知道了?」 他喜歡你,這件事你心裡一直都明瞭。 你的身邊並沒有誰占據,可你不想要把別人當成荒洋裡的浮木, 僅僅是為了自己短暫的救贖而被抓住。 最後,也許連對方也一起無辜淹沒在一望無際的大海裡了。 「那我們在一起吧?」你露出一個再溫柔不過的微笑,卻沒有看著對方。 他愣了愣,像木頭一樣,沒有反應。 愣了一會,他還是開口了,「你知道嗎?法律上的一個用詞,無權占有。」 面對對方無厘頭的詢問,換成你反應不過來了。 「無權占有是一個法律名詞,意思是沒有法律上的正當權源, 而佔有他人的動產或不動產,如果有這樣的情形,那麼所有權人得請求無權佔有人返還, 如果無法私下解決,就要提出告訴了。」 「所以,這跟我們交往有什麼關係?大律師。」 你無奈的笑著,心裡想著之後正式交往後,一定要禁止對方老是說些他不懂的法律用詞。 「你現在的心不是我的,即使是在你的身上,所有權卻還在別人的手上。 我跟你在一起,豈不是無權占有的適用例子嗎?哪一天,說不定就會有人來找我要了。 不過,我覺得如果真的上法院的話,以我的實力,應該也是可以打贏這個訴訟才是。」 他一派輕鬆的解釋著,和你剛才你問的問題八竿子打不著。 你一直不明白,怎麼會有人可以這樣像個呆子, 守在一個沒有心的人身旁。趕也趕不走,冷言冷語也沒有用。 而最後你也就放棄了,讓對方待在你的生活裡, 扮演簡簡單單的,僅是一個好朋友的存在。 你也不死心的一問再問,而他總是一貫的答案:當好朋友沒有不好,在你身邊就好。 接不下話,你也不再想什麼話來反駁。 「等你拿回你的心吧,然後再把所有權分我一半。 啊,今天陽光好溫暖啊!待會我們午餐要吃什麼啊?」 如同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他默默地改變了話題,討論無關緊要的事。 其實我一直都懂, 你沒說出的痛,你渴望著新的天空。* 陽光耀眼到,你看不見他的表情, 無所謂,但是帶著哀傷的一抹笑容。 TBC. *處,轉自 蘇打綠【喜歡寂寞】歌詞 Super Junior-M 【完美的再見】歌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36.18

01/13 23:21, , 1F
i'd like it
01/13 23:21, 1F

01/21 12:39, , 2F
恩...好令人揪心...但"下"呢??
01/21 12:39, 2F
文章代碼(AID): #1GyigTQ1 (BB-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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