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不可思議的日常:離職代辦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時間1天前 (2025/05/07 13: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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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ugh8562 (laugh8562)》之銘言: : 日本我不知道 : 台灣的話 : 怎麼覺得有些人資訊有點落後== : 非約聘且年資到了 : 離職預告不是建議性質 是必須 : 最長30天(待3年以上) : 但是這段期間內你該做的日常事務做好就好 : 交不交接 交接內容就配合公司政策 : 畢竟你還是有日常要做 : 除非公司這麼佛 : 讓你這段期間內只要交接 : 其他原本的日常都不必做 : 然後時間到就閃人了 : 公司說你沒交接完也不能擋你走 : 像我待的公司 前幾個走人的 : 都是離職預告mail發一發 : 然後看特休剩幾天 : 直接請到最後一天 : 後面都沒來 : 交接是什麼??? : 例:離職預告30天 特休還有14天 : 最後面14天(不含假日)都不用來== : 總而言之 : 台灣有預告離職 基本上就無敵了 : 不需要跟我爭什麼鬼故事特例 : 爭就是你贏 : 然後還有人觀念是不交接=免洗工作=害死後面來的 : 真的慣老闆心態 : 老闆愛死你了 補充一下 根據勞動基準法 雇主及勞工單方面終止契約時原則上都有預告期間通知的義務 但是 雇主違反義務有處罰 員工違反沒有處罰 實務上雇主通常都會多付預告期間的薪資直接買斷 讓勞工不用來上班 畢竟都要資遣你了 也不差那些天 至於勞工這一邊呢 其實可以不用理預告期間的 反正沒處罰 最強硬的做法是 勞工直接主張做到剩餘休假的天數 這樣你隔天也不需要去上班了 至於交接什麼的 如果雇主願意多花錢再說吧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XQ-DQ7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03.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46594991.A.C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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