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不可思議的日常:離職代辦
※ 引述《laugh8562 (laugh8562)》之銘言:
: 日本我不知道
: 台灣的話
: 怎麼覺得有些人資訊有點落後==
: 非約聘且年資到了
: 離職預告不是建議性質 是必須
: 最長30天(待3年以上)
: 但是這段期間內你該做的日常事務做好就好
: 交不交接 交接內容就配合公司政策
: 畢竟你還是有日常要做
: 除非公司這麼佛
: 讓你這段期間內只要交接
: 其他原本的日常都不必做
: 然後時間到就閃人了
: 公司說你沒交接完也不能擋你走
: 像我待的公司 前幾個走人的
: 都是離職預告mail發一發
: 然後看特休剩幾天
: 直接請到最後一天
: 後面都沒來
: 交接是什麼???
: 例:離職預告30天 特休還有14天
: 最後面14天(不含假日)都不用來==
: 總而言之
: 台灣有預告離職 基本上就無敵了
: 不需要跟我爭什麼鬼故事特例
: 爭就是你贏
: 然後還有人觀念是不交接=免洗工作=害死後面來的
: 真的慣老闆心態
: 老闆愛死你了
補充一下
根據勞動基準法 雇主及勞工單方面終止契約時原則上都有預告期間通知的義務
但是
雇主違反義務有處罰 員工違反沒有處罰
實務上雇主通常都會多付預告期間的薪資直接買斷 讓勞工不用來上班
畢竟都要資遣你了 也不差那些天
至於勞工這一邊呢
其實可以不用理預告期間的 反正沒處罰
最強硬的做法是 勞工直接主張做到剩餘休假的天數
這樣你隔天也不需要去上班了
至於交接什麼的 如果雇主願意多花錢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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