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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不可思議的日常:離職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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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にも奇妙な日常 #3. 【退職代行サービス】. https://x.com/ranpan22/status/1917869508590805379. https://pbs.twimg.com/media/Gp2kJXqbYAAh3dC.jpg. 上:「我要說幾次你才聽得懂啊!」. 男:「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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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我不知道. 台灣的話. 怎麼覺得有些人資訊有點落後==. 非約聘且年資到了. 離職預告不是建議性質 是必須. 最長30天(待3年以上). 但是這段期間內你該做的日常事務做好就好. 交不交接 交接內容就配合公司政策. 畢竟你還是有日常要做. 除非公司這麼佛. 讓你這段期間內只要交接. 其他原本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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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根據勞動基準法 雇主及勞工單方面終止契約時原則上都有預告期間通知的義務. 但是. 雇主違反義務有處罰 員工違反沒有處罰. 實務上雇主通常都會多付預告期間的薪資直接買斷 讓勞工不用來上班. 畢竟都要資遣你了 也不差那些天. 至於勞工這一邊呢. 其實可以不用理預告期間的 反正沒處罰. 最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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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資方也有對策了. 網路上也有很多離職代行失敗的案件. 因為離職代行的業者在法律上不具代理人資格. 只有律師受理的離職代行才有代理人資格. 只要堅持非本人不受理就行了. 不少人省小錢找知名度較低的代行業者 然後就失敗了. 對啊. 至於業務交接 業者會先叫你做好交接用的文件資料才跟公司談 所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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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吧,我前前前公司足夠爛,責任制,常常加班到12點我連一毛錢的加班費都沒領過。當年走人的時候雖然我沒什麼大問題,但我在那間公司曾經遇過爛到出水的主管,. 同事一個月前就寄信預告走人了,主管因為不想放人還是請他繼續日常職務,. 完全沒找人交接他的工作的打算。. 然後我跟他聊天的時候他也是笑笑的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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