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咒術] 日本的法庭生態這麼糟糕的嗎?
※ 引述《yokann (我怕練太壯)》之銘言:
: ※ 引述《Subaru5566 (愛上速霸路)》之銘言:
: : 日本的警察真的權力很大啊。
: : 清白的人最好還是能跑就跑。
: : 後來還有相關保險,來救濟相關的法律成本和賠償。
: 讓我想到知名且經典的御殿場事件(2001)
: 15歲高中少女井上小百合夜歸 和母親說在公園受到十幾名少年的侵犯
: 報案後纏訟十幾年
: 當時一開始在警察曉以大義一番後 少年紛紛認罪
: 因為警察說
: 如果你馬上認罪的話,頂多判個一兩年還能交保,但如果不認罪的話,不但官司要打好幾
: 年,家裡還要負擔龐大的律師費…
: 結果法庭上少年翻供 而且提出一些不在場證明
: 檢方不認 認為少年們不可信
: 後來少年家長提出新的證據 說根據被害人井上小百合證詞
: 在被猥褻後 她曾逃到公園附近的超商 但根據辯方律師傳喚當晚值班店員
: 那天根本沒有人到便利商店來求救 店員也從未見過井上小百合
: 從她通聯記錄 她那天根本沒去案發地點公園 而是到另一處的JR車站跟人車上約會
: 結果法庭上井上突然改變證詞 聲稱因害怕被家人發現自己出門見網友
: 以及被加害人威脅才會說謊 自己實際被侵犯的日期應該是一周前
: 而法院也竟然採納了更改後的證詞 說OK
: 總之最後這些人都被判了N年 有一個是十年
: 而大家發現當年審該案的事件中法官 很多後來都有巨大爭議
: 這案例影響了很多日本未來的案件判案
: 也很多YTer去花時間講這個案例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BKC87-bbJ0
話說世界各國這種幹事還真的不少
英國最有名的基爾福四人案 後來還被翻拍成電影"以父之名"
就四個平常在地方上吃喝嫖賭毒的小混混被指控涉嫌基爾福酒吧爆炸案
警察為了讓他們入罪除了傳統的電話簿墊胸外 甚至直接改口供
又因為他們是小混混 社會觀感差 民眾也覺得他們一定會幹出格的事
法官判他們無期徒刑時也非常怨恨的說為啥不是可以死刑的叛國罪
搞到當時北愛爾蘭共和軍都看不下去 跳出來說不是這四個人幹的
變成自己的國家國民要幹掉自己 恐怖份子反而跳出來要洗清這四人罪嫌滑稽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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