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終末] 女管企鵝將要被二創作者申請著作權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阿摩尼亞)時間19小時前 (2026/03/06 20:07), 19小時前編輯推噓8(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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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ttacksoil (第三方程式)》之銘言: : 著作權不熟悉 : 但以智財的邏輯 : 二創的智慧財產權是可能成立的 : 只是他要實施權利 : 會需要上游的鷹角授權 : 所以他要告人是可以的 只是當他告人的時候 : 就變成要跟鷹角授權 (或被鷹角告) : 好像是這樣 : 但感覺這不是重點 發生這串事情 : 感覺之後企鵝廢片會少了 : 這火也很難延燒下去 可惜 前陣子公司受訓剛好有講到這個 稍微來分享一下 不過因為我也不是這個領域的專業 再加上是聽來再轉述的 內容不保證正確 1. 就台灣的法律而言 即使是未經授權的二次創作(改作),也是擁有自己的著作權的 假如分為:原創/二創/三創 那麼原創可以告二創和三創 而二創可以就「自己獨創」的部分告三創 2. AI創作是一個很新的領域 法律上其實還有很多不明確的地方 3. 著作權擁有者不能是「AI」 只能是「自然人」或「法人」 4. 如果某個人使用AI創作出的作品 這個人能否被視為作品的著作權人 取決於他是否在作品中有實際且足量的「創意投入」 關係到「人類對整體作品的貢獻程度」 如果只是提幾個要求請AI幫你生一張圖 比方說「企鵝造型的終末地女管理員」 可能高機率沒辦法在法律上站穩著作權擁有者的位置 不過就像前面說的 AI創作還是一個很新的領域 天知道未來會怎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35.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72798832.A.860.html

03/06 20:10, 19小時前 , 1F
這個案子純粹是他飄了吧,看到大家都在用就想撈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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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10, 19小時前 , 2F
問題在原創這事上吧?像宮崎駿畫風vs老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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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11, 19小時前 , 3F
實務上 AI 仔只要說自己有做什麼事,照原則就有著作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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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12, 19小時前 , 4F
除非一開始就明明白白說我什麼都沒做,這都 AI 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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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反過來說如果法院判定某個 AI 仔的東西是完全的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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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13, 19小時前 , 6F
輸出,人沒有任何貢獻,所以那個人也不得主張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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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13, 19小時前 , 7F
實際上他還真的自爆自己用AI去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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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應該是法院認證這個東西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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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還是回歸到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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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13, 19小時前 , 10F
所以純生成物一直都不具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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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保障對象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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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14, 19小時前 , 12F
然後企鵝也不是他自己唱咒捏出來的 是直接拿高松燈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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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捏的跟是不是完全都是 AI 做的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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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個案子來說 純粹是作者飄了以為可以爆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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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經驗來說 AI 仔都會說自己有加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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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說自稱做了什麼就被判定絕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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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需要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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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看不懂他的操作 他那篇聲明影片出來前就很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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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官怎麼說了,正常人大概都會說自己加工的部份很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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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發了一個腦O言論後才想撈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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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之前受訓聽講師的言下之意 應該是使用AI生成作品要取得著作權的難度非常高 並不是「有貢獻」就足夠 貼一段網路上找到的資料 https://stli.iii.org.tw/news2019-detail.aspx?d=676&no=57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曾以電子郵件1070420號函指出:「(人工智慧)成果係由 自然人或法人具有創作的參與,機器人分析僅是『單純機械式的被操作』,則 該成果之表達的著作權由該自然人或法人享有。」。但在目前AI工具朝向「自 動化」發展的趨勢下,使用者如果只是以指令提出需求,無法主導結果,那實 際的「創作行為」主體其實是AI而非人類,AI人機協作結果將難以受著作權保 護。 ※ 編輯: allencaliang (111.250.135.171 臺灣), 03/06/2026 20:19:14

03/06 20:19, 19小時前 , 22F
中國法官腦袋抽風起來也是很誇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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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個專門審離婚官司的女法官被曾經審過的男性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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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網路上一片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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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熱騰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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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23, 19小時前 , 27F
前幾天剛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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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法官個人要素不說,就看怎麼舉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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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25, 19小時前 , 29F
要是 AI 仔可以證明他花多少小時去整理整合 AI 輸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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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才能呈現最後的作品,那大概就是有效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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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發展 AI,就不可能所有牽涉到 AI 的成果就全部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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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26, 19小時前 , 32F
打上主張著作權無效,這樣發展不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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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28, 19小時前 , 33F
當然這個例子的話... 是一個企鵝裝 Q 版動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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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角色設計應該是沒什麼可主張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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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34, 19小時前 , 35F
創作的主體是人 這個是最基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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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有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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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出的東西既不具有權益 你拿著生成物亂搞有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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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還有法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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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0:40, 18小時前 , 39F
如果拿 AI 作品進行再創作,就因為是基於 AI 作品,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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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主張著作權的話,那感覺二創的著作權在同樣邏輯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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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整理官方資料那也不會變成你自己的著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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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很多是以原作角色來進行發展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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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角色的外型但剩下都自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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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那些AI產物發出來完全是不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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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1:35, 18小時前 , 45F
如果你是寫一篇部落格介紹文之類的,當然會是著作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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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沒有引用官方資料或設定,有引用就是二次創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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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1:36, 18小時前 , 47F
我猜測你的意思是那些 AI 仔抓圖來練蠱,輸出出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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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1:36, 18小時前 , 48F
加個簽名就說這是自己的創作,這當然不能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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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創作的範圍很廣,很難講有使用 AI 就醫定是怎樣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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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1:38, 17小時前 , 50F
比如說版上常出現的綴歌文,如果有人專門寫這類二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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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用 AI 給自己的文生出插圖,就是種可能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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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1:47, 13小時前 , 52F
是 單純整理後直接貼出並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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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自己寫東西介紹分析(創作行為)才算,就類似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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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之寫三國志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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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檯面上大多的AI仔都是只有生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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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一般二創不同 並沒有進行後續的延伸創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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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算只進行小修小補等等 那個創作主體依舊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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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1:57, 13小時前 , 59F
板上那種文本身是確定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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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就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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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跟插圖算結合著作 可分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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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曲這類也是結合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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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判的話 大概還是會被拆分開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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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文這邊本來就沒問題 圖片…高機率直接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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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giDmXW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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