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怎樣叫"蓄意延續爭議"?

看板C_ChatBM作者 (尚市長)時間13年前 (2012/10/21 20: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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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rakis (DukeLeto)》之銘言: : 最後容我提醒一下:依C_ChatBM公告備份,你在引戰相關的累計違規紀錄,已經達到上限 : ,只要再一支相關警告,就是永久水桶。 : 期君自愛。 我也要順便說一點(雖然可能不是很順耳): 我剛剛查了板規,並沒有規定"勸誡兩次即警告一次"; 所以arrakis,你這個公告是不合板規的。 你可以從現在開始制定這條板規,但法律不能溯及既往, 同樣,也不可以法外用刑...... 換言之,你可以勸誡,但不可以規定"勸誡N次即警告一次", 因為板規並無所謂"勸誡累積"的規定,正是如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32.151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2.151 (10/2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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