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版務爭議衍伸-因人廢言

看板C_ChatBM作者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時間11年前 (2014/08/06 05:00), 11年前編輯推噓56(5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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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打一大篇文章然後斷線沒賺到P幣有點不捨ˊ_>ˋ 小雨在版務相關公告中有提及: 『我個人擔任板主幾年來,一直持續的理念就是傳承某C的自由歡樂討論的板風 板友的小犯錯儘量徵一隻眼閉一隻眼,大問題才會從嚴處理 這是期望板友討論都是對事不對人,不禁止戰文旦禁止戰人的戰文』 個人提出幾點看法: 首先想要談的是「因人廢言」...因為今天許多狀況其實都是在於此 個人認為有「人身攻擊」或「對人不對事」的狀況都該被當作是因人廢言的範疇。 而既然要管制就不該僅針對"人身攻擊"作為規範 更應該連"因人廢言"都加以管制或是盡量降低這種狀況的發生 因為這些都是一種把結論導向訴諸人身批判的謬誤, 其實這東西並不少見,如果要細分的話 又可以包括攻擊提出推/發文者的人格 損害他的聲譽或是質疑推/發文者的動機 先來定義因人廢言好了,所謂因人廢言就是建立論證或反駁別人論證時, 認為針對了別人的人格、聲譽、動機或背景等就可構成證據,足以完成建構論證的工作。 雖然發言者或是被批判者能清楚知道這些並無法打擊他的言論的正確性 但對於一般人來說,卻已經足以帶來相當的刻板印象,會影響被批判者的言論價值, 甚至在多次循環下會使因人廢言的狀況加深 像是最基本的: "不用看了,看到這個ID就知道可以End或XXX不意外,或刻意歪串XX發文囉 該吃雞排囉" 一來這種言論並沒有辦法使討論變活絡,更可能導致變相形成網路霸凌 二來也容易讓原本的言論價值市場,變成一種只在乎發言者人氣的一言堂 所以希望版規可以針對這種行為加以控管,以免C洽淪為所謂"小圈子"的口實 另外,並非所有只要針對個人評論時都能算上因人廢言 相反的在邏輯上提起不只一種常被誤認為是因人廢言 但實際上並不能當作因人廢言的狀況 比方說:附加對人的批評 今天在討論時,只要A批評B的立場之際,也有批評B的人格態度等等, 就會有人指摘A一定犯了訴諸人身的謬誤,或因人廢言,或針對人不針對事等。這是有問題 的。因為要判斷一個推論是否訴諸人身,必須重新解構A的論證。假如A在那場合裡已經提 出了證據,而證據足以支持結論,而他同時附加了自己對B的態度、人格的評價,這並不會足 以構成因人廢言的狀況。 EX: A言:z某都在版上轉發足以產生討戰或是對於ACG負面的新聞,他這樣做根本來亂的 分析:A提出足夠的證據證明z某的行為已影響版風,而A附加"來亂的"的評價並不構成謬誤 自不形成因人廢言的情節 之所以這些重點其實不是僅只於C洽, 而是更加去想想,我們是否因為某人屬於某個陣營或某個支持者, 便拒絕平等地尊重他提供的意見? 以及我們要如何提供平等地尊重他意見的機會, 不會雙重標準地單單對他的言論才提高門檻或不會單方面剝奪自辯機會等等 或甚者,不會乾脆當他沒有講過說話,完全不屑理會。 簡言之,當一個人的信譽或誠信下降,我們考慮這個信譽問題而對那人的言論有特別多疑慮 ,這看來是正確的,但這其實反而是犯下了因人廢言,訴諸人身謬誤的狀況。 就像之前瘋法因為自身對於國產遊戲的信賴不足,而針對雨港基隆的發行及募款過程 而對於他們言論先行提出諸多足以影響其他人刻板印象的疑慮,這也是因人廢言的狀況 如果不能阻止因人廢言的狀況發生,而使得所有人並不能夠平等地在同一個平台跟立足點 上自由發言,或使某些人一開始的言論就要先備受批判或承受不必要的抨擊 那這樣所謂的自由歡樂也僅限於"尚未被貼上標籤者"而已 而其他被貼上標籤者 恐怕就沒這麼容易了 這樣的狀況可以被允許在C洽發生,那又如何讓C洽成為愜意的C洽呢? 所以在此提出一點在人身攻擊部分中修增使用無意義推文抨擊他人的這項版規建議 但是虛擬ID這邊我還沒有想到要如何規範, 因為一來要"入戲" 所以許多人會"燒QB" 但是如果變成抨擊"扮演QB"的推文 像是之前有人抨擊小舞ID的推文,個人是認為該有所管制 -- 在政治上,有人笑謔那些崇拜政治偶像的愚昧信眾為六八九。 他們嘲笑689他們不問是非對錯,只要是喜歡的對象所言之,就全力稱頌推崇的態度。 而在別的領域之中,這群人卻因著偶像名人與自己好惡一致,便對他們無視既有規範、 獨斷施行人治或霸道的舉止大加讚揚,並為之護航, 任憑他恣意破壞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行政與規範。 甚至出現「是___就該推!」這種盲從效應。    這樣的群眾,與六八九有何兩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55.24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_ChatBM/M.1407272422.A.8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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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談得很多 這只是其中一點,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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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之前有篇用八卦板用語發文的明明沒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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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自己再推文歪出一個想亂版的結論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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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霸凌 那群人還"建議"板主水桶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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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最後板主們判決未被蒙蔽 讓我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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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連實話都不能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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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提到在下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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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的想法跟在下可以說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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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說完全...但至少就愜意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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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在網路上因人廢言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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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那些ID實際上也是100%射後不理/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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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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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些ID哪天真的發了什麼好文,底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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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缺乏掌聲。雖然整天說這ID要END但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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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人我想還是看完文才決定發你所謂的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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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推文的。這句話沒根據就是,起碼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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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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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小舞 提你ID是因為也有像你被攻擊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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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想提米哭王 但是就像在sawg的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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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到一樣 誰不提去提問題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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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這種事情常發生,那我想應該已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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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單純的個別事件 而是一連串的歪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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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庫王前面不就有幾篇 一堆人都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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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好像只有一篇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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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就是只有一篇嗆瘋法被叫好 但實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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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講像代理的部分 搞不好比那篇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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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反而被當笑話看 這樣才本末倒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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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就算是完全依造規章進行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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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回z 網路上因人廢言可說重要也可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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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是一種霸凌 因人廢言 為了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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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洽這超過五年的自由版風 靠的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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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但是當你忽略這個問題,那這就會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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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價值的偏差 或是變成這個言論市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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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板友們自律和版主控制 所以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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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立場 這樣如何談所謂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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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地ID被排擠 甚至永久水桶也是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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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廢言 你這種說法等於是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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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人類自然的分族群和發言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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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水桶是因為使用人的違規還是被排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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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07 則推文
還有 9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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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算都無視,某孩童他仍可表達言論,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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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攻擊可管 但因人廢言則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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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於前者很好依據社群約定和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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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判斷 但後者卻涉及意圖等心理私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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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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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文者覺得被侵犯 他可以去檢舉人身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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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言語攻擊本來就涉有一定程度的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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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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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念,這種與後者幾無相異,唯一差別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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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是加害者直接對受害者行為,另一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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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者影響他人來對付受害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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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啥新興理論 這在學習謬誤時提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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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攻擊部分時就提過因人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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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只是藉由同樣的法理引導建議版規能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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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加害者試圖影響他人來加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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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俱進 不要還把人身攻擊限縮在根本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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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意圖的部分才叫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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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僅僅只是言論上的話 我更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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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該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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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佈對他人不利的言論頂多只能算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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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失德 如果我在推文表示某人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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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帳勿信他言 難道版規要辦我?=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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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因人廢言雖屬謬誤 但是否屬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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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則需要更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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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廢言可能是人身攻擊 但不必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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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擊 這才是會造成規範化滯礙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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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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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脫離學校很久了 手邊是沒書,不過在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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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參酌張國棟一文 應該可略窺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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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規範滯化 比較可能發生在於在於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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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因人廢言的認定標準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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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能好好限縮這個部分讓只有最符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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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本樣式 那應該沒有判斷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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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連判斷甚麼是基本的因人廢言能力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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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了下那篇文,他好像主要是講人身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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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人身攻擊也只有快速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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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相關的書應該要找還是找得到 這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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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2:01, , 384F
不多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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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2:06, , 385F
(因為又不是在寫論文 不想寫太多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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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6:44, , 386F
不行,這樣是變相言論箝制且會扼死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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