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增設板主瀆職之處罰條例及規範

看板C_ChatBM作者 (長門房子人)時間3年前 (2021/02/27 00:45), 3年前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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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msun105 (天冷反而不想睡)》之銘言: : 趁著這次改選板主已經選出新的繼任者 : 我想同時提請版規增設板主瀆職之相關規範 : 下次改選要等到八月了,故在此時提出 : 自從某板主遭到水桶過後 : 便開始檢舉他人,又不處理案件之情形 : 坦白說,目前無法可罰 : 舉個例子: : #1W9-kquz (C_ChatBM) : 像是這篇,遇到1:2的情況下 : 第四位的判決就很重要 : 不要說沒有時間判還是怎樣 : 都有時間檢舉人了,誰會相信沒時間判? : 老實說,選出版主的目的就是要做事 : 不做事選了有什麼用? : 可能會有人提出為什麼不直接罷免的提問 : 1.作業時間過長 : 2.最後罷免成功與否不是依連署人數決定,而是最後組務那裡做出抉擇 : 意思就是,上面要護航的話,多數意見有可能會被否決 : 故我認為應制定規範: : 兩個禮拜內,未履行任何板主之義務或幾乎未履行義務 : 如頒布公告、處理違規事件未達總案件數之10%者 : 則暫時凍結其權力一週或施以罰款 : 凍結期間改用3位板主半數決定違規制 : 達三次則予以直接解職 : 這樣才不會遇到如上述之判決這種情況 : 故我提請新增板主瀆職處理辦法於版規中 : 並移至西洽進行投票決定是否增設此案例 : 有投票的人內過半數同意則增設處理規範 : 簡單講幾點 1.站規僅賦予板主管理看板的權限 2.板主的任免權在於小組長層級 結論: 在板務層級動到板主任免權,小組長層級會行使看板監督權直接介入 如果不服板主判決,或是認定板主沒有正確的執行板務或有不適任的情形發生 請依照小組規規範的流程提出申訴、檢舉或罷免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49.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14357914.A.67A.html ※ 編輯: houseman1104 (114.37.149.234 臺灣), 02/27/2021 00:50:39

02/27 08:11, 3年前 , 1F
以下
02/27 08:11, 1F

02/27 09:03, 3年前 , 2F
打到臉都腫了
02/27 09:03, 2F

02/27 15:34, 3年前 , 3F
官官相護拖時間要怎麼講
02/27 15:34, 3F

02/27 15:58, 3年前 , 4F
合乎規範流程的,並不違規
02/27 15:58, 4F
文章代碼(AID): #1WEIMQPw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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