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通告] [申訴] #1f9TRr8U (C_ChatBM)

看板C_ChatBM作者 (凡人)時間7小時前 (2025/11/26 02:10), 編輯推噓2(208)
留言10則, 5人參與, 56分鐘前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daniel0527 信箱] 作者: LastAttack (CactusFlower是我推) 看板: C_ChatBM 標題: [通告] [申訴] #1f9TRr8U (C_ChatBM) 時間: Wed Nov 26 02:06:42 2025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arrenwu daniel0527 mazjin jerry7668 --------------------------------------------------------------------------- 一、判決文章代碼 #1f9TRr8U (C_ChatBM) 請貼上欲申訴之判決文章之代碼,以便板主查找判決文章 二、申訴人ID LastAttack 由於單篇判決可能包含多個ID,同時本板非當事人申訴不受理 請申訴人標註自己的ID,否則板主恕不受理 三、申訴理由 備註 全文所述「GTES行為」指的是擅自轉貼公開文章的行為 違規人 :LastAttack 違規項目:B-2-1 一犯 違規文章:#1f78ooHA (C_ChatBM)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確實該板務文是對事也對人 針對的人就是認為GTES該桶的人 針對的事就是讓GTES這種擅自轉貼的行為明確被認定為違規,故提議必須自證非擅自轉貼 如果他們附議,那他們心口如一,我得償把4-16與轉貼釐清界線的願望,皆大歡喜 如果不附議,說明他們(Lisan***cros*******tes******等主張GTES該桶,但不願幫 忙限制GTES那種行為的人)不過一群岳不群爾。嘴上水桶理由正氣凜然,心裡想的是水桶 看不順眼的異己。 板主群很可能是把我文章有意無意間戳穿岳不群,認定成是引戰亂板,故認定B-2-1違規 成立。但卻忘了引戰挑釁是歸B-1-1管,並且B-2-1的完整敘述是「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 亂板文」。 細看我全文的引戰挑釁,硬要挑毛病的話,也就 「不會有人這麼矛盾的吧」 「沒道理反對釐清轉貼跟抄襲的人,看到這篇會裝死吧」 這一類催促主張GTES該桶者附議的激問,不要說人身攻擊了,連攻擊都沒有 幾乎整篇都合情合理的文章,只是加入了稱不上攻擊的激問,綜合考量下不該被認定為亂 板或無意義 ---- 我在此否認該板務文是無意義之建議、無意義之亂板文的指控,把板規斷句成僅亂板文亦 否認。由下列文章 #1epDmiIc (C_ChatBM) #1epIHxZC (C_ChatBM) #1f6Ty52r (C_ChatBM) #1f6hUJ1C (C_ChatBM) #1f6p4Bl0 (C_ChatBM) #1f6zAIKP (C_ChatBM) 可知把擅自轉貼公開文章以4-16違規論桶,歷來就頗有爭議。並且認為GTES行為該水桶者 不在少數,故我提出主張GTES行為該明確禁止的板務文 從認為GTES行為該水桶的角度看,明確禁止GTES行為並不浮誇或極端。GTES行為已經不是 僅刪文免水桶就可以解決的小事了,被轉貼者的同意必須得事先獲得也是很剛好的吧? 先前提過大相逕庭的板務建議也不該成為亂板理由。現狀是4-16與擅自轉貼公開貼文行為 的關係不明確。板規不明確本身就是極大的問題,先提議往某面向改的板務,見通過附議 門檻不高後改個方向再闖關,這不應該被視為亂板。縱使這件事只有放鬆收緊兩面向可改 亦然。 現在只是板上出現針對同一條模糊板規,兩種釐清方向的板務文,然後原po剛好都是我而 。難道換一個人發第二篇板務文,內容一模一樣,那他也該被B-2-1嗎?這不對吧, 當是看內文本身到底合不合理,而我的內文主體合理,明確寫出了來幫 #1f6p4Bl0 的反 對者發聲,全文提議順著「GTES行為該桶」的思路寫,並懇求贊成該桶者的附議。 或許我的文章中真混有引戰挑釁的成分,但綜合整篇也不該有嚴重到B-2-1的程度 ---- 最後總結一下,綜上全文可以整合成幾道問題來問板主 Ⅰ換個人來發篇一樣的文章,那個人該不該也桶B-2-1? │ ├→Ⅱ.1不該→那我也不應該被桶 ↓ Ⅱ.2那樣的內文為何該被桶B-2-1? │ ├→Ⅲ.1引戰挑釁→內文毫無攻擊,頂多「不會不附議吧」一類質問,縱有挑釁不致B-2-1 ↓ Ⅲ.2屬非引戰挑釁的「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 請板主說明為何如此認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97.172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aniel0527 (36.227.37.247 臺灣), 11/26/2025 02:10:18

11/26 02:17, 7小時前 , 1F
1.於板務文內加入不相關且帶有引戰意
11/26 02:17, 1F

11/26 02:17, 7小時前 , 2F
味之內文
11/26 02:17, 2F

11/26 02:17, 7小時前 , 3F
2.被檢舉人於推文表明與#1f6p4Bl0 (C_
11/26 02:17, 3F

11/26 02:17, 7小時前 , 4F
ChatBM)為兩個方向幾乎相反的板務動議
11/26 02:17, 4F

11/26 02:17, 7小時前 , 5F
綜合以上兩點判定為無意義之建議
11/26 02:17, 5F

11/26 07:24, 2小時前 , 6F
為什麼申訴還要把我牽扯進來?!
11/26 07:24, 6F

11/26 07:54, 1小時前 , 7F
都是中文字但組合在一起我竟然看不懂
11/26 07:54, 7F

11/26 08:16, 1小時前 , 8F
岳不群自宮欸 這是在攻擊網友太監嗎
11/26 08:16, 8F

11/26 08:20, 1小時前 , 9F
在凹就不好看了
11/26 08:20, 9F

11/26 08:29, 56分鐘前 , 10F
我是真的沒想到會有人指著別人喊岳不群
11/26 08:29, 10F
文章代碼(AID): #1f9V4B4U (C_ChatBM)
文章代碼(AID): #1f9V4B4U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