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XFugZPK (C_ChatBM)

看板C_ChatBM作者 (魯王蛇)時間2年前 (2021/09/20 23:18), 2年前編輯推噓3(3046)
留言49則, 7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申訴] 一、判決文章代碼 #1XFugZPK (C_ChatBM) 二、申訴人ID LoKingSer 三、申訴理由 板規: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 一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六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 Ⅲ 三組以上同IP視為同使用者,若皆違規水桶皆加重一年, 對判決不滿得申訴小組暫緩執行並送帳號部查詢。 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 C_Chat板規4–7〔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所規範之行為與懲處方式如上述所列 想必板主們已然十分清楚明白與瞭解 ptgeorge2板友提出「廢除板規4–7」之板務提案 其所主張之廢除理由為: 1.檢舉者無需設想理由,單看他人或是文章不順眼,即可以此板規檢舉 2.板主判案時無需審慎思考,即可以此板規對不同立場與意見者,判下違規裁決 3.其他法條能夠完美替代板規4–7 4.板規4–7不合時宜也不適合現今環境 5.鬧板不必規範 6.鬧板嚴重直接隱板 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 我打白話一點好了 1.沒有「因為板規4–7存在,檢舉者就可以隨意胡亂檢舉他人」這回事 2.沒有「因為板規4–7存在,板主就可以隨意亂判板友違規」這回事 3.目前沒有「其他法條能夠完美替代板規4–7」這回事 Abby530424板主還記得4–11修訂案的起因為何嗎? #1XDunYQV (C_GenreBoard) 小組長Rainlilt: 「本組完全認同這是在挑戰板規的漏洞或極限」 其餘參與板務討論之板友,也有提出問題詢問被檢舉人 下列該項4–7違規案該如何以其他板規完美代替 #1XEpthxR (C_ChatBM) 而被檢舉人僅以「我不是板主、檢舉人、當事人,所以無法回答」為由推託 在此稍加列出板上僅只觸犯板規4–7之違規案 #1WyjIwL3 (C_ChatBM) #1W-G5son (C_ChatBM) #1XDTzuET (C_ChatBM) #1XE5qAd8 (C_ChatBM) #1XEuvFLn (C_ChatBM) 當然案例不只這些,隨便一搜就一大堆 想必這一點,板主您比還要我清楚 4.板規4–7不合時宜也不適合現今環境 再提一次4–11修訂案的起因: #1XDunYQV (C_GenreBoard) 小組長Rainlilt: 「本組完全認同這是在挑戰板規的漏洞或極限」 不合時宜?不合現況?不適合現今環境? 廢除板規4–7卻提不出任何有力的說詞與替代方案,是要板主放任板友挑戰板規的漏洞或極 限,甚至變相鼓勵板友鬧板嗎? 5.鬧板不必規範←這句話就是來鬧的 6.鬧板嚴重直接隱板←這句話也是來鬧的 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 說要廢除板規4–7的是被檢舉人 說其他法條能夠完美替代的也是被檢舉人 但是板友舉幾個判例來提出疑問,被檢舉人僅以「我不是板主、檢舉人、當事人,所以無法 回答」為由推託 請問被檢舉人這樣的提案,Abby530424板主至始至終都不覺得是無意義的嗎? 「鬧板不必規範」 「鬧板嚴重直接隱板」 上述這兩句話看完,還是不覺得被檢舉人的提案是來鬧的嗎? 只是單純的提案有缺陷嗎? 在被檢舉人的提案前,也有其他板友針對板規4–10、4–11、4–13、6–1提出板規修正或 廢除之板務案 https://i.imgur.com/ldGYrXq.png
為何只有被檢舉人—ptgeorge2板友所提出的「廢除板規4–7」板務案,前後分別被兩位不 同板友檢舉B–2–1呢? 不知這一點,Abby530424板主有好好思考過嗎? 只是單純這兩位檢舉人看ptgeorge2板友不順眼,意圖陷害嗎? 被檢舉人已在C_Chat板遭受永久水桶之懲處,無論C_Chat板規之規範如何修改與變動,都與 被檢舉人自身權益毫無任何關聯 仍執意要提出「廢除板規4–7」的板務案,究竟是居心何在? 不知這一點,Abby530424板主也有好好思考過了嗎? nh507121板主對此二檢舉案,兩度皆判被檢舉人B–2–1違規 原因何在? Abby530424板主有試著去瞭解過嗎? 當然,每位板主對板友違規與否的判決標準不同 小弟我僅僅只是提個建議給您參考,取決與否,還是全由板主您自行決定 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 怕板主懶得看上面一長串文字內容 申訴懶人包: ptgeorge2板友提出「廢除板規4–7」之板務提案 若是真有板友鬧板該如何處置? 「鬧板不必規範」 「鬧板嚴重直接隱板」 ↑光是上面這兩句答覆,就理應可以判定是來鬧的了 就這樣 若Abby530424板主看完申訴文章 想法依然不變,仍舊選擇「慈悲為懷」 小弟自然也是予以尊重 以上 -- https://i.imgur.com/GNZ2zU9.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08.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32151093.A.26C.html

09/20 23:34, 2年前 , 1F
予以尊重 (上訴小組長)
09/20 23:34, 1F
:)

09/20 23:34, 2年前 , 2F
你的檢舉文和申訴文都打那麼長
09/20 23:34, 2F

09/20 23:34, 2年前 , 3F
我是板主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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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3:34, 2年前 , 4F
可惜我不是:(
09/20 23:34, 4F
對不起

09/20 23:38, 2年前 , 5F
其實不管有沒有4-7都會有胡亂檢舉這件事
09/20 23:38, 5F

09/20 23:39, 2年前 , 6F
只不過這篇站在魯王蛇這邊
09/20 23:39, 6F

09/20 23:40, 2年前 , 7F
小手槍文章只是用看似合理的言論包裝想鬧
09/20 23:40, 7F

09/20 23:40, 2年前 , 8F
的企圖
09/20 23:40, 8F

09/20 23:41, 2年前 , 9F
其他法條能完全替代(X) 正因為有不能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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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3:41, 2年前 , 10F
問題才有4-7的存在
09/20 23:41, 10F

09/20 23:42, 2年前 , 11F
4-7就最原始的萬能法條 為了不要那麼心證
09/20 23:42, 11F

09/20 23:42, 2年前 , 12F
才分出去一些其他板規的
09/20 23:42, 12F

09/20 23:43, 2年前 , 13F
光是鬧板無法處理就靜版 不就代表其他板規
09/20 23:43, 13F

09/20 23:43, 2年前 , 14F
無法替代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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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3:44, 2年前 , 15F
我的意思是4-7是要來處理其他板規無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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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3:44, 2年前 , 16F
的部分 表達不好 抱歉
09/20 23:44, 16F
沒ㄚ,有哪裡講錯嗎?

09/20 23:58, 2年前 , 17F
首先感謝LoKing板友願意討論
09/20 23:58, 17F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08.84 臺灣), 09/20/2021 23:59:19

09/20 23:59, 2年前 , 18F
小弟對於他提到的鬧板不用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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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23:59, 2年前 , 19F
認為應該是他對於鬧板的定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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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0, 2年前 , 20F
他的說法是西洽這十年來只有數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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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1, 2年前 , 21F
所以可以用專案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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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1, 2年前 , 22F
哪有數次我記得上個月馬來人就殺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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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1, 2年前 , 23F
從這邊延伸不用刻意用固定的板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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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1, 2年前 , 24F
09/21 00:01, 24F

09/21 00:02, 2年前 , 25F
對 所以我覺得是單純他對於鬧板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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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2, 2年前 , 26F
跟我們其他人對鬧板的看法差別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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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2, 2年前 , 27F
然後參照過去B-2-1當中被判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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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3, 2年前 , 28F
無意義之建議及板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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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3, 2年前 , 29F
我覺得都比它看起來更像來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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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4, 2年前 , 30F
我自己傾向於他是提了一個很有瑕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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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4, 2年前 , 31F
建議 而非明顯刻意來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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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8, 2年前 , 32F
專案處理引用的板規是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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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8, 2年前 , 33F
他提的是板務 不是建議 而且已經是發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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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09, 2年前 , 34F
篇了 這樣沒問題嗎?
09/21 00:09, 34F

09/21 00:12, 2年前 , 35F
小弟主要參考過去的板務吃B-2-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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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13, 2年前 , 36F
改VT_Chat 不能用形容詞 區塊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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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13, 2年前 , 37F
檢舉G點 桶登入180天以上發文者
09/21 00:13, 37F

09/21 00:14, 2年前 , 38F
感覺都比這個鬧很多
09/21 00:14, 38F

09/21 00:14, 2年前 , 39F
小弟傾向於相信他只是真的提了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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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0:15, 2年前 , 40F
瑕疵很大的板務
09/21 00:15, 40F

09/21 00:18, 2年前 , 41F
不過若該板友以後繼續提類似板務
09/21 00:18, 41F

09/21 00:19, 2年前 , 42F
卻還是完全沒打算去修正的話
09/21 00:19, 42F

09/21 00:19, 2年前 , 43F
所有文章強制回專版都可以過了 (・∀
09/21 00:19, 43F

09/21 00:19, 2年前 , 44F
・)
09/21 00:19, 44F
欸對齁,當初怎麼沒有人檢舉B–2–1?

09/21 00:28, 2年前 , 45F
哇好派
09/21 00:28, 45F
哪有?我很和善:)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08.84 臺灣), 09/21/2021 00:35:35

09/21 00:52, 2年前 , 46F
雖然看Id不好 但他被永桶
09/21 00:52, 46F

09/21 00:52, 2年前 , 47F
他提這個板務 也根本不影響他
09/21 00:52, 47F

09/21 00:53, 2年前 , 48F
而且他還發第二篇了
09/21 00:53, 48F

09/21 00:58, 2年前 , 49F
不過你認為ok就ok 雖然我也戳過
09/21 00:58, 49F
文章代碼(AID): #1XIAOr9i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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