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jschenlemn未依板規判決暨違反多項規範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sinra)時間6年前 (2019/07/21 22: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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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之銘言: : ※ 引述《jerry7668 (回歸初衷)》之銘言: : : 檢舉人ID:jerry7668 : : 被檢舉人/看板名稱:jschenlemn/C_ChatBM : : 檢舉事由:未依板規判決暨違反多項規範 : : 違規證據:#1TBIz5zw (C_ChatBM) : : 推 jschenlemn: 是否違反學術網路規範非版主判定 61.56.152.125 07/16 15:51 : : → jschenlemn: 4-20不處置 61.56.152.125 07/16 15:52 : : → jschenlemn: 不處置結案 61.56.152.125 07/16 15:52 : : JS板主用不處置判決 : : 我認為已經違反 :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請jschenlemn板主說明何謂不處置結案 : 於C_Chat看板板規中是否有此結案方式 其實補充一句話 是否違反學術網路規範非版主判定,既然版主無法認定有無違規,那當然以無違規論 無違規所以自然也不處置。 : : 之前#1T7urgyu (C_GenreBoard)判決裡 : : 板主群已承諾會會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以釐清法律相關問題 : : 並於問題澄清後檢視板規之規範是否合理 : : 本組認同板主群之後續處理方式,同時將監督其處理結果 : : 很明顯智產權的相關版規現階段是有疑慮的 : : 既然不確定 : : 只好用4-20來提出檢舉 : : 而js版主的"不處置"判決來做回應 : : 我想已經應證js版主"不積極"保護智慧財產權 : : 如果真的積極 : : 以下幾點為何沒做 : : 一 版規4-10的修訂期限 : 站方於本周舉辦法律講習,已經有把著作權列為討論議題 : 兩位板主也積極出席本次法律講習 : 本組認定兩位板主已經積極尋求專業法律諮詢 : : 二 在修定期間 類似案件如何處置 : 根據先前申訴案之裁定 : 2.針對更改板規部分 : 版主群認定本系列為規屬於特例,認定暫時無修改板規之必要性 : 在法律相關問題尚未釐清前,本組尊重板主群的判斷 : 版主群之處理方針為: : #1T7EK-aQ (C_GenreBoard) : 目前對於本情形,本人建議先維持現有的處理方式 : 若站方收到任何有關此類情形導致之來函、公文,再行討論後續的處理方針 : 基於以上裁定結果 : 本組認同板主群之處理方式 : : 還有 如果4-20版主無法判決 : : 請問 : : 一 版規4-20是否需要修改? : : 二 如果修改 是否會造成版規的不詳盡? : : 三 不詳盡該如何詳盡? : : 我認為這都是版主要讓使用者知道的東西 : : 最後 : : 我認為版規的制定是為了保護使用者避免違反現實法條而存在 : : 不是拿來規避版主應該要盡的責任 : 針對4-20部分在今天討論後已有共識 : 請jschenlemn板主簡要說明4-20的處理原則、是否需要修改及其理由 4-20是當使用者違反上位法時給予處置。 然而是否違反上位法,並非版主能夠判決。因此若要依本條處理 需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法院判決書等)再行處理會較為恰當 除非使用者之行為,在希洽現有版規中並未有明確規範 版主才會主觀認定並依情況處理 (例如:請使用者向上檢舉或像有關單位檢舉)。 我認為現行4-20並無修改的必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45.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63719953.A.170.html
文章代碼(AID): #1TD7aH5m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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