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cK852Ki (C_ChatBM) 不服判決
※ 引述《Glitchmaster (Glitchmaster)》之銘言:
: 看板名稱:C_ChatBM
: 申訴人ID:Glitchmaster
: 申訴對象ID:nh507121 risingheart
: 申訴原因:二位板主皆有於申訴文回覆,然仍無法接受。
: 據本人理解,二位板主說明皆為因不能特定出所指群體對象,而判無違。
: 據推文內容,「死『光』」可辨識所指為群體,「低能」為對之攻擊,應無問題。同申訴
: 文說明,依該則推文之必要性,能辨識所指對象現實存在,因看不看得見存在現實之該原
: 文串對非現實對象而言無意義。綜上即結論出確為對現實群體攻擊,無論該群體為何者。
: 反過來,不論該群體為何,應皆為現實群體,仍符合板所述之現實存在群體。且根據檢舉
: 文中被檢舉人自述,所指對象甚至可能特定為Threads或抖音等使用者。S板主與e板主對本
: 案判違規。
: 依板規4-5-Ⅰ寫道,「主詞不明確者」,前段敘述之結論也可看出符合主詞不明確一項,
: 毋須如#1cHZtGyC (C_ChatBM)此案指名到處分享的臺派群體方為違規。
: 申訴文討論中,應有一至複數板友亦不認同判決結果或其原因,Lu板友提供了一篇時任板
: 主的板務文回文#1UDupGd3 (C_ChatBM)與節錄http://i.imgur.com/jCuPmic.jpg
,其中群
: 體過於模糊本人認為相當符合本案情況。而據Lu板友、Ho板友與p板友所述綜合之,難道只
: 要不要特定著對象就能規避,並變相鼓勵以此法謾罵?此難見與創板宗旨1-2-2言論上人事
: 物與現實社會秩序之間的平衡之精神相符。
: 承前述,本案是以二比二無違規結案。
: 具上,望請小組明察。
: 欲平反之結果:4-5改判違規
: 解釋4-5-Ⅰ之「主詞不明確者」
: 對於無明確謾罵之規範
4-5 〔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主詞不明確者,
或主詞明確但情節輕微者,處水桶一週以上。
4-5地圖砲的違規要件為對現實存在群體人身攻擊,在無法明確認定其對象是否為現實群體
、是否有受害的現實群體的情況下不應該裁罰,因為其並未滿足4-5地圖砲中「現實存在之
群體」的違規要件,更何況本案連申訴人都講不出被檢舉人指的是哪一個現實群體了。
被檢舉人的回應僅是詢問Threads或抖音等使用者是否適用於4-5,並沒有承認其攻擊的是
哪一個現實群體。
4-5中的「主詞不明確」仍然需要能夠認定出其指的是哪一個現實群體才會違規,例如在討
論某ACG作品粉絲的文章中推文「一群低能」,雖然該案主詞不明確,但是可以從文章和推
文的前後文對照出其人身攻擊的是某ACG作品粉絲這個現實群體,關於這點本人亦曾在兩年
多前擔任板主時於 #1Xo6mDiB (C_ChatBM)提到過。
#1UDupGd3 (C_ChatBM)中的狀況我認為與本案其實不太相同,#1UDupGd3 (C_ChatBM)詢問
的是在討論特定個人的文章中推文提及「噁宅」,是該將其認定為文章中的特定個人還是
認定為「御宅族」這個現實群體,例如在某聲優宅跟蹤騷擾某聲優的新聞中推文「噁宅」
,該將這邊的「噁宅」認定為跟蹤騷擾聲優的特定個人還是認定為「御宅族」這個現實群
體,#1UDupGd3 (C_ChatBM)所討論的狀況仍然有「御宅族」這個明確的現實群體,與本案
無法認定指的是哪個現實群體的狀況相差甚大,不太能將兩者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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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FhhzB4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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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89.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716904570.A.BCD.html
推
05/28 22:40,
5月前
, 1F
05/28 22:40, 1F
你還是無法明確指出是哪個現實群體阿,原推文中的看不見這串是指行為不是指群體
「隔壁」看不見這串 你還是無法指出這邊的「隔壁」是指哪個現實群體
→
05/28 22:46,
5月前
, 2F
05/28 22:46, 2F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05/28/2024 23:01:33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05/28/2024 23: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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