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夜神月做的事情是對還是錯???

看板DeathNote作者 (gohole)時間16年前 (2008/06/03 09:49), 編輯推噓3(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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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你知道為什麼我們走在街上突然被殺死的機率並不高嗎? 那是因為有社會規範 如果沒有法律 可能連在這裡說話的餘地都沒有 法律很多不公平之處(幾乎所有事情都一樣教育、社會階層等等...) 可是如果失去法律呢?你有問過自己這個問題嗎? 就如同作者最後藉由尼亞所言 殺人犯不過就是殺人犯 針對你最後那個問題,我的建議是你可以翻閱自古以來所有關於復仇的文本。 這種事情不是國小是非題 ※ 引述《Sunofgod ( )》之銘言: : 怎沒有人提出法律無法真正對壞人做出制裁的這個觀點? : 八卦版隨便找篇犯罪新聞 : 看看法律對加害者的審判 : 看看那些強姦犯 殺人犯 飆車族 不良少年 校園暴力 再看看人本團體 : 前面推文有人講到夏蟲不可語冰 : 真的就只是這樣而已阿 : 當自己親人 朋友 所愛的人被上述那些人渣怎樣之後還能說出還能認同人本? : 夏蟲不可語冰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49.253

06/03 11:21, , 1F
我並沒說完全顛覆法律阿 我只是說當法律無法適當執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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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1:22, , 2F
我說他凌駕法律之上是指他做到了法律無法做到的 而非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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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1:23, , 3F
就可以沒有法律 另外還有道德規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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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2:32, , 4F
很多人搞不懂,制裁犯罪不是法律的主要目的,那是次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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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要在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其前提與基礎是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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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就不能抓人,這是法律所信仰的正義.何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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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冤獄造成的社會成本遠比枉縱還高.枉縱一個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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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只是多一個加害者,但為了不枉縱而隨意刑求任意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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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2:33, , 9F
除原犯罪者外,社會還會多出名為警察名為法院的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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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求證據的現代司法都難免有冤獄,何況是恐怖政治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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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司法考量的是社會多數的正義,不是少數被害人的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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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被害者無辜,為他們討公道的最好方法是從加強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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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昇司法素質著手,而不是為了復仇讓整個社會陷入恐怖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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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錯一句話 隔天就失蹤" 現在的新生代很難想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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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50, , 15F
他做到了法律無法做到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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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在的法律漏洞與不公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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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20:23, , 17F
法律的問題可以從修法去做,既然有人權團體,主張極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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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組織反對團體去立法.八卦版目前有絕對死刑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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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20:24, , 19F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陳進興的例子看得很戚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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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0:23, , 20F
其實要討論對錯,還不如討論哪種達成公義的方法比較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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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0:23, , 21F
比較有意義。(真的要討論道德對錯,在哲學裡有一大堆討論)
06/05 00:23,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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