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創] 若且唯若已刪文
我想為音樂殉道,我想這是他們期待的答案。
我很喜歡某部推理小說的開頭:「春從二樓一躍而下。」這個開頭既實際又詩意,而
大家也知道從二樓一躍而下根本死不了人,所以與其說之殉道,我想用「信仰之躍」稱之
或許更恰如其分。
頂樓派對的樂聲震耳欲聾,我眺望著遠處的高樓以及鏡面玻璃映照的霓虹燈流,我像
站在舞台上那樣盯著自己的鞋子,接著把左腳跨出圍牆,像是一腳踩進棺材般踏實,我回
過身來看過眾生芸芸.以及在燈火闌珊處的他。
為音樂殉道,我想這應該是音樂人死亡最崇高的理由,但音樂對我來說其實沒有那麼
高尚,但的確替我帶來許多美好。
當我跨出右腳坐在圍牆時,我開始思考「信仰之躍」的意義,這是因為宗教或者其他
無法透過實證而得的理由所做的行為,這不只在《刺客教條》裡出現,玉嬌龍也為了那句
心誠則靈而從高崖一躍而下。
而我又是在圖些什麼?
我被眾人的尖叫聲給壓制在地,流轉的眼神和耳語像無數條小蛇在我身上亂竄,我啞
聲笑著,我不明白光是坐在圍牆上怎麼會被人當作是要自殺,若不是他突然將我從牆邊扯
下,我看起來就會只是個在派對時坐在一旁的沉思者。
他把我擁在懷裡,並枕在他的膝上,光是從那抓住我的力道和方式,我就知道來人是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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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學畢業的前夕,我們的地下樂團因為一首胡鬧著寫的歌而爆紅,雖然從高中到大
學已經累積了一小票死忠的粉絲,但在這之前我們從沒走紅過,於是要如何維持著這樣的
高人氣就成了我們現今的要務和分歧。
我們的樂團總共有四個人:我、覃昊、達達和Liz,和貝斯手韃靼和鼓手Liz不同,我
和覃昊在高中時便認識彼此。說這句話的意思也無他,只是想要表達在這個團中我和他的
關係最為深遠。
我想沒有一句話能比的上這段歌詞來形容我對他的感覺:
你知道我總是為你魂牽夢縈,持續了二十九年,在我見到你之前便已如此。
你知道我總是對你朝思暮想,我一直想著你,持續了二十九年。
只不過我是在十七歲那年遇上他,所以當時那種命定的悸動只有十七年份的強度。
當時他缺了一個吉他手,而我是合他用的那個人。
在抵擋不住蟬鳴的午後教室,覃昊衝向我的座位並扯下了我的耳機,樂聲如同從手腕
傷痕所流出的血般泊泊地溢出耳機。
我從來不知道有人能夠把制服穿得如此帥氣不羈,一方面是他長得俊美秀逸卻又不過
度打扮,他的髮型和他的人一樣乾淨,身上唯一的裝飾是手腕上的珠鍊,而我後來才知道
那是他篤信佛教的祖母串給他的;另一方面則是他的制服相當合身,明明是成衣卻也符合
他當時的身形,看起來反倒像是訂製的。當時他靠在我前排的椅背上,居高臨下地打量著
我:「是你把音箱借走?你還到頂樓練電吉他嗎?那你為什麼不乾脆加入熱音社?」
他直視著我粗框眼鏡後閃躲的眼神,書桌上的閒書正巧翻到主角群詢問超級電腦生命
、宇宙及萬事萬物的終極大哉問那頁,而我也很好奇這個答案。覃昊見我畏畏縮縮,順手
拿起了我一起放在桌上的mp3播放器,在看完我的歌單後,他給了我一個燦爛的笑容說:
「你知道我找你很久嗎?」
我想他應該也不知道我等他等了十七年,不過我也是在那一刻才知道我等了這麼久。
而且我猜我會永遠記得自己當時在聽的是the kinks的This Time Tomorrow這首歌。
明日此時,我們將在何處。
於某處的太空船上行駛過空海。
明日此時,我們又將明白些什麼。
我們也可能仍舊在此看著機上電影。
當日此時,我一定沒有想過我們能夠一起走過這麼遠,從高中走到大學,並且能繼續
在樂團裡消磨人生。
其實我吉他彈得並不算是特別出眾,但會的指法和技巧足以應付他寫的曲子。雖說
他的曲調譜得簡單,但詞卻寫極好,搭配他青稚的嗓音,倒也是相得益彰。加上他長的俊
秀這點,我也找不出他不在女孩間出風頭的理由?而拖他的福,我這個C大瞪鞋派文青代
表也因此有了一小群迷妹,一小叢人會在演出時舉著用小看板,上頭還用螢光膠帶貼出我
名字。
就算我在演出時總習慣低著頭,盯著自己的鞋子盯滿場,沒能多看這些樂迷幾眼,但
我還是十分感謝這些粉絲的喜愛與支持,這讓總是患得患失的我寬慰不少。
我喜歡音樂,而且是非常喜歡音樂。但我也明白比起音樂,我要更喜歡他,我會按照
他的要求一練再練,我猜他應該也明白沒有人能夠像我一樣滿足他的要求。
我想,我是不能成為一個音樂人,我的執著和強硬從來就不在於我的音樂,我的底線
總因他的推移,我甚至開始識不得自己。走紅的滋味嚐來濃郁,卻也複雜,我們的生活其
實沒有什麼大改變,甚至變得更為平面。似乎只要做出音樂,接著在滿足樂迷們的理想投
射就好。
韃靼的的浪漫變得與拜倫有些神似,Liz的獨立女性形象則比她的音樂更加獨立,覃
昊原本的特質已經夠有賣點,自然不用什麼改變。
而我,則是開始有些文藝青年多愁善感和憤世嫉俗,至少旁人要這麼覺得。
不知什麼時候開始,也許是從高中開始就有這樣的一群人,每當覃昊往我這裡靠近時
,他們總是會興奮地大叫,而覃昊也熱愛這些化學效果。為了炒熱氣氛,他總會在我獨奏
時走過來搭著我的肩,或者是在我和音與我共用一支麥克風,我可以感覺到他的呼吸從我
的臉頰游移,這時我總不免把眼神從鞋頭移向聽眾,感受著視線的洗禮。
偶爾他會親吻我的臉頰,這時台下的粉絲往往會隨之歡聲雷動,我承認自己還挺享受
這種親密感,縱然這些也只是扮演。
我常在演出時會偷偷打量著那些站在他面前的女粉絲,她們的視線比起鎂光燈還更為
炙熱,這些年來我看過覃昊換過無數為女友,有一些便是來自於這些他跟前的崇拜者。我
心中苦澀,卻也只能繼續看著他的側影。
偶爾幾次提起勇氣走向他,想要像他吻我那樣的輕觸他的臉頰,那台下一聲聲的尖叫
聲卻又讓渡了我的真心。
他總是帶著笑容收下我的吻,讓我們之間存在的化學效應成為狂喜的催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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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的狂歡沒有因為這個小插曲而停歇,樂聲仍舊響徹雲霄,在眾人的注視下我注視
著他,眼神卻逐漸朦朧。
「Hello! Stranger.」我學著露出娜塔莉波曼在電影裡的那抹燦笑。
我仰望著他,看著他的下巴懸在我的額前,我伸出雙手圈住他的後腦勺,輕輕地把他
往我勾來,在女孩們的尖叫和浪笑中我們像蜘蛛人與瑪莉珍那般接吻,我品嚐著他那不知
是第幾杯的琴湯尼的味道。
安迪沃荷說,在舞台上每個人都有成名的十五分鐘,在我看來,錄影的監視以及網路
的無遠弗屆,每一處都是舞台,卻找不到謝幕的場所。
在舞台上發生的事有可能為真,但更多的時候是扮演。在觀眾們的驚喜聲中,我用扮
演包覆真實,讓一切的可能性袒露在鎂光燈前。
「我想為音樂殉道。」我在他的耳邊傾訴細語,用那張同樣有著琴湯尼味道的唇這麼
說。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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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寫一個默默和戀主唱未果的吉他手的故事,總覺得寫得有點急,沒有掌握得很好。
內容提到第一首歌詞是國民樂團的Slow show,一直覺得他們是失戀情歌的首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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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sterwho (42.70.34.234), 04/30/2015 03:53:59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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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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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愛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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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弄假成真了也說不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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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50,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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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在慢慢想像,但應該就是中二男孩的相處方式吧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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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覺得風景佳,動作也非常帥氣
推
04/30 19:54,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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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其實我也好默默讀你的文章,只是不擅長回應QQ
推
04/30 20:34,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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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我會加油的!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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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這麼想,船過水無痕那樣的心傷
※ 編輯: masterwho (140.119.149.222), 05/03/2015 23: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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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sterwho (111.240.226.30), 03/13/2017 0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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