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蝙蝠俠,是否該有不殺人原則?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the 13th black cat)時間6年前 (2018/05/30 12:04), 編輯推噓11(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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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之銘言: : 蝙蝠俠, : Batman, : 歷史悠久的超級英雄,第一次出場的時候(A.D.1939),尚未諾曼地登陸 : 真人電影版歷經各代的導演跟主演蝙蝠俠的影星, : 近年"不殺原則"比較出名的是Nolan拍的三部曲, : 不過記得80年代卡通(蝙蝠車是長長的那款),蝙蝠俠也是不殺為原則, : .. : 然後小班演的蝙蝠俠,又把壞蛋像竹筷一樣折來折去.. : 蝙蝠俠, : 應該像黃大河一樣,有不殺原則比較好嗎? 就道德觀點而言 雖然蝙蝠俠是私刑者 遊走法律邊緣 但不論如何都不會有殺人的橋段 畢竟殺人是最大的罪惡 這也是為什麼不義裡面大超會怪罪蝙蝠俠 然後另一方面 蝙蝠俠也曾經說過 好像是大戰羅賓那部吧 還是紅帽子 那時候他對羅賓說 如果他也殺人就算殺的是壞人 也踰越了道德的那界線 之後會變成失控的狀況 但就創作的角度而言 如果蝙蝠俠把壞人殺死 這樣就要想新的壞人 很不方便 尤其是一些人氣老角色 企鵝 小丑 謎語人 雙面人 這些人氣都超高的反派 如果殺掉 又沒復活 還要想新的反派 新的反派還未必能有那麼高的人氣 所以當然是關起來 等需要他們的時候 再安排他們越獄囉 就這點而言 正派英雄的不殺原則實在是太重要了 -- 把黑色的心臟 藏在腐爛的身體裡 裹著這無趣的世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198.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27653073.A.1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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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蝙蝠俠只在高譚那就沒有問題 講的是人類之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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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在就是要把它拿出來放在宇宙裡 面對各種非人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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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義的超人從事件發生前就有問題了 所以不太能當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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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2:07, 6年前 , 4F
生物那就很有問題,他的世界觀講的是犯罪故事 到開放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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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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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劇情需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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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2:16, 6年前 , 7F
只有殺人才會踰越了道德的那界限?所以打人就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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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世界道德界線也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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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2:19, 6年前 , 9F
因為殺人理論上是不可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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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2:20, 6年前 , 10F
打人就只是傷害和重傷 殺人是殺人罪 不管是在哪個國家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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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2:20, 6年前 , 11F
兩者都差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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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刑者最令人詬病的就是 沒有公權力卻有拘束人身自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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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的問題 警察也會限制人身自由和傷害但都可以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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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行為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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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2:26, 6年前 , 15F
警察傷人關罪犯也是要經過公眾驗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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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2:27, 6年前 , 16F
警察不能抓到人再打斷別人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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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當然我只是約略提一下 但是私刑者是完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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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引用正當防衛 但在台灣正當防衛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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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俠揍的人應該都半身癱瘓了,根本沒有比較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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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版本的蝙蝠俠會有不同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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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譚的醫療 半身癱瘓算啥... 某人一樣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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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02, 6年前 , 22F
台灣沒有所謂「正當防衛」 只有不防衛跟「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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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07, 6年前 , 23F
法官心證就是只有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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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爾表示:原本設定算來(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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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邊嘴砲台灣沒有正當防衛的不知道去過法院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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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11, 6年前 , 27F
有沒有超過3次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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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18, 6年前 , 28F
wwwww沒有去過法院的就不能嘴 大概跟說不會煮菜就不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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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難吃的邏輯一樣 要反駁講點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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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21, 6年前 , 30F
鄉民只會嘴啊 反駁還要講實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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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23, 6年前 , 31F
說真的 你這樣講也是在嘴不是嗎w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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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26, 6年前 , 32F
https://reurl.cc/bvOy 這篇新聞的正當防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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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不是被判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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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3:58, 6年前 , 34F
就像不義聯盟阿蝠對大超說的,一旦越了界,就會一直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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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4:41, 6年前 , 35F
這篇防衛過當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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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4:49, 6年前 , 36F
警察到場勸阻,老婆人在旁邊拍影片還是死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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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4:49, 6年前 , 37F
認真想知道這個案子有多少人認真看過事情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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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4:50, 6年前 , 38F
正當防衛能嘴的案子很多,但是不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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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4:50, 6年前 , 39F
上次那個把持棍棒的人推倒導致要賠的就真的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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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7:28, 6年前 , 40F
傷害也是不可逆的阿 又不是皮肉傷而已
05/30 17:28, 40F
文章代碼(AID): #1R3YBH7f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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