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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嚎:等同被下令關站
共 28 篇文章

推噓3(3推 0噓 7→)留言10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ccyaztfe (1357924680)時間1年前 (2022/08/19 07: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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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討論法條,我們就拿出來仔細討論吧. 第十七條. 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應依法 院裁判或行政機關依其主管法律所為 之行政處分書提供其因提供服務而保 存之特定使用者資料。. 該法條拿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當例子,所以我們來看一下該法條. 第 8 條. 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及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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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Lb1916 (冷靜的魚)時間1年前 (2022/08/19 06: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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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稍微看了一點草案條文,. 沒有全看、細看,. 講一下我的想法。. 條文引用自己打的有一點不完整,. 可自行去找草案法條來看。. 第26條的問題是實務執行上,. 能否確保認證舉報者. (我比較喜歡用檢舉或舉發,. 但既然草案用語如此我就尊重它). 超然獨立中立客觀公正。. 要不然就會發生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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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1(33推 2噓 43→)留言78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hayate232 (CY)時間1年前 (2022/08/19 03:45),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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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以前網路混沌時代真的是有點超過拉,之後大告人時代我記得是LOL 出的時候開始的,網路訟棍也行之有年。. 只是這法律造謠是什麼意思?. 假設,我先假設喔,如果我轉貼明年出GTA6相關文章那這樣算造謠還是發表農場文章啊. 那這樣責任歸屬是,討論版站方的責任,還是轉貼著的責任或是原文的責任 是哪一個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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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8(38推 0噓 42→)留言80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dirty5566 (得體五六)時間1年前 (2022/08/19 02: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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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討論都有整理很好了,大概簡述一下. 第18條可能導致寒蟬效應,常在西洽的版友或多或少也聽過中國的管制. 這東西就是乍看之下沒問題,哎呀還是要經過法院阿,不然也只是加個警語不影響. 但是業者是不是就會怕麻煩先自我管制,有可能有爭議的內容就事先禁止. 怎麼禁止?版務或是關鍵字,那我們以後可就得回歸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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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6(37推 1噓 55→)留言93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ffff5566 (kerker)時間1年前 (2022/08/19 01: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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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官網,應該不會是假消息的吧?. https://reurl.cc/nO7yO6. 如果按網站看,歐盟主要是要求平台加強自我審查機制每半年報告,並賦予使用者認定標定假消息的權利,你看看偉哉政府改那什麼鬼。公正第三方?跟鬼島所謂超然獨立的煎茶院一樣可笑。惡法就是惡法,還要護航?. -----. 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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