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4-5水桶申訴

看板C_ChatBM作者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時間7年前 (2017/07/18 14:25), 7年前編輯推噓4(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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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4-5水桶申訴 : 時間: Tue Jul 18 00:07:50 2017 : : 雖然沒有照我希望的給了一個明確字詞的標準 但姑且還是有了說明 : 那我針對這個說明以我流解釋來做進一步說明 如果理解上有誤 還請相關板主出來糾正 : "打嘴砲秀下限"屬於輕度人身攻擊 加上 "味道人士"諧音嘲諷 所以兩者相加違規了4-5 : (雖然我不懂衛道=>味道這種諧音哪裡嘲諷了 阿陸=>26 死阿陸=>426有嘲諷意味嗎?) 是的 : 承接上例"妓者"屬於諧音嘲諷 且"低能"一詞屬於4-6重度人身攻擊違規 : 因此兩者相加等於違規4-6 : -- : 依照這標準 : 1.是否只要只用"妓者"就等於4-5起跳 若輔以其他負面詞語等於4-6起跳? : 2."低能"一詞等同4-6的重度人身攻擊? : 3.若使用"低能記者(無諧音)"違規了4-5 or 4-6? : 將受詞加以替換"低能任天堂"、"低能角川"等是否違規4-5 or 4-6? 受詞若由群體轉換為公司行號 則會依照前後文義判斷是否為指涉特定群體,或是單純對於公司本身的評價 前者違反4-6,後者無違規 大約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84.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00359143.A.214.html

07/18 18:43, , 1F
最後的總結一問 也就是"妓者"、"低能"
07/18 18:43, 1F

07/18 18:43, , 2F
為禁語 被檢舉就等於4-5違規起跳?
07/18 18:43, 2F

07/18 18:59, , 3F
更正"低能"一詞 依據最後一段的說明
07/18 18:59, 3F

07/18 18:59, , 4F
板主要保留根據前後文判斷的權利 無法
07/18 18:59, 4F

07/18 19:00, , 5F
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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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9:01, , 6F
所以目前板主能肯定回覆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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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9:02, , 7F
"妓者"為禁語 我這樣理解有無問題?
07/18 19:02, 7F
依我認定是如此,沒問題

07/18 23:16, , 8F
我認為也是要看前後文判斷 就算是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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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23:16, , 9F
妓安 也是要先判斷你是胖虎打錯名字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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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23:16, , 10F
意在嘲諷特定對象
07/18 23:16, 10F
※ 編輯: houseman1104 (140.114.84.161), 07/18/2017 23:32:59

07/18 23:32, , 11F
故意要嘲諷,被罰了才在叫www
07/18 23:32, 11F

07/19 02:21, , 12F
版規又沒說不能嘲諷,大不了我換個詞
07/19 02:21, 12F

07/19 09:59, , 13F
沒在follow的人就閉嘴別出來秀下限
07/19 09:59, 13F

07/19 09:59, , 14F
我從6/21最初的文章就說過了 要判我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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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0:00, , 15F
規OK 給標準並且公平執行我就沒意見
07/19 10:00,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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