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1S-yqL5j 結案後處理程序相關問題說明

看板C_ChatBM作者 (長門房子人˙三玖軍准將)時間7年前 (2019/06/12 00:41), 7年前編輯推噓3(3031)
留言34則, 5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這篇文就發給linzero 有關流程問題的 以前我還在的時候有個東西叫做檢舉受理流程 就是下面這張 https://i.imgur.com/L0au8jN.jpg
從流程圖裡面可以看到紅色是起點(有人檢舉) 從起點延著箭頭走 經過了中間黑色的東西就是各種判斷或怎樣的流程 那個很複雜同時會影響到現任板主的判案所以我遮掉了 最後藍色的就是結案的處理 可以看到再結案的地方沒有箭頭通往其他的地方 代表結束了,以後不會再把這個案子挖出來重新處理了 所以如果沒有申訴案 即便結案後又冒出了啥新東西造成需要改判,也不能重新處理這個案件 因為這個案件結束了,在判決當下已經就當時所有的證據做出結論 已經結束的東西沒辦法通往其他地方,那邊就是終點 -- 當然看到申訴就會重新檢視新的證據 不過那是走深入流程,也是另立申訴案處理 跟這個檢舉案就沒關係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72.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60271297.A.A6B.html

06/12 00:43, 7年前 , 1F
那能判無違規後,版主自己海巡桶嗎?
06/12 00:43, 1F
當然不行啊,這個案件已經處理完了 你海巡也不能重開同樣的案件處理

06/12 00:43, 7年前 , 2F
被拿判決申訴後說我改看法了?
06/12 00:43, 2F
那是走申訴流程之後在流程內進行改判 我記得現在也是走多數決 總之申訴流程內改判可以,申訴後自己亂海巡改判不行

06/12 00:49, 7年前 , 3F
我是覺得另行處理範圍上能包含重新立案,
06/12 00:49, 3F

06/12 00:51, 7年前 , 4F
但這重新立案不是指像這樣走半套流程搞。
06/12 00:51, 4F
我懂你的意思,但是重新立案會有以下問題 1.所以加上重新立案之後流程到底變成怎樣,有人要寫流程+debug嗎? 2.出現新的證據就可以要求重新立案嗎,那會不會造成無限迴圈? 3.申訴可以達到一樣的效果吧,那為什麼要特別重新立案? 簡單的來說,現在整個站務的檢舉流程就是 板主層級 小組層級 群組層級 站務層級 檢舉-->申訴-->再申訴-->不改判-->再申訴-->不改判------->再申訴-->不改判--->定讞 -->改判----> -->改判---------> -->改判-----> -->發回重審 -->發回重審 -->發回重審 走檢舉流程 小組或板主層級 某個較低層級 現在多一個重新立案,流程圖要怎麼畫 畫的好我沒意見啊,可是要有人畫啊

06/12 00:59, 7年前 , 5F
申訴是當事人的事,重新立案是板主的事,
06/12 00:59, 5F

06/12 01:00, 7年前 , 6F
所以這個是算在檢舉-->申訴中間的東西。
06/12 01:00, 6F

06/12 01:01, 7年前 , 7F
也不是迴圈,一樣是單方向的。
06/12 01:01, 7F

06/12 01:01, 7年前 , 8F
因為也不代表你重新立案後就不會被申訴。
06/12 01:01, 8F
你的說法我可以接受,但是也要先改流程之後再這樣處理吧 重點是現在板規規範的流程裡面沒有這條 另外板主自己主動重新立案改判這件事情邏輯也很奇怪 如果判決完沒有新事證也沒人有意見為何要重新立案 代表自己當初沒仔細思考就下判決的意思嗎 剛剛又想到一個bug 那板主可以把好幾年前的案子重新立案嗎 還是要綁追訴期 還有就是案子可以重新立案立了又立立了又立嗎-->無限迴圈這樣? ※ 編輯: houseman1104 (114.43.72.237 臺灣), 06/12/2019 01:05:55

06/12 01:05, 7年前 , 9F
有可能的,所以我才說那是板主自己的鍋,
06/12 01:05, 9F

06/12 01:05, 7年前 , 10F
總不能不給自己補救的機會,這樣也不好。
06/12 01:05, 10F
這就是個人取捨的問題了 我個人的立場是自業自得,所以沒人申訴或上訴我就當作是一個錯誤 很遺憾但是不會去更改 當然以我現在的位置只要板主訂出一個沒bug的流程 而且不違反上級規範 我就沒意見

06/12 01:06, 7年前 , 11F
組規有說要全部同板主吧?這太難達成XD
06/12 01:06, 11F
不好說,同屆板主十年後城下一聚也是有可能的 ※ 編輯: houseman1104 (114.43.72.237 臺灣), 06/12/2019 01:09:51

06/12 01:11, 7年前 , 12F
好了我累了先這樣((崩潰
06/12 01:11, 12F

06/12 01:31, 7年前 , 13F
或許再立案重審可以等同申訴,三天跟一次
06/12 01:31, 13F

06/12 01:32, 7年前 , 14F
為限
06/12 01:32, 14F

06/12 08:52, 7年前 , 15F
今天搞出這個BUG是誰?
06/12 08:52, 15F

06/12 08:53, 7年前 , 16F
你身為實習小組長應該是跟他們講吧?
06/12 08:53, 16F

06/12 08:57, 7年前 , 17F
笑死 自己搞出來的鍋結果又要補喔?
06/12 08:57, 17F

06/12 08:58, 7年前 , 18F
先學會道歉好嗎?
06/12 08:58, 18F

06/12 11:21, 7年前 , 19F
我不是在說房子人
06/12 11:21, 19F

06/12 14:53, 7年前 , 20F
怎麼沒人要重審藐視板主罪
06/12 14:53, 20F

06/12 15:00, 7年前 , 21F
這種重審不會等同於申訴,檢舉人或被檢舉
06/12 15:00, 21F

06/12 15:01, 7年前 , 22F
人都可能因這個判決而申訴,不然中間就沒
06/12 15:01, 22F

06/12 15:02, 7年前 , 23F
有可以上小組申訴或檢舉前的那個"溝通"。
06/12 15:02, 23F

06/12 15:09, 7年前 , 24F
至於時間次數他們想訂可以,我是一樣覺得
06/12 15:09, 24F

06/12 15:11, 7年前 , 25F
沒必要,這也要看他們是不是"真的重視"。
06/12 15:11, 25F

06/12 15:12, 7年前 , 26F
然後現況看起來他們並不認為這是自己的鍋
06/12 15:12, 26F

06/12 15:12, 7年前 , 27F
,自然也不會有主動補的動作,只是有人提
06/12 15:12, 27F

06/12 15:13, 7年前 , 28F
出問題,而覺得這可以討論就這樣而已,要
06/12 15:13, 28F

06/12 15:14, 7年前 , 29F
求道歉什麼的並不是這個討論應有的訴求。
06/12 15:14, 29F

06/12 15:20, 7年前 , 30F
而且說實在的,真正的當事板主還啥都沒說
06/12 15:20, 30F

06/12 15:20, 7年前 , 31F
,矛頭都想要打這個跳出來面對的不公道。
06/12 15:20, 31F

06/12 15:28, 7年前 , 32F
然後六月嘛...我印象這兩位板主還是學生?
06/12 15:28, 32F

06/12 15:29, 7年前 , 33F
忙完再來談也是沒關係,但不要忘記就好= =
06/12 15:29, 33F

06/12 16:37, 7年前 , 34F
我是說再立案流程等同申訴來處理
06/12 16:37, 34F
文章代碼(AID): #1S_zd1fh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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