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1S-yqL5j 結案後處理程序相關問題說明

看板C_ChatBM作者 (瓦特)時間7年前 (2019/06/12 18:38), 編輯推噓1(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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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CASE 簡短的說 就是q板主在無違規後 逕自結案 之後改判違規 js板主也接著判違規 因此變成了違規結案 大逆轉 問題在於 案子在已經"結案"的狀態下 突然的翻盤 對原本認定為無違規的板友 實質上造成了"突襲判決"的狀態 幾位前板主、現任實習小組長 都認為"結案"的案子若要改判 要有一套"應執行"的流程 是理所當然的行為 所以其實問題只有一個: q板主在逕自宣布結案後 可以說是"草率"的修改判決 導致這CASE的產生 js板主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於#1S_vcmzk中: 第一項第三段表達了他認為應該要立新案重審 第二項表達了現況的特殊性導致這狀態 並期望能"標準化"板龜 第三項則是表達了這樣的結果影響並不大 但可以再檢討 然後前任板主們就開始討論了 一句話總結就是: 宣布結案的案子不應該這樣處置 這樣做是錯的 PP認為結案後要改判應該要正式的設置新案 房人認為結案就是結束 除非申訴否則不得改判 值得一提的是js板主的意見是接近pp但是這次選擇只表態 我於#1S_wyHnz推文想講的是: 這件事情 q板主於結案後草率的改判 是有疑慮的 並不是可以因為"板龜無規定"而得以卸責 但是 其實逕自無違規結案 不論是四位板主 三位板主都是行之有年 這是基於效率的考量 我認為 當只剩下兩位板主時 一位板主判無違規而逕自結案 這只是因為遵循先前的經驗法則而產生的行為 確實 造成了問題 但是提出的當下 我認為 是可以被寬容的 而對於js板主想要標準化板龜的想法 前板主群不贊同 因為他們認為 多餘的板龜只會造成後繼板主的負擔 這個CASE 很顯然的是因為特殊情況:板主只剩兩位 導致現在的板主當想要逕自結案時 直接失去了反悔改判的機會 所以我認為 比起標準化板龜 更需要的是隨機應變的臨時板龜 一個針對現況只有兩位板主 所以實施的臨時板龜 大概會是這樣: == 目前在H板主請假的當下 板主只剩下兩位 因為投票判決在平手時屬於無違規 會導致當一位板主判決無違規時逕自結案 而有過於草率的疑慮 因此 依板龜2-2-Ⅴ 在H板主復職之前 往後需要投票的判決 必須要兩位板主皆參與判決 且最終必須另外進行結案 才能結案 當結案時 判決為平手 仍判定為無違規 == 之類的 這就是我說的 這並不是大事 這個包也不是什麼不能原諒的大錯 但要能隨機應變 可以看到 我的思維完全沒有要動結案改判的問題 原因很簡單 這次的問題顯然是因為板主只有兩位的狀況 無違規 逕自結案造成沒有反悔的空間 那有一個辦法就是兩位板主稍微辛苦一點 用繁瑣一點的步驟 來避免這種CASE再發生 大概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139.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60335938.A.FA5.html

06/12 18:40, 7年前 , 1F
而這個其實是可以在隱板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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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8:40, 7年前 , 2F
你們板主前板主 不知道在隱板講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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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8:41, 7年前 , 3F
但是對我這種人來說 看到的是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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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8:41, 7年前 , 4F
隱板的內容 直接看到在爭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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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8:42, 7年前 , 5F
但是這感覺是沒有必要太糾結於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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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要解決問題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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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8:42, 7年前 , 7F
因為其實我現在更好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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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8:42, 7年前 , 8F
到底18X現在是要怎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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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9:05, 7年前 , 9F
我想我回覆的並不是沒說明怎麼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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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9:06, 7年前 , 10F
而18X標準這種問題我不評論,講白點感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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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9:07, 7年前 , 11F
像有遮好就是薛丁格的性交也不一定是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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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9:08, 7年前 , 12F
,這就讓他們自己去評估,我也不打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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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9:09, 7年前 , 13F
說標準應該怎樣,所以我著重於程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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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9:12, 7年前 , 14F
應該說不會多講,剛還是不小心就評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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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9:34, 7年前 , 15F
乖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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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09, 7年前 , 16F
至於標準化 我不反對 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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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10, 7年前 , 17F
只是現況更需要一個臨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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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10, 7年前 , 18F
來處理這種特別狀況造成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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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55, 7年前 , 19F
那瓦特 我只問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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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55, 7年前 , 20F
目前的板規基本上算是房子人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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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56, 7年前 , 21F
那房子人到我到糖糖都沒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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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56, 7年前 , 22F
今天有個案發生問題 請問是針對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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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56, 7年前 , 23F
還是針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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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57, 7年前 , 24F
再說 兩人判決我跟房子人時期都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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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57, 7年前 , 25F
請問我們有搞到結案後逕自改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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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57, 7年前 , 26F
沒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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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58, 7年前 , 27F
改判是q板主改的 事實上是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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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59, 7年前 , 28F
而且沒啥好推卸的 文中有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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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0:59, 7年前 , 29F
這本來就是經驗 或者說習慣 造成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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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1:00, 7年前 , 30F
差異* 你跟糖沒發生 我覺得那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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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1:00, 7年前 , 31F
但是現在發生了 有些疑慮 檢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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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1:00, 7年前 , 32F
喬好 再出發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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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1:01, 7年前 , 33F
臨時法是要給板友的交代 也是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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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1:01, 7年前 , 34F
至於標準化 如果現任認為這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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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1:02, 7年前 , 35F
能想一個適合的輕負擔方法 那也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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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1:02, 7年前 , 36F
只是我認為臨時法(或說私下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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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1:02, 7年前 , 37F
在這裡更重要 因為標準化不會馬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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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1:02, 7年前 , 38F
即便馬上上 不喬好 那只是一直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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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1:03, 7年前 , 39F
改判而走這條路 其實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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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1:04, 7年前 , 40F
因為剩兩隻板主可以判決 本來就要橋
06/12 21:04, 40F
文章代碼(AID): #1T0DP2-b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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