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所以板主檢舉時自己能不能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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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39→)留言49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ZooseWu (動物園)時間3年前 (2021/03/05 17:44),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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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C洽的多數決違規制度. 應該是由C洽歷任板主訂定出來的. 在現在四位板主的情況下. 板主檢舉無論自己能不能參與判決. 都需要"額外"兩位板主判定違規才會水桶. 但是自己能不能判決我認為是有不同的意義的. 更別說C洽以前也有三位板主的時期. 在現在的制度底下 同一場選舉選上的兩位板主辭職. 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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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9→)留言12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linzero (【林】)時間3年前 (2021/03/05 17:59),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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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假定版主檢舉表示他認為違規. 不知道其他版主意見. 但不想海巡單人認定桶. 而用檢舉的. 1.四個版主時. 要迴避變成三人決議. 把檢舉一票列入認為違規. 0、1人認為違規不桶 1、2人認為違規不桶. 2、3人認為違規桶 3、4人認為違規桶. 情況跟他人檢舉,4人判決一樣. 2.三個版主時. 要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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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時間3年前 (2021/03/05 18: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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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這種事情就是. 因為目前沒有明確規定. 所以說要迴避有理,說不用迴避也有理. 那就是看板主群自己共識覺得要不要迴避. 以及小組長、群組長覺得要不要迴避而已. --. 「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 」. - Dr

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jschenlemn (sinra)時間3年前 (2021/03/05 18:29),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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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的幾次我的作法是. 1. 涉及到個人利益的案件要迴避. A. 自身被檢舉. B. 檢舉他人針對自身的人身攻擊. C. 與板友筆戰後檢舉他人引戰. 2. 完全無關的案件不用. 因為板主本身就有違規處理權了。. 真的想要,毛毛象本來就可以自己海巡掉. 也因此在此前提下,為了尋求多數決提出檢舉並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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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50→)留言51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jerry7668 (回歸初衷)時間3年前 (2021/03/06 00: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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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 版主如果海巡自己認為違規之文章. 應該就是水桶處理. 而不是檢舉. 因為檢舉是給版友認為對文章是否違規存疑詢問版主群是否違規的機制. 今天版主海巡到違規文章. 照理應該直接使用看板管理權處理掉. 如果今天版主會用檢舉 表示版主自己都不確定是否違規. 不然幹嘛檢舉? 確定違規就海巡水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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