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所以板主檢舉時自己能不能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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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39→)留言49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ZooseWu (動物園)時間3年前 (2021/03/05 17:44),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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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C洽的多數決違規制度. 應該是由C洽歷任板主訂定出來的. 在現在四位板主的情況下. 板主檢舉無論自己能不能參與判決. 都需要"額外"兩位板主判定違規才會水桶. 但是自己能不能判決我認為是有不同的意義的. 更別說C洽以前也有三位板主的時期. 在現在的制度底下 同一場選舉選上的兩位板主辭職. 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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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71→)留言75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walter741225 (瓦特)時間3年前 (2021/03/06 13:15),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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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不通阿 這是A板主"被檢舉"時 A板主判決會有這問題. 所以理應迴避判決 這是大家都能接受的. A板主"檢舉" 套上"會讓版友有球員兼裁判的印象在". 那最後的結論不就是 "板主不該主動檢舉"嗎?. 不然A板主主動檢舉 就算A板主不投票. 板友還是可能會認為A板主串通其他BCD板主阿. 可是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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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9→)留言12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linzero (【林】)時間3年前 (2021/03/05 17:59),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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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假定版主檢舉表示他認為違規. 不知道其他版主意見. 但不想海巡單人認定桶. 而用檢舉的. 1.四個版主時. 要迴避變成三人決議. 把檢舉一票列入認為違規. 0、1人認為違規不桶 1、2人認為違規不桶. 2、3人認為違規桶 3、4人認為違規桶. 情況跟他人檢舉,4人判決一樣. 2.三個版主時. 要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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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jschenlemn (sinra)時間3年前 (2021/03/05 18:29),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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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的幾次我的作法是. 1. 涉及到個人利益的案件要迴避. A. 自身被檢舉. B. 檢舉他人針對自身的人身攻擊. C. 與板友筆戰後檢舉他人引戰. 2. 完全無關的案件不用. 因為板主本身就有違規處理權了。. 真的想要,毛毛象本來就可以自己海巡掉. 也因此在此前提下,為了尋求多數決提出檢舉並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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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22→)留言125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jerry7668 (回歸初衷)時間3年前 (2021/03/06 12: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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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說的 版主覺得有違規就是水桶處理. 會要多數決有兩種情況 一 不確定 二 不願意扛獨斷的責任. 那不管上面哪兩個原因 那請問檢舉後是不是就要迴避. 以免版友認為有球員兼裁判的想法?. 因為你用檢舉是使用者身分 那為何使用者有版主的裁量權?. 另外 要怎麼使用那個版是看版主個人的使用. 全部只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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