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_Chat水桶判決上訴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家裡蹲魯廢肥宅)時間7年前 (2018/03/21 12:34),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3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就原po所提供之內容,原作品中並無所謂「舌頭多多少少一定會碰到花音的腳」橋段 更沒有所謂「舌頭會不會染上一股花音味」的敘述 文章內文是原po基於自身的臆測再次進行臆測 原本在西洽創版宗旨之下,此類文章尚可視為發文者突發奇想勉強接受 但在系列文氾濫期間,原po為了跟風而硬湊文章內文 可視為亂板之行為,故本人認為無ACG點 : 包含我在內的版友都覺得被踩時舌頭有機會碰到對方腳很合理,但f版主一人認為不合理 : 從這點來看我認為f版主做出的判決可能有問題,如果可以應納入其他版主之意見 : 但也有可能f版主的判斷才對,包含我在內的多數版友才是判斷能力有問題的人 就C_Chat板公告及C_ChatBM板檢舉與判決文之推文可發現 對此次判決有異議者多為同一群人,並非C_Chat板大多數板友 有關板規執行之標準,應由板務群(板主、小組長等)認定 而非任少部份板友意見左右,否則文章違規與否由該文推噓比例認定即可,何須板主? : 那麼參閱卡漫夢工廠組規三-3所寫的 : ================================================================== : 3.本組各板主攸關於板上重大板務事件(水桶、發文限制之設立等) : 應在板上發文公告善盡告知各使用者之義務,亦可供日後備驗。 : ================================================================== : 如此嶄新的標準,應該之後也要在版上以公告形式通知版友才行 : 從申訴文中的討論可以看到,包含我在內的多數版友皆難以理解f版主對於4-1的標準 : 因此f版主應當於C_Chat版上以公告方式通知版友這個標準 : 畢竟光從4-1或是f版主之參選政見甚至是C_Chat創板宗旨中皆難以察覺此規範 : 如果最後的結論是要公告標準的話,本人不介意被當成違規範例 : 以上內容,再請小組長細查 有關板務執行細節,固然有pp1877前板主此等願意花費心力說明者 但以「18禁」之話題為例,過往即使有多任板主針對此議題提出說明與溝通 仍有許多板友反對板主之標準,甚至惡意踩線後與板主爭論 所以此類違規並非是板主公告標準即可免於爭議,本人亦認為不須另發公告 欲跟風系列文者則更應該詳閱過往公告 以上還望小組長明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25.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21606879.A.79E.html

03/21 18:46, 7年前 , 1F
「舌頭會不會染上一股花音味」 敘述??
03/21 18:46, 1F

03/21 19:05, 7年前 , 2F
你口中的敘述句怎麼會是個疑問句
03/21 19:05, 2F

03/21 19:07, 7年前 , 3F
世界上本來就不存在構成敘述句的疑問句
03/21 19:07, 3F

03/21 19:09, 7年前 , 4F
然後你還用這點定人罪名,邏輯整個怪
03/21 19:09, 4F

03/21 19:48, 7年前 , 5F
請問幾人以上才能代表【大多數】板友?
03/21 19:48, 5F

03/21 19:49, 7年前 , 6F
有爭議就有爭議,扯什麼大多數還少數?
03/21 19:49, 6F

03/21 20:53, 7年前 , 7F
非當事人請勿回應。
03/21 20:53, 7F
文章代碼(AID): #1QiU3VUU (C_Genr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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